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助力上海“生態之城”建設,強化公共機構在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責任擔當,協同有序推進上海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根據國家及我市有關綠色發展工作部署,結合上海市公共機構實際情況,制定的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上海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的通知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
發布通知
市級機關各單位,各區機管局:
《上海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方案》已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代章)
2022年1月14日
方案全文
上海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助力上海“生態之城”建設,強化公共機構在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責任擔當,協同有序推進我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根據國家及我市有關綠色發展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公共機構實際情況,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推動我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按照《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上海市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方案》《上海市公共機構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的要求,以技術進步、制度創新、數字賦能為動力,不斷提升我市公共機構綠色化程度,努力使公共機構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踐行者、倡導者和示範者。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協同,多元共治。構建多元主體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無縫聯動的共治格局。健全組織動員機制,完善政策支撐體系,加強制度和標準建設,擴大市場開放程度,充分發揮低碳綠色產業市場資源配置主體作用和社會共治作用。
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在系統規劃、整體布局和全面推進的基礎上,聚焦契約能源管理、能耗及碳排放綜合定額管理、長三角公共機構綜合發展示範區創建、可再生能源套用、設施設備管理、垃圾分類管理、資源循環利用、數字賦能、環境品質提升、綠色低碳出行、政策宣傳培訓等重要領域,打造公共機構綠色發展重點工程。
堅持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基於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特點及“十四五”整體規劃,以公共機構能效和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提升為核心,精細謀劃我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和循環發展路徑,分步實施、有序推進,不斷積累工作經驗,逐步在全市進行推廣套用。
(三)總體目標
定性目標:經過兩年努力,我市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取得顯著成效,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綠色工作和生活方式得到進一步推廣,通過一批綠色行動和綠色工程的實施,以及對一批成效突出、特點鮮明的示範單位、示範項目和綠色生活優秀典型案例進行宣傳,能源資源消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具有示範效應的工作生活模式。
量化目標: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71萬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320萬噸以內,太陽能光伏裝機峰值功率達5萬千瓦。實現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別較2020年降低3%、3.6%和4.2%,單位建築面積碳排放較2020年降低4.2%。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的示範引領作用,切實履行公共機構碳達峰、碳中和的責任,通過能源供應清潔化、消費電氣化、配置智慧化、利用高效化、服務便捷化、行動社會化、核算標準化等方式,推動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率先達峰。
二、基礎工程
(一)夯實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管理基礎
進一步推進制度最佳化,穩步推進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各項制度的有效落實和執行,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開展制度宣貫。進一步強化物業管理,提升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以專業能力培訓及制度宣貫為契機,加強物業管理人員工作經驗交流,提升物業管理部門自身能力建設,完善物業節能降碳管理體系的科學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
(二)開展公共機構節能降碳情況調查
圍繞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採集公共機構基本信息,能源資源利用及碳排放相關數據。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分析研究各自領域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及碳排放特徵,以及影響的主要因素。評估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水平和碳排放情況,尋找能源資源節約和二氧化碳減排潛力,確定改造提升的重點方向。到2022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和碳排放情況調查報告。
(責任單位: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市、區機管局)
(三)鼓勵各公共機構開展用能及碳排放總量管控試點
推行單位能源資源定額及碳排放限額管理,並根據試點情況在全市公共機構範圍內適時推開。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做好能源資源定額管理制度標準配套工作,穩步推進各類公共機構用能用水定額標準的制定和套用,探索辦公用房成本租金與能源費用掛鈎。2022年底之前,完成我市主要類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的制定和修訂,依託專業機構,對全市公共機構能耗分類、分檔、排位,建立單位能效對標檔案。到2023年,初步建成市區兩級黨政機關能源資源定額及碳排放總量管控體系。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市、區財政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四)推進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及示範創建後評估工作
編制全市公共機構二級以上能源審計5年計畫,報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審定通過。對年能源消費量300噸標準煤或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機構及納入審計範圍的其他公共機構開展能源審計。到2023年,分批完成對“十三五”期間已開展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的整改情況及示範創建單位持續落實情況進行相關後評估工作。推動600家以上公共機構定期開展能源審計,80家以上節約型公共機構後評估及論證工作,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五)構建公共機構節能降碳檔案
