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

《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落實《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和《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抓牢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大力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主動對標對表、自我加壓奮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努力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特制定的實施方案。由上海市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3年2月21日印發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上海市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印發日期:2023年2月21日
  • 發文字號:長發改規〔2023〕4號
  • 實施日期:2023年2月21日
  •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發改規〔2023〕4號
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法院,區政府各委、辦、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各街道辦事處、新涇鎮政府:
為落實《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和《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相關要求,經2023年2月20日區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請認真參照執行。
上海市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21日

方案全文

長寧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落實《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和《上海市助行業強主體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抓牢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大力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主動對標對表、自我加壓奮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努力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特制定我區實施方案如下。
一、助企紓困行動
1.接續落實稅費減免、留抵退稅政策。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繼續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並已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繼續按照50%幅度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對非居民用戶2023年超定額用水,減半收取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全面落實國家新出台的減稅降費政策。(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相關部門)
2.全力做好小微企業金融保障服務。對於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到期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本區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通過“營商通-企業服務”小程式,為區內企業融資需求提供便利通道。鼓勵本區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小微企業特點,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和線上續貸產品,支持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周轉無縫續貸。(責任單位:區投促辦(金融辦))
3.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貼息貼費力度。深化與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合作,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通過市融資擔保中心擔保貸款,且貸款期間無逾期不良記錄的長寧企業,在貸款還本付息後,給予擔保費全額補貼;獲得“長寧企業貸”批次擔保業務支持且貸款期間無逾期不良記錄的企業,按貸款當年年初央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20%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二、援企穩崗擴崗行動
4.繼續落實社保緩繳降費和就業補貼政策。繼續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用人單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部署,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錄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或本市2023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每人2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區社保中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醫保局、區稅務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遊局、區財政局)
5.支持鼓勵行業企業穩崗擴崗。有序落實區穩崗留工實施方案的政策措施,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有序運行。加強企業用工監測,及時掌握員工返崗情況,對缺工企業實行清單式管理和提供針對性服務,開展春季促進就業十大專項行動,全力保障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就業。發揮就業服務專員作用,了解企業用工需求,多渠道為企業招聘用工提供專項服務和支持。組織開展“春風行動”等農民工專項招聘活動,通過“上海長寧”“長寧就業”等新媒體平台以及街鎮宣傳視窗等渠道,及時公布招聘活動計畫安排,密集組織開展“寧寧周周聘”等各類招聘活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等)
6.強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落實市級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相關工作,鼓勵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引導職工積極參加工會職工互助保障計畫。改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環境,進一步拓展愛心接力站、園區(樓宇)職工健康服務站點功能,開放更多工會服務陣地,向快遞小哥驛站、愛心接力站配送防寒保暖物資,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戶外勞動者等群體提供飲水用餐、如廁、取暖等服務。(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
三、恢復和提振消費行動
7.促進消費能級提質擴容。加快釋放消費潛力。發揮長寧“全球新品首發地示範區”優勢,用好線上線下銷售平台,辦好長寧五五購物節、“虹橋之秋”文化旅遊購物節等促消費活動,最佳化升級地標商圈,打造特色商業街,進一步激活街面經濟,持續做強首店首發經濟。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支持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以及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申請本市政策補貼,每年獎勵上限為零售企業100萬元/家、餐飲企業50萬元/家。最佳化中山公園商圈空間布局,推動虹橋—古北商圈煥新升級,加快臨空商圈提級賦能,深化特色商業街以及地標性夜生活集聚區建設。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實施新能源車置換補貼和綠色智慧型家電消費補貼。(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投促辦(金融辦)、區文化旅遊局、區財政局、區虹橋辦、區東虹辦)
