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財政局

上海市長寧區財政局

上海市長寧區財政局,是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財政局
  • 隸屬: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財經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參與制定本區國民經濟發展及重大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包括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綜合預算管理體系。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配合區有關部門擬訂區產業政策,並負責落實。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平衡政府財政綜合財力。
(三)承擔政府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政府財政資金管理。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建立和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上半年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及時、準確撥付預算資金。
(四)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按分工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監督和財政票據管理。
(五)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撥付與管理。負責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國庫現金管理,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擬定本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管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負責公務車輛控購管理。
(六)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償還地方政府轉貸債券本息,建立健全債務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財政風險。
(七)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及使用。編制和落實本區土地收支基金預、決算,加強土地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執行,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的財政管理。
(八)負責本區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各項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財務規則。監督檢查本區各單位的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查處違反會計法規的行為。管理、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本區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的審批和管理。
(九)擬定本區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指導預算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選擇社會影響廣、與民生保障和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重大項目組織實施重點評價。牽頭組織開展預算項目評審。
(十)組織實施財政預算管理、政府採購、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管理的建議。
(十一)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牽頭編制本區國有資產情況報告。
(十二)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與套用規劃的組織實施,為財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新聞宣傳、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調研、財務、政務公開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以及行政執法檢查覆核、行政複議(訴訟)等工作。負責局內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及執行。負責本局組織人事和黨務工作,並協助黨組抓好乾部隊伍和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
(二)預算科。負責參與研究制定全區國民經濟及重大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等規劃。建立健全包括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綜合預算管理體系。負責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配合區有關部門擬訂區產業政策並負責落實。負責市與區、區與鎮的財政結算。負責政府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員會和預算工作委員會的聯絡工作。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組織預算執行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匯總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和擬訂相關管理制度。牽頭推進財政信息公開工作。
(三)國庫科。負責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區級財政資金的撥付與管理、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和財政總預算的編制及公開。組織和指導部門決算和部門政府報告的編制,編制區本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指導鎮級政府財務報告相關工作,匯總編制本區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區級財政專戶、國庫現金、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票據、公務車輛控購等管理。承擔各級審計部門區級財政預算執行的有關配合工作。
(四)行政事業科。負責牽頭擬訂全區預算支出標準和黨政機關定點會議場所招標、區執法執勤用車等管理工作。加強對口聯繫單位的各項財政管理,包括預算安排、資金監管、銀行賬戶開設等工作。
(五)社會保障科。負責牽頭了解掌握全區社會保障的基本情況,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社會保障的政策、制度。牽頭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建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加強對口聯繫單位的各項財政管理,包括預算安排、資金監管、銀行賬戶開設等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負責牽頭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監控與財務管理,推進落實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負責全區建設資金及區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預決算工作。負責財務監理機構選擇、項目任務委派及日常管理。負責政府資金購入動遷房源的資金管理。加強土地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管理。加強對口聯繫單位的各項財政管理,包括預算安排、資金監管、銀行賬戶開設等工作。
(七)會計科。負責管理本區的會計工作,對財政會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會計信息質量開展檢查,對區屬重點企業開展會計監管。負責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的審批和管理,購買代理記賬服務。管理、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負責小微企業培訓諮詢基地建設和管理,並實施會計電算化備案。指導企業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對報表進行審核、匯總和上報。
(八)監督評價科。負責財政內部監督,並對本區預算單位執行財稅法規、政策情況開展監督,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負責擬訂區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開展績效目標、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結果套用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指導和推進預算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重大項目組織實施重點評價。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套用機制並開展考核。牽頭組織開展預算項目評審。
(九)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研究制定並執行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負責編制和執行本區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審核預算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審批政府採購形式變更。負責政府採購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執法檢查,考核集中採購機構,受理政府採購供應商的投訴,對政府採購數據、編制政府採購報表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編制本區國有資產報表,落實本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做好監督、檢查、處置、清查等工作。
(十)信息技術科。負責機關信息化工作,編制局信息化建設與套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套用系統開發和數據利用管理,承擔上級財政部門套用系統推進實施任務,擬訂信息化、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和規範。負責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工作,為財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現任領導

局長:金曉綺
副局長:王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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