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批轉區農委《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意見》的通知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批轉區農委《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意見》的通知

滬奉府(2014)49號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奉浦、金海社區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區農委制定的《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批轉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滬奉府(2014)49號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奉浦、金海社區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區農委制定的《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批轉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批轉區農委《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滬奉府(2014)49號
  • 發布日期:2014年4月28日
概述,基本原則,(一)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二)堅持自營耕作(養殖)原則,(三)堅持規模適度原則,(四)堅持土地流轉費合理適度原則,(五)堅持本村優先原則,準入條件,準入程式,退出機制,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二)完善扶持政策,(三)開展職業培訓,(四)加強服務指導,(五)完善考核工作,

概述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本市加快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滬府辦發〔2013〕51號)的要求,為進一步落實今年市、區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本區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發展家庭農場,不斷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增加家庭農場收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特制定《關於規範發展家庭農場的實施意見》。

基本原則

家庭農場是指以本籍農民家庭(一般為夫妻2人或同戶家庭勞力2-3人)為生產單位,從事糧食等生產活動的農業生產經營形式。家庭農場經營者是指主要依靠家庭勞動力的自營耕作(養殖)農戶。家庭農場發展必須堅持以下五個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

家庭農場經營者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向擁有土地流轉權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繳納土地流轉費(土地租金)。

(二)堅持自營耕作(養殖)原則

家庭農場的經營者必須是本區戶籍專業農民,主要依靠家庭成員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除季節性、臨時性聘用短期用工外,不得常年僱傭家庭成員以外勞動力從事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將經營的土地再轉包、轉租給第三方經營。

(三)堅持規模適度原則

家庭農場經營土地規模要與家庭勞動力數量、生產經營能力、管理水平和農田設施及機械化水平相適應,現階段糧食生產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一般為100—150畝,蔬菜(食用菌)、果樹生產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一般為30—50畝,水產養殖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一般為50—100畝。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農業設施不斷完善、農業勞動力進一步轉移,視經營者的管理水平、經營能力,可逐步擴大經營規模。

(四)堅持土地流轉費合理適度原則

土地流轉費事關流轉雙方的切身利益和家庭農場的穩定發展,必須兼顧公平與合理。要根據本鎮、社區、開發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土地流轉費標準。土地流轉費一般以每年每畝700斤稻穀市場收購價為基數,以實物或現金支付。各鎮、社區、開發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經營項目適當調整,原則上各鎮、社區、開發區的標準要統一。

(五)堅持本村優先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堅持優先扶持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從事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家庭農場。特殊情況的,也可以跨村跨鎮。對新的家庭農場,第一年為試營年,經考核合格的家庭農場優先續簽承包協定。

準入條件

家庭農場經營者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本村的農戶家庭,常年務農勞力至少在2人以上(含2人)。特殊情況下,也可是本鎮、本區戶籍農戶家庭。 二是家庭勞力一般年齡男性為60周歲以下,女性為55周歲以下,在務農勞力不足的情況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三是具備相應的生產經營能力和一定的農業生產經驗,掌握必要的種植(養殖)技術,通過培訓考核合格。 四是主要依靠家庭成員負責生產管理。 新的家庭農場試營年結束後或老的家庭農場經營期結束後,經過鎮級考核,符合下列條件的,在新一輪家庭農場經營者選用時,優先獲得延續經營權: 一是在上一輪經營期內,經營管理好,生產水平高,表現優良的; 二是在上一輪經營期內,服從農業部門“六個統一”指導,不發生轉租轉包、冒名頂替、違章搭建、使用違禁投入品、秸稈露天焚燒,考核記載完整的; 三是在上一輪經營期內,按時參加培訓並獲得相關農民培訓資格證書的。

準入程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家庭農場經營者準入應遵循以下程式: 一是制定標準。各村要依據區、鎮有關家庭農場準入條件,根據本村實際,制定本村家庭農場準入標準、家庭農場數量、經營規模等,並採取發放書面告知書或在公示欄張貼公示等方式,告知本村村民。 二是農戶申請。本村農戶家庭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三是村委會審核。村委會根據本村家庭農場準入標準,對提出申請的農戶逐一進行資格審核。 四是民主評定。由本村老幹部、老黨員、老隊長進行民主評定,擇優選擇家庭農場經營者;遇有特殊情況的,可通過採取“票決”制,按得票數確定家庭農場經營者人選。 五是公示簽約。家庭農場經營者人選確定後,必須在本村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後,村委會與家庭農場經營者要按照市農委、市工商局制定的《上海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要求,通過各鎮土地流轉中心,簽訂土地流轉契約和家庭農場承包經營協定,明確家庭農場經營者經營農田的區域、面積、年限、土地流轉價格等管理內容。

退出機制

新進家庭農場經營者試用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動終止家庭農場承包經營協定;考核合格的,成為正式家庭農場經營者。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家庭農場經營者資格: 一是家庭農場經營者取得家庭農場經營權後,不直接參加農業生產和管理,常年僱傭其他勞動力。 二是家庭農場經營者將經營土地轉包、轉租,或者有“拼裝”和虛報經營面積等行為。 三是家庭農場經營者管理不善;違反種子檢疫規定,私自調種、亂用種子影響穩產、高產;違章搭建農田棚舍;露天焚燒秸稈;使用違禁投入品;不服從本村茬口統一規劃和農業部門“六個統一”的指導,不能做到“種田”與“養田”相結合而影響耕地質量。 四是家庭農場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定,故意拒交、拖欠土地流轉費的。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農委、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家庭農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鎮、社區、開發區相應建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加強全區家庭農場生產管理。加強部門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進家庭農場的發展。

(二)完善扶持政策

建立長效補貼機制,確保土地規範流轉農戶的收益和家庭農場經營者的效益,以及引導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的村委會考核獎補收益,有利於加強集體村級經濟組織的服務管理。通過專項扶持、貸款貼息、項目獎補、定額獎勵等形式,支持家庭農場改善生產條件,實行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經營,制度化考核。

(三)開展職業培訓

加大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培訓力度,提高其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經營管理水平,培養一支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本區家庭農場經營者隊伍。重點培育本區年齡在50歲以下的農場經營者,使其成為現代農業的新型職業農民。經培訓考核和綜合評定後給予發證,並作為家庭農場準入機制的條件之一,逐步做到持證上崗。

(四)加強服務指導

進一步健全農業服務體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層次的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通過統一供種、植保統防,農業機械化服務,全方位為家庭農場經營者提供服務。同時加大技術服務力度,建立區、鎮農業科技人員與家庭農場經營者的聯繫制度,通過農技人員結對掛鈎等方式,提高經營者管理能力。

(五)完善考核工作

要把規範土地流轉管理和推進發展家庭農場作為提升發展農業的重要工作,列入鎮、村領導班子考核內容。區農委要督促鎮、社區、開發區加強對家庭農場的考核工作,並對考核情況進行核查,確保考核結果公正。通過考核管理,形成家庭農場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實現以考促管、以管增效,不斷提高家庭農場的生產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使家庭農場真正成為“體面的職業”,獲得“體面的收入”。 上海市奉賢區農業委員會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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