整合能耗直報平台、能耗監測平台、能源審計數據,匯總公共機構建築基本信息、圍護結構、建築和交通能耗等數據,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及碳排放基礎資料庫。到2022年底之前,基本建成全市公共機構節能降碳資料庫平台。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
(六)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人文宣傳
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傳遞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引導廣大幹部職工樹立勤儉節約、文明健康的現代生活理念,養成反對浪費、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習慣,普及綠色辦公、垃圾分類、節能環保產品使用等節能降碳行為知識,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中的示範引領作用。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市級機關工作黨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務員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三、綠色產業工程
(一)編制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產業指南
支持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節能降碳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及推廣套用,積極宣貫我市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相關政策,鼓勵更多的公共機構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作為自身發展的重要方向。推動公共機構與綠色產業深度融合,構建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產業治理格局。到2022年底,完成我市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產業指南的編制,並定期充實完善。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搭建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
搭建我市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為公共機構提供開展契約能源管理項目所需的各類相關信息。定期收集和發布公共機構節能改造信息,並按專題發布相關契約能源管理項目指南,為公共機構提供實施契約能源管理全過程各環節的解決方案,共享我市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相關技術信息。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三)搭建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新載體
集聚節能環保產學研機構和人員,組建長三角公共機構綠色開發者聯盟,舉辦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研討活動,節能新技術、新項目等推廣會,以及節能空調、LED照明燈、新能源套用、契約能源管理等節能技術培訓會;推廣公共機構綠色化運營經驗,舉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專業化運營培訓、示範案例展示等活動,促進行業交流與良性互動,推動我市公共機構提能效降能耗。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
四、 低碳工程
(一)發布我市公共機構低碳行動倡議和行為指南
編制我市公共機構低碳行動倡議和行為指南,統一全市公共機構及廣大幹部職工思想,提高碳達峰、碳中和認識程度,倡導低碳消費和生活方式,鼓勵公共機構和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國家和我市低碳行動。加強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幹部職工綠色低碳循環培訓,推動養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市級機關工作黨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務員局)
(二)推進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
分析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發展趨勢和對峰值進行科學預測,指導和規範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開展核算和報告,掌握公共機構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鼓勵各公共機構率先主動實現碳達峰目標。組織全市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開展低碳評估,推進向綠色化、低碳化升級。到2022年,對照國家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標準,編制完成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報告。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
(三)進一步增加生態碳匯
積極推進公共機構庭院綠化美化,在確保全全的基礎上,鼓勵公共機構採取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等多種形式,合理搭配植物品種,增加公共機構綠化面積,提升自身碳匯能力。發揮公共機構的示範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社會主體參與碳達峰和碳中和活動,通過探索林業碳匯平衡的方式,增加綠化面積和蓄積量,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固碳能力。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綠化市容局、市財政局)
(四)推進大型活動碳中和
弘揚以低碳為榮的社會新風尚,推動全市公共機構依據《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對大型活動實施碳中和,鼓勵購買碳排放配額和購買綠電等經核證的碳減排量,並主動公開相關信息,接受政府主管部門指導和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五、 綠色建築工程
(一)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
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統籌兼顧建設投資和運行效益,帶頭使用綠色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合理適度提高新建公共建築的節能低碳相關投入。
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和能耗限額設計、建造和運營,其他新建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和能耗限額設計、建造和運營。
提升新建投運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達到同類建築先進值的比例。推動建築信息化模型(BIM)等智慧型化技術套用,持續推進綠色建築竣工及運行評價。探索推進新建、擴建、改建公共機構建築按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淨零能耗要求進行設計、建造和運行。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市機管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二)推進既有建築綠色節能改造
