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背景,主要編制過程,資料檢索、收集與研究,組織調研,標準編制工作過程,標準編制原則和要求,主要條款說明,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測量與驗證,主要參考文獻和資料,標準的特色和亮點,
編制背景
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是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我國面臨的重大戰略任務,2012年頒布的《上海市節能和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規劃》提出了以提升能效為主線,在全國率先走出一條能源資源集約利用、生態環境友好的低碳發展道路的指導思想。
節能服務是通過提供諮詢或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形成節能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合理用能,達到提升用戶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之目的,屬於現代服務業。在上世紀90年代被引進中國,隨著國家對節能領域的重視,獲得了政策、資金、稅收等各方面的支持,節能服務行業也因之得到了蓬勃發展。截止至2013年底,據上海市節能服務業協會數據表明,僅上海市節能服務行業年產值就有約200億,納入行業管理的企業達1200餘家,其中獲得契約能源管理國家備案資格的企業194家,獲得上海市備案企業215家(前五批名單)。
但是,由於節能服務行業還是一個新興行業,企業規模普遍偏小,比較多的企業以項目管理和技術集成為主,缺少自主優勢產品,服務特色不明顯,專業技術優勢不突出,行業分散且組織化程度較低。而且
節能服務公司在給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改造的同時還要提供節能診斷、現場勘察、方案設計、契約簽訂、維修保養等各種服務。期間,不同的服務模式,以及服務質量的差異都會影響到實際節能效果,而且容易導致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之間的矛盾。而如今,節能服務行業自律監督制度尚不完善,不利於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節能改造服務規範標準的出台,必將有效推動行業向規範化、集約化方向發展,提升節能服務的技術能級,也必將為規範節能改造服務行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基於此背景,2012年初,
上海創新節能技術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促進中心)和上海市建材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建成市建材標委會)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重點推進節能減排地方標準制訂工作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2011年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滬府發〔2011〕12號)的要求,提出了《節能改造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的立項申請,並正式列入滬質技監標〔2012〕138號《關於發布2012年度上海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中的編制任務之一。本標準由上海市建材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上海創新節能技術促進中心、上海市建材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共同承擔主要編制工作。本標準性質為推薦性地方標準。
主要編制過程
在市技術監督局的指導和大力支持下,促進中心和市建材標委會著手標準編制的籌備工作,成立了標準編制組,並先後開展了行業調研、專題研討、國內外標準和技術文獻資料的檢索、收集等工作。
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資料檢索、收集與研究
標準編制組較為全面地檢索了節能行業的有關標準,尤對國家於2010年頒布的《
契約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和2012年頒布的《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等國家標準進行深入探討,調研發現截止至2013年底針對節能改造服務方面的標準至今尚沒有相應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也未檢索到其他省市的地方標準和相關的國外標準。本次上海市地方標準《節能改造服務規範》的編制在國內外屬於首次。
組織調研
標準編制組分別組織召開了10次
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的參與的企業座談會,其中1次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領導參加的企業座談會和2次由市工商局契約處領導和區工商局領導共同參加的到企業現場聽取意見的座談會等。先後共有90家多企業的200多名代表分別參加了座談。標準編制組充分聽取了本市具有代表性的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和相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就本市制訂節能改造服務標準的意見和建議,為編制本地方標準提供了翔實依據。
標準編制工作過程
2012年9月3日,召開上海市《節能改造服務規範》地方標準起草工作啟動會議。會議明確由促進中心負責標準編制的統籌協調工作。標準編制啟動會為上海市《節能改造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拉開了序幕。
