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年-2011年)

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上海校外教育工作,推進學生道德體驗與創新人才培養,現將《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2011年)(試行)》印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本區縣和行業德育工作與學生身心發展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市教委德育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年-2011年)
  • 發文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文號:滬教委德〔2009〕7號
  • 發布日期:2009-1-15
  • 執行日期:2009-1-15
  • 地區:上海
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2011年)(試行)》的通知
發文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
各區縣教育局、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團)公司教育處: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4號文)要求,進一步加強上海校外教育工作,推進學生道德體驗與創新人才培養,現將《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2011年)(試行)》印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本區縣和行業德育工作與學生身心發展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市教委德育處(聯繫人:鄒竑;聯繫電話:23116791)。
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2009年-2011年)(試行)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校外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推動本市校外教育事業在未來三年科學、協調地發展,特制定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學生髮展為本的理念,堅持公益性原則,加強校外教育內涵提升,整合校外教育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拓展校外教育途徑,創新校外教育形式,提供優質的服務,創設良好的社會育人環境,引導中小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特別是加強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的培養,幫助中小學生樹立理想信念、錘鍊道德品質、增強體質和心理健康素質、提升科學和人文素養、培養審美情趣、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發展目標
進一步發揮上海市校外教育聯席會議的統籌和引領作用,協調各部門,完善呼應課堂內外、聯結教育系統內外的校外教育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特點, 充分開發和利用社會教育資源,探索社會實踐活動與課程實施的有效銜接,促進各類社會教育資源的多元化、層次化和格線化建設。探索中小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培養的有效途徑,努力使廣大學生的創新素質顯著提高。建設一支熱心校外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素質、專兼職相結合的校外教育師資隊伍,提高校外師資隊伍育人能力和專業素養。加強校外教育信息化建設,搭建網上網下有機結合、互動交流的平台。基本形成組織規範化、內容序列化、形式多樣化、資源社會化、運作多樣化、服務人性化的開放型中國小校外教育實施體系,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三、主要任務及重點項目
(一)加強社會教育資源、學校課程實施與校外教育活動的有機整合
上海擁有極其豐富的歷史文化教育資源,開展校外教育應有效利用社會教育資源,充分發掘運用其教育功能,擴展校外教育陣地。與二期課改緊密結合,增加德育、科技、文史、藝術、體育、法制、家政等方面課程的實踐環節,充分利用校外教育活動場所開展現場教學。在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實施中創設豐富的學習情境,設計適合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特點的活動項目,使學生的學習從“教室小課堂”向“社會大課堂”廣泛延伸,開拓學生視野,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探究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要保障落實《上海市普通中國小課程設定參考方案》拓展型課程中“社區服務、社會實踐”規定的必修課時,即國小1-2年級每學年1-2周,國小3-5年級每學年2周,國中每學年2周,高中每學年2周(每周以5天計)。在此基礎上,逐步做到學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時間參加校外教育活動,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確保高中生不少於30天、國中生不少於20天、小學生3-5年級不少於15天。校外教育機構要充分發揮橋樑和骨幹作用,促進內部資源與外部資源有效結合、校內與校外有效結合,為構建開放型、社會化的學生活動平台發揮示範作用。
圍繞本任務,將要重點實施的項目有:
1.中國小課程實施中校外教育資源整體開發建設項目。制訂《中國小課程改革利用社會教育資源實施方案》。以“拓展學習時空,完善學習方式”為理念,通過利用社會教育資源,擴大學校課程資源的來源,豐富學校課程資源的類型,加強學校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實施與社會實踐活動的有機結合,促進社會實踐活動向長期、固定、經常化發展,進一步有效推進課程改革。
2.加強校外教育陣地建設。統籌區域內校外教育的設點布局、資源配置和設施更新,完善校外教育的覆蓋網路。推進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少科站)分中心建設工作,制定《上海市中小學生參加農村社會實踐的指導綱要》,重點建設若干箇中小學生示範性學農社會實踐基地,為中心城區學生到農村參加實踐活動創造條件,開發中華農耕文化體驗項目,注重課內知識與課外實踐的貫通。整合區域內的企業、學校等資源,充分利用各區縣社區學院、街道社區學校(成人學校)、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居村委辦學點的社區教育三級辦學網路開展中國小校外教育,增加這些活動場所未成年人參加校外教育活動的資源配置和項目設施。拓展大學實驗室、重點職校實訓室功能,向中小學生開放。已獲得市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稱號的城區、社區、街道(鄉鎮)要率先加強本地區校外教育陣地建設,完善校外教育的覆蓋網路和運行機制。
3.校外教育資源配送體系建設項目。建立市、區縣兩級校外教育資源配送體系,組織協調學生參加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基地(場館)等校外實踐活動,形成學校、社區、基地(場館)互通聯動、運行有序的中國小校外活動資源配送中轉機制。進一步利用市、區縣文化、科技、體育、衛生、司法等系統和教育基地(場館)的資源優勢,繼續辦好上海優秀兒童劇展演和上海國際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節活動,把優秀文藝作品送到未成年人身邊。更新《上海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場館)版圖》,編制《上海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場館)活動指南》,編制《上海市校外教育叢書》及資料包,提供中國小校外教育活動的資源信息和使用方法。
