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全面推進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加快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緊密型學區和集團建設的基礎上制定的計畫。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於2023年5月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印發機關: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印發日期:2023年5月4日
  • 發文字號:滬教委基〔2023〕15號
印發信息,計畫全文,

印發信息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滬教委基〔2023〕15號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全面推進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加快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上海市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在緊密型學區和集團建設的基礎上,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2023年5月4日

計畫全文

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全面推進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加快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緊密型學區和集團建設的基礎上,制定上海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將建設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作為縮小校際辦學水平差距、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點工作,以提高學校育人質量為核心,以優質資源共享、教師有效流動、一體化評價為重要抓手,創新學區和集團管理及運行機制,提高學區和集團治理能力與水平,激發學校辦學活力,營造良好的學區和集團發展生態,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3年努力,在緊密型學區和集團占比進一步提高的基礎上,建設一批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基本形成學區和集團規範化、緊密型、高質量發展的生態,學校辦學活力進一步增強,城鄉、校際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教師和學生的獲得感更加充分,家長和社會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學區和集團治理體系
1.最佳化學區和集團結構布局。按照“優質引領,強弱結合”的原則,發揮優質資源帶動效應,優先將區域內相對薄弱學校納入學區和集團範圍。按照“相對便利,規模適度”的原則,綜合考慮地理位置、資源條件、輻射能力、師資流動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學區和集團空間布局及成員校數量。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創建過程中,有關學區、集團成員校原則上保持穩定。
2.完善學區和集團管理制度。加強黨對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工作的領導,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辦學方向。通過章程協定等明確學區和集團議事規則、決策程式及協調機制,促進相對統一管理、民主決策和高效互動,實現教育責任共擔、發展成果共享。健全學區和集團管委會或理事會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例會、課程統籌、聯合教研、教師流動、內部考核等制度體系,加強統籌協調和緊密協作。
(二)加強學區和集團師資流動
1.加大教師流動力度。創建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的優質校,每年流入相對薄弱校的教師人數應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在教育教學領域表現突出的骨幹教師不低於30%,流動期限不少於3年。支持優秀校級幹部和中層管理人員參與流動,加強對流入校的制度建設和文化引領。面向相對薄弱校,因需實施教師組團流入,流入教師人數不少於3人,開展包班上課、教研引領和項目攻關,幫助流入校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流入相對薄弱國中學校的教師應重點覆蓋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有關學區和集團加強教師流動過程管理。由流入校負責教師在流動期內的績效考核。通過掛職鍛鍊、跟崗實踐、師徒帶教等方式,對從相對薄弱校派出的有發展潛力的教師加強培養;考核優良者,回到原任教學校後應承擔相關的教學管理、教研指導等職責,不斷增強學校發展的“造血功能”。
2.加強教師隊伍統籌管理。探索教師在區域範圍內“學區或集團管、校用”制度,由學區、集團統籌師資配置,制定學區、集團內學校教師招聘、流動、職稱評聘、績效工資增量分配的具體方案,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將流動教師在相對薄弱校跨校任職、兼課、指導的表現作為職稱評定、職級晉升、績效工資分配、表彰獎勵、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將學區、集團內2年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作為提任校級幹部的重要因素。城區教師在鄉村交流輪崗期間,按規定享受支教補貼待遇。
(三)促進學區和集團資源共享
1.實施課程教學資源共建共享。發揮學區和集團成員校課程資源互補優勢與集體智慧,形成特色活動、特色項目、特色課程共建共享制度,共同開發高質量有特色的校本課程和豐富多彩的課後服務活動。每學期學區、集團內每校至少有1門共享課程,可共享課程應不低於5門且逐年增加。利用數位技術賦能,提高教學資源庫建設和常態化套用水平。鼓勵在課後服務、研學實踐、科創實驗等方面進行跨校選課。建立健全學區和集團課程與教學資源套用的評估、反饋、最佳化機制,對於套用效果較好的資源建設者給予相應的激勵。