穩步推進辦公用房調整、處置、減量化以及裝修改造。建立健全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綠色節能改造資金穩定投入機制。推行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等市場化機制,鼓勵採用能源費用託管等契約能源管理服務模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總結前期試點工作成熟經驗,在全市推廣集中統一組織契約能源管理項目。編制長三角機關辦公建築綠色更新評價指南並宣貫推廣。到2023年,推進60個以上的契約能源管理和契約節水管理項目,推進90個以上既有建築的綠色化改造項目。到2023年,力爭完成市區兩級公共機構60萬平方米既有建築調適、節能和綠色化改造。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三)推進建築需求回響改造
公共機構綠色建築應積極推進建築負荷柔性改造工作,逐步開展電力需求回響試點,構建“城市電倉”,探索建設虛擬電廠,進一步最佳化負荷資源柔性配置,適應可再生能源的波動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納,實現“削峰填谷”,緩解電網運行壓力。到2023年在全市實現20家公共機構需求回響改造,實現虛擬電廠功能,積極參與電力需求回響工作。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六、 新能源利用工程
(一)加速推動“光伏+公共機構”的開發套用
逐步挖掘我市既有及新建公共機構光伏開發潛力,有序開展分散式光伏項目的開發建設。出台公共機構分散式光伏建設指導意見,完善公共機構可再生能源套用體系和管理機制。根據各類機構場地資源條件,率先在市區兩級黨政機關、高校、大型醫院等機構推廣建設分散式光伏項目。探索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公共機構建築。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光伏項目新增裝機容量5萬千瓦,相關經費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一致的原則予以保障。其中,學校和醫院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帶頭推進光伏項目。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區財政局)
(二)推廣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的建設套用
重點在有住宿或熱水需求的學校、醫院、養老及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綜合考慮各類建築的平均樓層、限制比率、建築適用率、已建或規劃的光伏規模,推廣太陽能、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的套用。到2023年在全市推廣90家公共機構太陽能和空氣源熱泵熱水項目,相關經費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一致的原則予以保障。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區財政局)
(三)創新推廣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的套用
在學校、醫院等新建公共機構,率先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按照區域功能選擇具備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充電、監控等多種功能的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項目。逐步改造已建公共機構路燈,實現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的全覆蓋。到2023年,推動60家公共機構安裝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四)創新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的試點套用
結合公共機構新建以及既有建築維護結構改造工作,在有條件的建築,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創新試點光伏建築一體化、微型風機建築一體化項目的建設。結合建築景觀要求,選取不同類型的光伏組件,進行光伏建築一體化項目的試點。探索微型風機與建築一體化結合的形式,開展風電建築一體化項目的試點。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推動15個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試點項目建設,並逐步推廣至全市有條件的公共機構。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五)創新開展公共機構智慧型微電網項目
建設可再生能源微電網管理系統,通過能源大數據技術對風電、光伏、儲能及用電負荷進行數據分析,探索形成我市公共機構智慧型微電網系統。提升公共機構電能管理水平和電能利用效率,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核心載體的高效、可靠、清潔、智慧型的一體化、供需無縫銜接的可再生能源體系,並試點推進動力電池的循環利用。
(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機管局)
七、 示範創建工程
(一)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
以區級及以上黨政機關作為創建對象,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工作。健全節能降碳管理制度,強化能源資源消耗及碳排放目標管理,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帶頭採購更多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更新公務用車優先採購新能源汽車。推行綠色辦公,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推進無紙化辦公。到 2022 年,完成70%以上的區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合計135家以上達到創建要求。
(責任單位:市、區機管局)
(二)推進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空間布局
打造一批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示範區,推廣“零碳技術”、推行“零碳管理”、倡導“零碳生活”。制定長三角區域性公共機構綠色發展評價標準,通過區域性示範引領,加快長三角公共機構綠色文明程度的整體提升。探索在長三角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範圍內,打造第一批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範區,推動示範區建設成為公共機構高質量綠色發展一體化示範標桿。探索推進五個新城公共機構綠色生態示範區建設。2023年6月,完成示範區創建的相關驗收工作。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青浦區機管局)
(三)推進綠色學校建設
以大中國小作為創建對象,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提升師生生態文明意識。打造節能環保綠色校園,積極採用綠色產品,提升校園綠化美化、清潔化水平。培育綠色校園文化,組織多種形式的校內外綠色生活主題宣傳。推進綠色創新研究,有條件的大學要發揮自身學科優勢,加強綠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到2022年,60%以上的學校達到創建要求,爭取2023年達到 70%。
(責任單位:市教委)
(四)推進綠色醫院創建
倡導低碳、綠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醫院環境,加強醫院節能減排管理,提升醫療質量,提高患者、社會和醫務人員環境滿意度。倡導環保節能,綠色辦公,低碳出行,降低耗材使用,節約用電用水,規範各項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要求,積極推進綠色醫院創建工作。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五)推進綠色食堂創建