8.加快文旅市場回暖復甦。積極爭取市宣傳文化發展、旅遊發展、體育發展等專項資金支持,按照市相關規定,落實電影票補貼;將符合條件的酒店賓館納入旅遊業貸款貼息政策範圍,對符合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酒店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落實商標質押助力文體旅等重點行業紓困“知惠行”專項活動。舉辦2023年上海女子半程馬拉松賽、五星網球電視分級挑戰賽、長寧咖啡文化節等文旅賽事、活動。市區聯動發放文旅、體育、餐飲、零售等專項消費券,廣泛動員區內大型商貿企業、電商平台和各類商戶參加,支持生活性服務業加快恢復,鼓勵文旅企業開展打折優惠活動。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2023年一季度繼續按100%比例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鼓勵企業購買保險替代產品,促進出入境旅遊有序恢復。(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化旅遊局、區體育局、區商務委、區財政局)
9.支持會展行業恢復重振。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支持會展行業提升能級,對引進世界商展百強或具全球影響力的權威機構認證的展覽項目,支持企業申請本市政策補貼。(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財政局)
四、擴大有效投資行動
10.凝聚更強招商合力。策劃舉辦全區投資促進大會,持續發揮“1+8+4”聯合招商模式的資源優勢,積極走出去、引進來,組織專業化招商團隊,赴國內外開展專題招商推介活動,大力吸引頭部企業和高能級項目。開展產業生態招商,聚焦3+3重點產業,開展產業鏈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動。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服務保障,支持重大外資項目加快建設和投產,做好外資項目儲備工作。(責任單位:區投促辦(金融辦)、區東虹辦、區商務委、區科委、區相關街鎮)
11.形成有效投資良好態勢。完善促進有效投資專班機制,推動重大產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重大民生項目等加快開工建設,力爭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加快推進聯影醫療園、晶耀虹橋、虹橋上城等一批經濟載體建設,加快實施光華醫院、體操中心、清池路養老院等一批在建民生項目,全面開工東航K1地塊、古北路B1-03公租房、郁家宅地塊等一批新建項目,加快推進華陽衛生中心等一批項目前期工作,超前謀劃迎賓三路東延伸、外環西段交通功能提升等一批大項目大工程。積極推動“兩舊一村”、加裝電梯、精品小區等建設。(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房管局、區體育局、區衛健委)
12.用好各類投融資政策和工具。全力爭取國家和市級補貼,積極申報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基礎設施REITs等。加快發行和使用已獲批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依託“十四五”重點項目庫,做實、做細專項債等投融資項目儲備庫,動態調整更新,不斷提高項目儲備質量。落實資源性要素指標“六票”統籌政策,全面推廣樁基先行、水電氣網聯合報裝等措施。精簡項目審批流程,推廣實行標準化審批、並聯審批、容缺後補等措施,將“分期竣工驗收”實施範圍擴大至基礎設施、經濟樓宇、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規劃資源局、區建管委)
五、外貿保穩提質行動
13.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市場規模。加快落實區貿易高質量發展政策,推動傳統貿易拓展市場,組織外貿企業參加各類境內外展會,支持外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支持跨境電商平台建設及跨境電商“海外倉”建設等。承接進口博覽會溢出帶動效應,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務平台能級,加快進博會意向採購成交落地。(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14.積極落實穩外貿一攬子政策。按照國家和本市要求,精簡對外貿易經營者相關手續辦理流程,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積極爭取國家外經貿發展和本市商務高質量發展等專項資金支持。加快培育高能級貿易主體,爭取新認定一批貿易型總部。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數字貿易、離岸轉手買賣、保稅維修等新型國際貿易,創建運輸服務貿易國際合作區,深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六、外資穩存量擴增量提質量行動
15.不斷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和質量。積極對接RCEP、CPTPP、DEPA等高標準經貿規則,發揮長寧區RCEP企業諮詢站優勢,持續提供關稅優惠、原產地規則、貨物貿易規則等相關諮詢服務,助力企業提升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能力。落實國家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等領域。為外資企業派駐上海的外籍員工及家屬、開展重要商務活動的全球高管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外貿企業重要海外客戶辦理來華邀請函和出入境手續提供便利。持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與上海海關簽署第四輪合作備忘錄。通過區外資工作協調機制、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等專業機構、第三方平台,幫助外資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外事辦、區出入境辦)
16.大力發展更高能級總部型經濟。深化落實本市新修訂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事業部總部企業,發揮外資研發中心對促進本土研發、提升產業鏈水平的帶動效應;落實市數字總部認證辦法相關規定。積極參加本市重大外資項目簽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外資研發中心頒證等標誌性活動。推動總部經濟增能,推進2023年上海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支持經認定的總部機構發展與能級提升,降低購房租房成本,給予一定的補貼資助,並提供貿易便利化、業務創新化等綜合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七、產業創新提升行動
17.加快培育產業新賽道、新動能。搶抓新興產業發展機遇,謀劃布局未來產業,積極對接市級數字經濟規劃、綠色低碳、元宇宙、智慧型終端行動方案和五大未來產業集群行動方案,加快培育壯大產業發展新動能,支持智慧型網聯汽車創新發展和示範套用。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積極落實新基建項目優惠利率信貸貼息政策,支持區內企業申請本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創新產品契約金額30%、最高2000萬元的支持。支持重點企業聯合攻關,加強底層技術和硬科技研發,支持“鏈主”企業組織開展技術協同創新。(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財政局)
18.形成更具活力的創新創業生態。加快集聚培育成長型初創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3年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超過420家,新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家。依據市相關部門操作細則,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不低於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不低於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區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對覆核通過的區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建立長寧區擬上市企業培育庫,加強企業入庫培育和上市輔導,對成功上市企業給予補貼;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5%、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能級,支持大企業聯合孵化基地、大企業開放創新平台等建設,推廣“聯合孵化”、大學科技園等模式。對接落實市級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在三大產業和數字經濟等重點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總部。著力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攜手創投機構或行業頭部企業,搭建對接平台,最佳化企業融資環境,釋放資本活力,形成科學家敢幹、資本敢投、企業敢闖、政府敢支持的創新創業環境。(責任單位:區科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財政局)
