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7月25日發布《上海市農委關於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通知》旨在規範有序流轉土地,著力培育家庭農場經營者,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堅持成熟一批、發展一批,切實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農委關於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通知
- 分類: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發文機構:上海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4-07-25
- 文 號:滬農委〔2014〕264號
內容,發布信息,
內容
滬農委〔2014〕264號
關於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通知
各區、縣農委:
市委、市政府要求積極推廣松江經驗 市農村,大力發展糧食生產家庭農場,探索糧經型家庭農場、多種形式種養結合家庭農場。市政府召開本市發展家庭農場現場推進會議,要求至2017年本市家庭農場水稻種植面積要占全市水稻種植面積50%以上。5月19日,市農委發出督查通知,要求各區縣細化年度發展目標、制定扶持政策、健全考核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配套服務。
各區縣已制定並上報了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年度安排,至2017年,全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水稻種植面積計畫77.68萬畝,占本市區縣水稻種植最低保有量面積133.6萬畝的58.1%,並將具體任務分解到各鄉鎮。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本市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任務下達給你們,並納入市對區縣“三農”工作考核範圍。請各區縣農委按照要求,把任務落實到基層,在區縣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依靠鄉鎮和村黨政組織,規範有序流轉土地,著力培育家庭農場經營者,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堅持成熟一批、發展一批,切實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關於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通知
各區、縣農委:
市委、市政府要求積極推廣松江經驗 市農村,大力發展糧食生產家庭農場,探索糧經型家庭農場、多種形式種養結合家庭農場。市政府召開本市發展家庭農場現場推進會議,要求至2017年本市家庭農場水稻種植面積要占全市水稻種植面積50%以上。5月19日,市農委發出督查通知,要求各區縣細化年度發展目標、制定扶持政策、健全考核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配套服務。
各區縣已制定並上報了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年度安排,至2017年,全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水稻種植面積計畫77.68萬畝,占本市區縣水稻種植最低保有量面積133.6萬畝的58.1%,並將具體任務分解到各鄉鎮。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本市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的任務下達給你們,並納入市對區縣“三農”工作考核範圍。請各區縣農委按照要求,把任務落實到基層,在區縣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依靠鄉鎮和村黨政組織,規範有序流轉土地,著力培育家庭農場經營者,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堅持成熟一批、發展一批,切實推進本市糧食生產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發布信息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
2014年7月14日
上海市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安排表
2014年7月14日
上海市推進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發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