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區龍山路55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各項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註冊許可。負責相關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有關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
(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實行統一的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重大違法案件,加強執法監督,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整治和規範酒類市場秩序,開展監督抽查,查處違法行為。按照規定許可權,行使商貿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等職責。
(五)負責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負責市場主體統一信用監督管理。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並實施聯合懲戒。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牽頭組織開展質量強區和質量提升行動,建立和完善本區質量發展工作體系。監督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推進品牌發展戰略,編制和發布質量狀況分析報告。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加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各級監督抽查的後處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證後監督管理。
(九)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推動本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創造、套用和管理,推動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依法對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負責受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備案和使用登記,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發證審核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定相關應急救援預案。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下同)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本區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本區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本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處置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監督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負責管理計量器具的量值傳遞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管理、指導標準化工作。組織推動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十五)負責監督管理認證和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開展管理體系和自願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本區檢驗檢測體系,推進本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提升市場監督管理技術機構的能級。
(十六)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的監督管理,推進能源計量工作,組織落實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制度,促進綠色發展。
(十七)負責藥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計畫、總結、督查督辦、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等工作。
(二)黨建工作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基層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配合有關方面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幹部人事科。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承擔局系統離退休幹部和統戰工作。
(四)財務科。承擔預決算、財務審計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五)法規科。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教工作。
(六)執法稽查科。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導查處市場主體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案審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辦具有重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負責指導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以及組織查處大案要案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負責相關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食品經營、酒類商品零售、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等相關許可備案工作。辦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記,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發證審核。承擔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經紀人登記等工作。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行政審批工作。
(八)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科。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項的監督檢查。承擔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相關部門落實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職責,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
(九)市場規範監管科。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市場。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管理和查處。組織指導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綜合治理工作,對應參與轄區各類整治活動。
(十)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管科。依法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承擔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牽頭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工作,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二)質量發展科。擬訂實施質量強區戰略、質量提升行動規劃,編制發布質量狀況分析報告。組織推進品牌建設,實施質量獎勵制度。
(十三)智慧財產權保護科。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套用與管理,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開展商標及商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食品安全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牽頭承擔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以及應急管理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協調食品安全重大問題。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抽檢監測工作,承擔上級部署的監督抽檢任務。
(十六)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組織指導對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食品經營環節抽檢監測工作,承擔上級部署的監督抽檢任務。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組織指導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工作和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擬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十八)標準化與計量監管科。推進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承擔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開展計量技術機構和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的監督管理。承擔組織推動強制性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含標準樣品)和國際對標采標貫徹落實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十九)認證與產品質量監管科。組織實施國家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開展管理體系和自願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強化檢驗檢測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督管理及各級監督抽查的後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及相關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證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藥品零售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二十一)醫療器械監管科。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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