2012年9月27日,召開了標準編制組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主要針對標準編制大綱進行了研討,確定了標準編制大綱(初稿)。
2012年10月29日,召開了標準編制大綱專家討論會。會議就標準大綱內容進行了廣泛、細緻討論,與會專家對編制組前期的工作表示肯定,並確定了標準編制大綱的內容。此次專家討論會為標準編制初稿的撰寫起到積極作用。
2012年12月03日,標準編制組召開第四次工作會議。會議主要就標準初稿逐條進行了詳細的研討。
2013年01月10日,標準編制組召開第五次工作會議。會議決定深入開展企業調研,並根據企業調研結果對本標準初稿進一步聽取企業意見並完善標準初稿的修改。
2013年02月5日,標準編制組召開第六次工作會議,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了總結,並重點討論了標準的附錄。
2013年03月21日,標準編制組召開了第七次工作會議,會議重點修訂了標準內容的主要條款“服務程式”,並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初稿)。
2013年04月10日,標準編制組召開了第八次工作會議,會議對標準徵求意見稿(初稿)中的術語和定義條款進行了研討,並決定再次召開企業座談會,以聽取企業對本標準標準徵求意見稿(初稿)的意見和建議,會議確定了企業座談會的具體時間和參與單位數量等。
2013年4月19日,召開了“上海市地方標準《節能改造服務規範》企業座談會”暨標準編制組第九次工作會議,就標準徵求意見稿相關內容徵詢意見,並就企業意見和建議進行了研討。
2013年4月27日,召開了標準編制組第十次工作會議。會議針對徵集的標準修改意見和標準徵求意見稿(初稿)經逐字逐條的斟酌研討後,形成了提供給專家審定的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3年5月22日,在上海建科院召開了專家徵求意見會議。會議邀請龍惟定等行業專家針對標準文稿提出寶貴的意見,會後針對修改意見進行了修改。
2013年6月04日,標準編制組在上海建科院組織召開了第十二次工作會議。會議就標準契約示範文本制定工作進行研討。市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重點針對契約示範文本進行了討論,標準編制組針對修改意見對契約示範文本進行了完善。
2013年7月16日,標準編制組和市區工商局領導和專家共同走訪
上海龍創節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譽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對契約示範文本進行企業調研。聽取了節能服務公司對契約示範文本的意見建議。
2013年7月30日,在
上海創新節能技術促進中心針對標準契約示範文本,標準編制組和市區工商局領導、市仲裁委員會專家分別召開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徵詢意見座談會。來自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的20餘位代表就契約示範文本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建議。
2013年11月08日,標準編制組第十五次召開會議,就
標準送審稿進行了專題討論。針對條款細節,格式等進行了細緻商榷,並最終形成了標準送審稿,專家意見匯總,編制說明等檔案。
期間標準編制組還通過發函等方式廣泛徵詢標準修改意見。共向本市節能服務企業、用能單位、主管部門等單位和個人發出徵求意見函500餘份,有反饋意見的函75份,共徵集意見及建議94條,其中採納22條,部分採納19條,不予採納53條,並形成了上海市地方標準《節能改造服務規範徵求意見匯總及處理表》。
標準編制原則和要求
1、協調性原則
本標準作為節能改造服務標準,其內容應以服務內容為中心,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另外還應與節能行業發展技術水平相協調,充分兼顧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的利益,並考慮節能服務公司的不同發展階段,以促進節能改造服務標準化進步和節能行業管理水平升級。
2、適用性原則
本標準中各項服務內容和標準條款的確定,不僅要考慮科學、先進,還要考慮經濟、適用。即標準內容既要科學先進,還要經濟合理、實施便利,滿足不同規模的節能服務公司的實際要求,確保標準的可操作性。
3、規範性原則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嚴格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定的基本原則和要求進行編寫,同時滿足服務標準編寫的相關要求。
4、通用性原則
本標準涉及到節能改造服務的全過程,節能改造是一個涉及到多個行業的複雜過程,從鋼鐵,水泥,造紙,化工等重點耗能等工業領域到商場、賓館、辦公、醫療衛生、體育和教育等公共建築領域,跨度非常大。服務範圍從用能情況調查,現場勘探,方案設計、設備材料管理、施工服務、維護保養服務等,本標準提煉了對工業和建築領域節能改造服務的共性內容,使其通用於節能服務所涉及的各個行業,規範節能改造的服務流程是本標準的核心。
主要條款說明
本標準為了方便使用直觀明了,採用以節能改造服務流程為主線的編排方式,具體內容說明如下: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節能改造服務規範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要求和測量與驗證,並特別指出了本標準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的從事節能改造服務活動的相關企業。
規範性引用檔案
列出了作為本標準編制基礎,在標準中引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列出了作為本標準編制基礎,在標準中引用的國家標準。如:
GB/T 24915 契約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GB/T 28750 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
《國際節能效果測量和認證規程 IPMVP 2012》
術語和定義