以全市公共機構食堂為創建對象,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聯合制定我市綠色食堂創建標準,進一步摸清公共機構糧食消費狀況,全面落實綠色機關食堂建設要求,實現能源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提升公共機構食堂綠色化、電氣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將反食品浪費納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情況專項督查,以及機關事務管理系統先進創評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六)推進節水型機關(單位)創建
加大對市、區兩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節約用水工作梳理力度。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經濟適用的原則,各公共機構結合自身實際,積極主動對照標準,開展節水型機關(單位)創建申報。力爭到2023年底,50%以上市屬事業單位建成 “制度完備、宣傳到位、設施完善、用水高效”的節水型單位。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水務局)
八、 資源循環利用工程
(一)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
進一步細化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及標誌,加強生活垃圾情況統計工作。抓好餐廚垃圾源頭減量,持續開展“光碟行動”等節約糧食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使用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設備。到2023年,推動60個餐廚垃圾資源化、無害化利用項目,全市公共機構日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降低至0.7千克/人。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綠化市容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二)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核評價
依據《上海市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評價細則》,對全市公共機構,重點就黨政機關、高校(大專及以上)及重點醫院(三級乙等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提升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核評價達標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機管局、市教委)
(三)推進公共機構塑膠減量替代
全市黨政機關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醫院、學校、場館等公共機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公共機構內設郵政快遞網點優先向我市符合行業《綠色網點建設指引》要求的郵政快遞企業開放,並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膠包裝袋、一次性塑膠編織袋。積極開展環保布袋、紙袋、可降解塑膠製品等替代品宣傳推廣活動。到2022年,全市公共機構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名錄(第一批)》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郵政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市機管局)
(四)大力推行綠色辦公
加大綠色採購力度,帶頭採購更多綠色產品,優先採購秸稈環保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進循環再生辦公用品納入政府採購範圍,並逐步提高採購比例,限制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加速推動無紙化辦公,鼓勵藉助信息化手段,採取新型辦公方式。對產生的非涉密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廢舊物品進行集中回收處理,促進循環利用。到2023年,無紙化辦公得到進一步推廣。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財政局)
(五)推動公物倉建設
進一步落實《上海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公物倉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公物倉管理信息系統,最佳化公物倉運行機制,引導市級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主動進行資產調劑使用,形成資產共享共用的節約型機關新局面和資源循環利用的新風尚。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財政局)
九、 數字賦能工程
(一)推進既有數據中心節能和綠色化改造
在安全性、殘餘壽命等相關參數滿足規定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新建數據中心和既有數據中心開展節能改造項目,探索推進數據中心餘熱回收技術,試點推進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生產的UPS不間斷電源。到2023年,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示範項目10個。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機管局)
(二)信息技術賦能運用
支持我市有關職能部門加快電子政務雲集約化發展步伐,加速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現存中小型數據中心(機房)向政務雲遷移,實現機房減量、設備最佳化目標。充分運用前沿技術,分步推進節約能源、國有資產、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平台信息的共享、融合及貫通。在基於信息安全前提下,構建基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智慧型化運維與管控模式,試點建立公共機構高效綜合節能及健康運營管理系統,並在全市推廣套用。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
(三)推進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工作
發布《公共機構綠色數據中心評定規範》長三角地方標準,在分析我市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節能環保水平現狀的基礎上,建立綠色數據中心的推進機制,選取一批規模大、代表性強、工作基礎好、管理水平高的數據中心,開展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創建工作,引導公共機構數據中心走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之路。到2023年,在全市推進20個綠色數據中心的試點創建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機管局)
十、 綠色出行工程
(一)進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
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車輛。進一步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並積極推動燃料電池汽車試點示範套用,鼓勵機關人員與員工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完善公務用車管理平台建設,開展公務用車大數據分析,探索精細化管理,提升公務用車使用效率。我市黨政機關公務車輛更新車輛,如有適配車型,力爭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車。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二)完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
