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9月23日,歷經多次變遷,曾榮獲最高法院集體一等功、全國法院模範集體、全國模範法院等榮譽,被譽為“南京路上的好法院”。2000年7月和2011年6月,根據行政區劃調整,原黃浦區先後與原南市區、盧灣區“撤二建一”,黃浦區人民法院經歷了兩次重新組建,現在的黃浦區人民法院於2011年10月1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組建。法院辦公樓現坐落於延安東路1234號。全院人數總計51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7.83%,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145人,占總人數的34.94%。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 區位:上海市黃浦區
  •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1234號
  • 郵政編碼:200003
  • 聯繫電話:021-53584777(總機)
  • 成立時間:1952年9月23日
  • 全院人數:517人
  • 院長姓名:樊長春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法院簡介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9月23日,歷經多次變遷,曾榮獲最高人民法院集體一等功、全國法院模範集體、全國模範法院等榮譽稱號,被譽為“南京路上的好法院”。2000年7月和2011年6月,根據行政區劃調整,原黃浦區先後與原南市區、盧灣區“撤二建一”, 黃浦區人民法院也相應經歷了兩次重新組建。現在的黃浦區人民法院於2011年10月1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組建。全院現有人員51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7.83%,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145人,占總人數的34.94%。黃浦區人民法院成立以來,一直秉承優良傳統,立足黃浦發展的新起點,新要求,堅持公正司法、從嚴治院,著力在重點工作上下功夫,在特色工作上謀創新,在難點工作上求突破,不斷強化審判、執行工作,積極拓展服務大局的新領域,先後兩次被授予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好法院”榮譽稱號,多次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記功授獎,2016年1月榮獲“全國模範法院”榮譽稱號,為平安黃浦、法治黃浦建設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機構設定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訴調對接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房地產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五庭(金融審判庭)、行政審判第一庭、行政審判第二庭、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政治部、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研究室、行政裝備科、司法警察大隊總計21個部門。

所獲榮譽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曾獲“最高法院集體一等功”、“全國優秀法院”、“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民商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模範法院”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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