2.健全一體化教學研訓。對標義務教育新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認真分析各校教學管理制度、教學優勢特色與育人質量水平,互相學習借鑑、取長補短,協商並完善各成員校教學管理規程,促進育人方式變革。圍繞跨學科、項目化、主題式教學及教學數位化轉型、學段銜接等形成實驗項目,實施聯合攻關。成立教育教學指導專業團隊,建立定期視導制度,開展教育教學診斷,精準分析學情,及時解決教育教學問題,提煉有效教育教學經驗。最佳化教育教學交流平台,分主題、定時間開展集體備課、聯合教研、專項研究、教學比武等活動,培育和推廣優秀學校案例、模式、經驗,其中學區、集團內各學科聯合教研每學期不少於5次。強化研訓一體,健全學區和集團教師聯合培訓機制,新教師原則上統一在牽頭校、學區或集團內的教師專業發展學校見習培養。
3.促進先進理念文化共生共融。強化師資、課程、教學、場館等資源共有共用的意識,以先進辦學理念、優秀共同體文化引領成員校共同發展,達成發展共識,提振發展信心。加強學區和集團教師共同體文化建設,強化教師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根據實際需求,統籌各校文體場館、圖書館、實驗室、勞動和校外教育基地等資源,通過延長開放時間、錯峰排課等措施,促進資源多元供給、充分共享。凝練學區、集團文化,適當設定相關文化符號或標識,積極搭建學生學習成長交流平台,組織開展跨校際的學生綜合實踐活動和綜合素質發展交流展示活動,強化文化育人。
(四)實施學區和集團一體考評
1.健全評價機制。各區將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成效作為成員校年度考核和各校校長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在校長考評中的占比不低於50%,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激勵和改進功能。以學區和集團為整體,集中開展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重點考核優質均衡發展水平和增值情況,包括優質資源總量增減、校際教育差距變化、牽頭學校輻射帶動、成員學校融入提升以及學生和家長滿意度等情況。最佳化評價方式,注重有關評價信息的有效整合。
2.完善評估標準。研製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評估標準。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在本市義務教育學業質量監測中,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合格及以上比例不低於當年區域平均水平,且同學段校際差異率低於0.15,相對薄弱學校進步明顯;涉及國中學段的,參與校在確保“應考盡考”的前提下,國中學生學業水平合格率不低於99%,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名額分配到校計畫完成率達到100%,優質高中階段學校入學率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家長、教師等群體對學區、集團滿意度不低於90%。
三、推進機制
(一)多級聯動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保障。市教科院成立項目組,整合專業資源,跟蹤指導、服務、評估有關創建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建設推進小組,整合多部門力量,健全區域內學區和集團管理、支持和服務體系,形成分年度創建計畫。鼓勵各區創新政策和工作機制,大力營造爭創緊密型、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的氛圍。優選配強牽頭學校校級幹部,以優秀幹部帶領各成員校共同成長發展。學區和集團要充分評估現狀,形成創建區緊密型或市示範性學區、集團的時間表、路線圖,積極投入創建和評估工作。
(二)以評促建
市級層面每年組織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評定,通過學業質量分析、招生入學數據監測、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深入探索學區和集團過程性評價、增值性評價。各區積極推動緊密型學區和集團持續向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發展。通過評定的,命名上海市示範性學區或集團。建立覆核機制,3-5年內開展一次覆核。建立“負面清單”,對於在評定過程中和命名後違反有關規定並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取消相關資質或命名。
(三)宣傳展示
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和集團,每年至少在全區範圍內有一次高質量的交流展示,2年內至少面向全市有一次高質量的交流展示,並取得較好的交流效果。充分發揮多種媒體優勢,及時發掘、宣傳、推廣創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出一批在學區和集團走向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湧現的好學校、好校長和好教師。
四、保障措施
(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和集團給予支持。鼓勵各區安排相關支持經費。
(二)各區應在績效工資統籌分配中,對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成員校給予相應的激勵。對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牽頭校校長和參與流動、帶教效果較好的教師,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過程中給予優先考慮。
(三)將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創建情況,作為市對區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四)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和集團的成員校,減少進校檢查,除學校自主申報的項目和依法需要進行的安全等檢查外,原則上3年內每學期不超過一次。
(五)對命名為市示範性的學區或集團,可試點特色項目學生聯合培養。其中由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牽頭的,該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可適度上浮。
(六)加大宣傳力度,在有關媒體上開設專欄,對市示範性學區和集團創建典型進行集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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