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即形成以電子檔案為主要歸檔方式,將確有必要的紙質原件以電子檔案附屬檔案形式歸檔的訴訟卷宗歸檔和管理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
- 實施時間:2021年7月23日
管理試點,推進實施,
管理試點
自2018年起,上海高院先後承擔最高人民法院“以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的案件歸檔司改試點任務,以及國家檔案局電子檔案“單套制”改革試點任務,並將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作為開展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持續推進。
截至2021年7月22日,上海市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徐匯區、奉賢區、嘉定區人民法院,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等7家試點法院,已有6家法院實現2021年新收案件“單套制”歸檔改革全覆蓋,為全市法院全面推進此項改革積累了重要經驗。
推進實施
2021年7月23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市法院全面推進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試點工作會,並發布《上海法院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於2021年8月1日起,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將在上海法院全面推開試點。
根據試點方案,書記員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調整、補充、修改歸檔目錄及電子材料,承辦法官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審核歸檔材料齊全有效,檔案部門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接收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