鼓勵公共機構物業管理單位減免充電車輛停車費。完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提高既有充電樁的利用率,實現互聯互通,鼓勵逐步將存量充電樁改建為直流快充樁。鼓勵在有一定屋頂資源或露天停車場的公共機構,開發建設分散式光伏車棚,並在安全與經濟條件允許的條件下配套儲能設備,建設“分散式光伏+充電樁”一體化充電設施,促進新能源汽車與可再生能源高效協同發展。到2023年,推進“分散式光伏+充電樁”一體化充電設施項目10個。
(責任單位:市機管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分解落實
不斷完善政府組織、企業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降碳管理工作體系。把能耗水平和碳排放強度的控制要求作為發展的重要評價依據。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創新公示方式,加大對能效和碳排放強度對標、考核結果的公開力度,開展重點建築能效和碳排放強度公示,落實節能降碳獎勵政策,對節能降碳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向突破能耗和碳排放定額的公共機構“亮紅牌”,並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公共機構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有針對性的節能降碳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效果。
(二)加強政策資金引導,強化綠色及碳金融創新
一是最佳化經費支出結構,保障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領域節能降碳資金投入。各公共機構要加大節能降碳工作的投入,加快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和循環利用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實施。二是加強綠色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新建和改造項目融資服務,重點發展契約能源管理項目權益抵押的金融創新模式,拓寬節能降碳的融資來源方式。推動建立企業主導、政府引導、金融貸款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節能降碳投入新機制,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向分散式光伏發電、建築節能改造等節能降碳項目提供金融支持。
(三)開展綠色低碳宣傳,強化理念傳播
積極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進一步加大節能降碳宣傳力度,廣泛採用多種形式,藉助新媒體渠道,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宣傳工作。建立展覽會、論壇、主題活動、媒體宣傳、物業節能降碳培訓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培訓體系,持續加強科學輿論引導,增加單位職工、物業管理人員主動參與節能降碳工作的內生動力。
附表
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主要 工程 | 序號 | 主要任務 | 責任單位 | 行動目標 | 分年目標 | |
2022年 | 2023年 | |||||
一、 基礎工程 | 1 | 夯實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管理基礎 | 市、區機管局 | 進一步推進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制度最佳化,開展制度宣貫,強化物業管理。 | 夯實管理基礎 | 夯實管理基礎 |
2 | 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情況調查 | 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市、區機管局 | 到2022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和碳排放情況調查報告。 | 完成調研,編制調研報告 | - | |
3 | 鼓勵各公共機構開展能源資源定額管理試點 | 市、區機管局,市、區財政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到2023年,初步建成市區兩級黨政機關能源資源定額及碳排放總量管控體系。 | 定額標準的制定和修訂 | 初步建成市區兩級黨政機關能源資源定額管理體系 | |
4 | 推進公共機構開展能源審計及後評估 | 市、區機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推動600家以上公共機構定期開展能源審計,80家以上節約型公共機構後評估及論證工作。 | 300家能源審計,3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後評估 | 300家能源審計,5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後評估 | |
5 | 構建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檔案 | 市機管局 | 到2022年底之前,基本建成全市公共機構節能降碳資料庫平台。 | 完成平台建設 | - | |
6 | 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人文宣傳 | 市機管局、市市級機關工作黨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務員局、市教委、市衛健委 | 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國際和區域間交流合作,匯聚轉型強大合力。 | 開展多種形式活動,營造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 開展多種形式活動,營造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 |
二、 綠色產業工程 | 7 | 編制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產業指南 | 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 到2022年底,完成我市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產業指南的編制,並定期充實完善。 | 啟動並完成指南編制 | - |
8 | 搭建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 | 市機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公共機構契約能源管理資源信息平台。 | 完成信息平台建設 | - | |
9 | 搭建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新載體 | 市機管局 | 組建長三角公共機構綠色開發者聯盟,每年定期舉辦宣傳培訓、技術推廣對接等活動。 | 組建長三角公共機構綠色開發者聯盟 | 宣傳培訓活動、技術推廣對接 | |
三、 低碳工程 | 10 | 發布我市公共機構低碳行動倡議和行為指南 | 市機管局、市市級機關工作黨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務員局 | 在宣傳周期間,向全市公共機構和幹部職工發出倡議和行為指南。 | 提出倡議和行為指南 | 提出倡議和行為指南 |
11 | 推進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 | 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 | 到2022年,對照國家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標準,編制完成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報告。 | 完成我市公共機構碳排放報告 | - | |