19.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對接落實市級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方案,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領域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億元,著力提升專業服務業能級,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財富管理等金融業態,大力發展研發經濟、基礎研究、成果套用、工程技術等科技服務業,探索發展航運保險、融資租賃等航運服務業,依託城市數位化轉型做大做強數字經濟,用好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積極支持重點領域服務業項目。(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投促辦(金融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財政局)
八、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
20.持續打造更為優質的營商環境。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強的改革舉措。最佳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積極推廣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全程網辦,推進“一業一證”“一照多址”等改革,對接市級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大力推行“市場主體合規一碼通”。著力推動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探索標準實施套用創新,促進提升企業和產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級分類、事後獎懲修復全環節監管。大力推進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工商聯)
21.支持民營企業和平台企業發展。切實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落實本市促進民營經濟和民間投資發展政策舉措,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有效提振民間投資信心,拓展投資空間,引導民間資本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綠色低碳等領域。支持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引導平台企業進一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開展包容性的業態模式創新,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區建管委、區投促辦(金融辦)、區工商聯、區東虹辦)
22.幫助中小微企業穩預期強信心。全面落實國家和本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相關措施。建立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庫,將接近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標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等列為重點培育對象,加強入庫培育和指導服務。將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鼓勵大型企業和平台機構發布面向中小微企業的採購清單,為中小微企業開拓更多市場。根據市級部門要求,落實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數位化賦能中小企業專項行動等工作。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業賬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科委、區財政局、 區建管委、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23.提升企業服務走訪實效。持續開展各級領導幹部走訪服務企業工作,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持續深化“三級三系”服務體系,做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圓桌會、長寧區民營企業總部圓桌會等品牌活動,及時回應企業各類訴求,幫助各類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供更加優質、精準的政策宣傳解讀、諮詢、培訓和技術等服務。(責任單位:區投促辦(金融辦)、區商務委、各街鎮(臨空)、區工商聯)
九、加強要素服務保障行動
24.促進空間資源最佳化配置。加快推進城市有機更新,以國企存量土地盤活為抓手,推動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全面實施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商務委、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東虹辦、區虹橋辦)
25.提升人才綜合服務優勢。堅持人才引領驅動,開展“人才薈”逐夢行動,深化人才引進全程網辦、市場化評價標準動態調整改革試點;加大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實施高精尖特人才“寧聚”計畫,繼續實施人才住房補貼,為優秀人才自主租賃房屋提供貨幣化補貼;緩解人才階段性住房困難,為企業優秀人才優先配租區人才公寓,落實留學人員人才公寓支持政策。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力度,加快構建“一張床、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支持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房管局)
26.加大財政支持穩增長力度。統籌使用各類收入和專項資金,完善專項資金使用和評價方式,最佳化企業申報流程,加快各類涉企專項資金的撥付和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投促辦(金融辦)、相關產業部門)
十、重點區域領跑行動
大力營造幹事創業、真抓實幹、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努力形成共促高質量發展合力。鼓勵引導東虹橋片區成為區域經濟發展增長極,強化新老虹橋聯動發展,全面落實“最虹橋”引領行動。
27.加快新老虹橋聯動。通過老虹橋城市更新、新虹橋開拓發展,進一步提升我區在虹橋國際開放樞紐中的勢能和影響力。加快實施國展中心項目,加速推進天山路街道115街坊商辦項目、婁山關路445弄綜合項目、15號線婁山關路站換乘通道等重點項目建設,促進虹橋31號地塊源頭招商。(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虹橋辦)
28.提升重點產業輻射能級。圍繞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四高五新”產業導向,突出發展樞紐經濟,聚焦臨空經濟、總部經濟、數字經濟、開放經濟,進一步最佳化東虹橋片區產業布局強化長三角產業聯動。加快建設“虹橋之源”線上新經濟生態園、大虹橋生命科學創新中心、虹橋財富管理走廊,推動人工智慧研究院等功能落地,促進區域產業發展能級整體躍升。(責任單位:區東虹辦、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投促辦(金融辦))
29.推進新一輪政策落地。落實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發展條例,加大總體方案和新一輪政策推進力度,推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儲備、民營企業總部培育、內外資投資類企業註冊等政策落地,力爭虹橋機場國際航運功能、保稅維修等高含金量政策取得突破。加快推進光大安石虹橋中心企業服務集成審批功能,推進涉外民商事調解中心、航空爭議調解中心有效運作。(責任單位:區東虹辦、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投促辦(金融辦)、區法院)
30.加快產城融合步伐。與五大駐場單位緊密溝通、協同聯動,全力推動機場東片區更新改造。加快機場集團P地塊、春秋總部地塊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福泉路地道、通協路人行天橋等項目建設。推進東片區構建“大運量軌交+中運量公交+低運量地面公交”的多層次公共運輸系統,完善骨幹公交路線。加快虹橋人才公寓、臨空租賃住宅建設,促進職住平衡。(責任單位:區東虹辦、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國資委、區房管局)
本實施方案自2023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和上海市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