標準編制組主要基於節能服務作為本標準的主體,對“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改造”和“節能改造服務”,分別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實際進行了直接引用和定義。以及針對節能改造服務中的重要環節“節能診斷”、“測量與驗證”和確定節能量重要依據的“能耗基準”等術語專門進行了定義。
基本要求
標準編制組認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安全、環保、節能、適用的基本原則是規範節能改造服務行業首要規則,因此標準把這一條款納入基本要求。同時本標準還對節能服務公司的人員、資質、和服務管理等作了相應規定。其中對服務所需基本檢測儀器、服務流程專門給出了資料性附錄,用於指導企業更好地規範企業和更有效地服務用能單位。鑒於國家和本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並沒有對節能改造服務行業提出專業資質的規定,因此明確了節能服務公司“4.2.1 節能服務公司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節能診斷、節能設計、節能改造、系統集成等服務內容,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或本市相關行業組織認定的與節能改造服務內容相匹配的專業資質”,如涉及
機電設備安裝等專業資質等。本標準尤其對能耗基準確定和節能量測量與驗證工作引入第三方運作的特別說明。以及標準還強調了節能服務公司為提升服務質量應建立、實施相應的企業內部管理體系。
服務要求
將節能改造服務劃分為節能改造的實施前服務,實施中服務,實施後服務三個部分。
(1)實施前服務
規定了節能改造實施前服務的主要環節:確定服務意向、簽訂節能診斷協定、節能診斷與確定節能改造方案和簽訂節能改造契約。其中,明確簽訂節能診斷協定是遵循國際上通行的運作模式和本市行業實際,也可有效保護節能服務公司在簽訂節能改造服務契約之前所開展的節能診斷、節能改造方案設計工作的智慧財產權。在節能改造的諸多案例中,好的節能改造服務契約能夠規避雙方風險,明確雙方義務,規避不必要的商業糾紛。同時,鑒於迄今為止國家和本市對節能改造服務行業還沒有專門的契約,本標準編制組經會同本市工商行政部門意見後專門設定了《上海市節能改造服務契約(2014版)》作為本標準的規範性附錄加以規定。
(2)節能改造實施中服務
規定了從方案深化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設備與材料採購、現場施工和調試、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缺陷處理、項目結算和檔案移交各個環節的服務內容。針對節能改造的特點,本標準特別提出了在施工安裝完成之後,需要對設備和系統進行調試,並對用能單位的操作人員進行合理必要的培訓,以充分保證設備和系統能夠按照設計要求正常運行。
(3)節能改造實施後服務
結合節能改造的行業特殊性明確了質保期、維保期、服務回響、回訪和服務質量評價各個環節的服務內容。標準還重點對質保期、維保期作了明確界定,其中質保期是指節能服務公司有義務對整個工程提供最少一年的質量保證,對涉及到的設備和產品,按其本身的質保期限規定執行。維保期是指契約雙方約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期,由節能服務公司對節能改造的設備和系統提供常規的定期保養服務,以保證設備和系統的正常運行。標準將質保期和維保期予以明確的界定,有效保證了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從而避免因可能產生的理解誤區所發生的糾紛情況,同時也明確了對節能服務公司的基本要求。服務質量評價是本標準從服務評價上對節能服務公司提出的專門要求,將滿意度測評體系的內容用標準的形式予以固定下來,並專門編制了資料性附錄進行規範,以通過用能單位對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評價來提升節能服務行業的整體水平和節能改造的服務能力。
測量與驗證
由於節能量的測量與驗證是節能改造不可缺少的環節,不但是考量節能改造的基礎和依據,還是驗證節能改造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的試金石,可貫穿節能改造服務的全過程。因此本標準將測量與驗證獨立成一個章節,以體現節能量的測量與驗證的重要性。
本標準結合GB/T 28750-2012《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和《國際節能效果測量和認證規程 IPMVP 2012》的內容,對測量與驗證的內容、原則,以及全過程服務的特點進行了規定,並著重指出在節能改造中應制定節能量測量與驗證計畫,並最終提交節能量測量與驗證報告。
主要參考文獻和資料
2、GB/T 24915 契約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3、GB/T 28750 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
4、《國際節能效果測量和認證規程 IPMVP 2012》
標準的特色和亮點
一是標準化工作是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市場監管、質量監督、資質審查、等級評定等工作的主要依據。本標準的制訂將為本市節能服務行業的有序競爭提供了尺度,用能單位可依據本標準比照選擇不同的專業服務,有力的減少甚至避免了契約雙方不必要的爭執和矛盾。
二是本標準以節能改造服務流程為主線編排,按照改造前的診斷調研,實施中的施工管理,實施後的維護保養展開,直觀明了。同時明確了整個節能改造全流程的各個環節之間的銜接,著重突出了測量與驗證在整個節能改造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作用,為規範節能改造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示範。
三是公眾滿意度評價指標和節能服務公司滿意度測評體系在內容和形式上實現統一,使行業評定和節能服務公司評定的結果相一致,真正成為行業、節能服務公司及時發現和改進管理缺陷,提高服務質量的主要依據和有力抓手。
四是通過本標準的制訂、貫徹、實施,對提升本市節能改造服務水平,規範服務管理,帶動整個節能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