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的批覆》在2002.02.2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的批覆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02.02.25
  • 實施時間:2002.02.25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滬高法[2002]39號《關於確定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黃浦區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同意你院確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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