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 所在城市:上海市
- 職能科室:7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
- 1.貫徹執行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發揮人才作用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的意見
2.根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具有區域發展特色的科教興區戰略和科技進步規劃、計畫;做好科技進步的數據採集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進步的考核體系。
3.負責區域內科技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支持科技產業、科技企業和科技項目的發展。
4.組織開展科技示範,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承擔科技園區的創建工作;組織申報列入國家和市級的“火炬”項目、新產品計畫項目、科研攻關計畫項目;組織申報獲得國家和市的技術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組織申報國家軟體企業、市高新技術企業和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
5.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加強技術市場培育,認定登記技術契約,會同有關部門仲裁技術契約糾紛。
6.負責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管理,開展科學普及工作,做好科技統計。
7.負責科技外事和國際科技合作,組織送審國外科技考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科技合作等出國(出境)事宜。
8.管好用好政府用於科技工作的有關經費。
9.制定本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工作。
10.幫助本區企業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提高企業在市場經濟的競爭能力;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調解專利糾紛,開展專利行政執法;統計和分析本區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建立專利信息庫,開展智慧財產權軟課題的研究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修訂、維護本地區的地震應急預案工作,參與破壞性地震的抗震救災指揮,負責震害評估工作;依法享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有關法規、規章中的關規定執法;依法管理本區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批,負責地震工程安全性評價的監管;做好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