12 | 進一步增加生態碳匯 | 市機管局、市綠化市容局、市財政局 | 到2023年,我市公共機構綠化面積進一步提升。 | 開展相關宣傳 | 試點購買碳匯 | |
四、 綠色建築工程 | 13 | 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 | 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市機管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新建建築全部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和能耗限額設計、建造和運營。提升新建投運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達到同類建築先進值的比例。 | 試點能耗限額設計、建造和運營 | 先進值比例有所提升 |
14 | 推進既有建築綠色節能改造 | 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到2023年,力爭完成市區兩級公共機構60萬平方米既有建築調適、節能和綠色化改造。 | 30萬 平方米 | 30萬 平方米 | |
15 | 推進建築需求回響改造 | 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到2023年在全市實現20家公共機構需求回響改造,實現虛擬電廠功能,積極參與電力需求回響工作。 | 10家 | 10家 | |
五、 新能源利用工程 | 16 | 加速推動“光伏+公共機構”的開發套用 | 市、區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區財政局 | 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光伏項目新增裝機容量5萬千瓦。其中,學校和醫院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帶頭推進光伏項目。 | 2.5萬千瓦 | 2.5萬千瓦 |
17 | 推廣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的建設套用 | 市、區機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區財政局 | 到2023年在全市推廣70家公共機構太陽能和空氣源熱泵熱水項目。 | 35家 | 35家 | |
18 | 創新推廣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的套用 | 市機管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 | 到2023年,推動40家公共機構安裝可再生能源智慧路燈。 | 20家 | 20家 | |
19 | 創新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的試點套用 | 市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 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推動10個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試點項目建設。 | 5個 | 5個 | |
20 | 創新開展公共機構智慧型微電網項目 | 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機管局 | 到2023年,在全市公共機構推動可再生能源智慧型微電網項目建設。 | 推動可再生能源智慧型微電網項目建設 | 推動可再生能源智慧型微電網項目建設 | |
六、 示範創建工程 | 21 | 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 | 市、區機管局 | 到 2022 年,完成70%以上的區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合計135家以上達到創建要求。 | 70% | ≥70% |
22 | 推進長三角公共機構綠色發展空間布局 | 市機管局、青浦區機管局 | 2023年,完成示範區創建的相關驗收工作。 | 創建推進 | 創建驗收 | |
23 | 推進綠色學校建設 | 市教委 | 到2022年,60%以上的學校達到創建要求,爭取2023年達到 70%。 | 60% | 70% | |
24 | 推進綠色醫院創建 | 市衛生健康委 | 根據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要求,積極推進綠色醫院創建工作。 | 試點綠色醫院創建 | 推進綠色醫院創建 | |
25 | 推進綠色食堂創建 | 市機管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推進綠色食堂創建。 | 試點綠色食堂創建 | 推廣綠色食堂創建 | |
26 | 推進節水型機關(單位)創建 | 市機管局、市水務局 | 力爭到2023年底,50%以上市屬事業單位建成“制度完備、宣傳到位、設施完善、用水高效”的節水型單位。 | 50% | 50%以上 | |
七、 資源循環利用工程 | 27 |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 | 市機管局、市綠化市容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 | 到2023年,推動40個餐廚垃圾資源化、無害化利用項目,全市公共機構日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降低至0.7千克/人。 | 20個 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0.8千克/人 | 20個 人均生活垃圾排放量≤0.7千克/人 |
28 | 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核評價 | 市綠化市容局、市機管局、市教委 | 到2023年,全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核評價達標率達到100%。 | 複評達標率100% | 複評達標率100% | |
29 | 推進公共機構塑膠減量替代 | 市發展改革委、市郵政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主管部門、市機管局 | 到2022年,全市公共機構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名錄(第一批)》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 | 全面停止 | 全面停止 | |
30 | 大力推行綠色辦公 | 市機管局、市財政局 | 到2023年,無紙化辦公得到進一步推廣。 | 進一步推廣 | 進一步推廣 | |
31 | 推動公物倉建設 | 市機管局、市財政局 | 到2023年,市級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公物倉通用資產周轉率提升6%。 | 3% | 3% | |
八、 信息化工程 | 32 | 推進既有數據中心節能和綠色化改造 |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機管局 | 到2023年,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示範項目10個。 | 5個 | 5個 |
33 | 信息技術賦能運用 | 市機管局 | 運用信息技術,實現機房減量、設備最佳化目標。 | 機房減量、設備最佳化 | 機房減量、設備最佳化 | |
34 | 推進綠色數據中心評價工作 |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機管局 | 到2023年,在全市推進20個綠色數據中心的試點創建工作。 | 10個 | 10個 | |
九、 綠色出行工程 | 35 | 進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 | 市機管局、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 我市黨政機關公務車輛更新車輛,如有適配車型,力爭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車。 | 80% | 80% |
36 | 完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 | 市機管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 | 到2023年,推進“分散式光伏+儲能系統+充電樁”一體化充電設施項目10個。 | 5個 | 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