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

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

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是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
  • 隸屬: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地方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配合和參與審計署、市審計局組織的有關審計項目。
(二)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審計工作的本地區規範性檔案,擬訂審計工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制定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相關的本地區規範性檔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者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其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對國家和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區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十)根據審計署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進行審計監督。依法對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依法對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按照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十二)對本級政府投資和以本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區相關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四)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者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五)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六)組織審計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要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新聞宣傳、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的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退休幹部等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綜合計畫科(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承擔擬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工作。承擔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起草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組織審計國家和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等工作。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承擔政務公開等工作。
(三)法規科(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科)。承擔有關審計工作的本地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組織實施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檢查等工作。組織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四)財政審計科。承擔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審計。組織對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審計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協調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承擔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民主黨派、群團組織的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使用財政資金的區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的起草工作。
(五)經濟責任審計科。組織協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依法界定責任。負責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通過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工作平台,不斷完善工作會議、計畫協調、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機制。
(六)企業審計科。組織協調企業審計工作。組織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組織對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進行審計。依法組織對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承擔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進行審計的工作。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以及區管主要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察工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項目的預算執行、決算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
(八)電子數據審計科。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現任領導

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局長:徐姍姍
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副局長:鉉珺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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