(二)構建學生校外教育活動創新實踐體系,為培養創新型人才奠定基礎
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活動在增強學生創新素質、培養創新型人才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在積極開展普及性創新教育實踐活動的基礎上,加強學生創新潛能的開發,為創新潛質突出的學生提供相應的研究平台,充分運用科普場館,建立一批青少年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培養基地和學生科技創新實踐工作站,初步形成青少年創新人才的發現和培育機制。
圍繞本任務,將要重點實施的項目有:
1.研究制定《上海市中國小科技創新教育校外活動指導綱要》,並作為未成年人開展校外科技活動的教育大綱。依據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科技創新與科學實踐能力的目標,綜合考慮各年齡段、各層次學生的不同需求,根據上海的特點和各類校外科技活動的特色,完善上海市青少年科技素養基本標準和測評辦法,適時開展試點工作,以點帶面,積累經驗,逐步推開。
2.實施上海市青少年科技素養提升計畫。探索建立通過科技類校外教育活動培養中小學生創新精神和創造技能的工作體系,制定分階段實施方案。加強上海青少年科學研究院和區縣分院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活動內容和運作模式。完善和拓展市、區縣兩級學生科技類社團的建設項目,完善上海國際青少年科技博覽會、青少年創新峰會、明日科技之星評選、青少年科技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未來工程師大賽等學生校外科技創新實踐活動平台。落實國務院《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進一步推動上海未成年人科學素質行動項目的實施。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一批青少年科技創新實踐工作站,探索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培養銜接的實驗項目。
(三)積極推進校外教育信息化建設,搭建校外教育活動網路平台
校外教育的管理和實施必須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作用,構建校外教育活動信息立交橋,豐富校外教育活動內容的廣泛性和選擇性,拓展校外教育活動的時空,通暢校外教育活動的信息交流,通過便捷的方式和互動的手段,發揮資訊、服務、評價等作用,提高校外教育活動的管理效率,增強校外教育活動的實效。
圍繞本任務,將要重點實施的項目有:
1.校外教育網站建設。加強對上海校外教育網、上海學生活動網、心域網(上海中國小德育網)等網路資源的建設力度,整合網站資源,提升網站功能,拓展網站輻射面。
2.上海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信息化建設項目。繼續加大心域網的《上海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場館)線上活動館》建設力度。開闢網上資訊、答疑服務平台,充分發揮導師團、德育講師團、專家學者、社區教師等校外工作者的作用,建立科學家、院士與學生對話的平台。加強學校“綠色網路”建設,探索以“一卡通”等形式,提供學生就近利用學校網路的“綠色通道”。
(四)加強校外教育的科研工作,為校外教育發展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校外教育的進一步發展必然要求加強公共服務、場館教育內涵、工作規律和方法等方面的科研工作。要加快校外教育科研工作的基本建設,整合研究資源,凝聚研究力量,建好重點研究基地,開展校外教育前瞻性、套用性研究,引領校外教育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圍繞本任務,將要重點實施的項目有:
1.研究基地建設計畫。在上海市科技藝術教育中心設立校外教育研究室,指導德育科技藝術教育項目中心教研組等單位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創辦《上海校外教育》雜誌,全面反映上海校外教育動態情況和理論研究。籌建上海市校外教育協會,促進校外教育的發展。
2.研究項目建設計畫。重點開展利用校外教育活動培養創新人才的實踐研究,發布研究指南,每年設立若干個重點招標項目和一批研究課題。繼續完善上海市未成年人社會實踐基地(場館)評估方案、評估指標以及上海市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評價認證體系。
(五)加強校外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教師育人意識與專業技能
提高校外教育教師育人意識與專業技能是提升校外教育水平的重要保障。在上海市中國小教師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整合和利用教師繼續教育資源,形成契合校外教育師資工作特點的培訓課程和培訓方式,構建促進校外教育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培訓實施體系。按照教育部要求,支援中西部地區校外教育工作,承辦中西部地區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的培訓工作。形成吸引和激勵優秀人才從事校外教育工作的策略和措施,為從事校外教育的教師和指導人員持證上崗、評聘職稱創設有利條件。要依託高等師範院校,開設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在高等院校的相關學科中,凝練校外教育的研究方向,根據需求開設校外教育的專業。
圍繞本任務,將要重點實施的項目有:
1.構建校外教育教師專業化發展培訓實施體系。編寫校外教育機構教師、中國小教師及社區教師、志願者等人員分層分類培訓大綱,提升教師育人意識、專業技能與創新教育能力。
2.校外教育名師培養工程。實施校外教育名師培養計畫,建立校外教育名師工作室。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校外教育學科(項目)帶頭人的選拔、培訓、培養等工作機制。
3.開展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培訓。根據2008-2010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設人員培訓項目安排,三年內承辦78期中西部地區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培訓班,促進交流、服務全國。
四、保障措施
1.理順校外教育組織體制,完善實施校外活動的運行機制。市、區縣兩級黨政領導要高度重視校外教育工作。理順並加強市級層面校外教育組織體制,明確並履行各職能部門和管理機構的職責。切實發揮上海市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聯席會議統籌、協調和指導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部署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市教委相關部門共同建立規範化、制度化的議事制度,制定發展規劃,研究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上海市科技藝術教育中心(上海市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校外教育活動的管理、協調、指導和服務。
各區縣要健全和完善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校外教育活動的場所建設和管理,積極推進校外教育機構與社區(鄉鎮)共建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工作,把建設分中心納入規劃,在政策、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加大學校資源開放的力度。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利用各種活動場所和設施,並確保放學後、雙休日、寒暑假將本單位的活動場所資源全方位地對中小學生開放。學校要主動與社區建立聯繫,共同制訂學生校外活動的組織安全等保障制度,並向社會公示,形成常態管理和有效的操作方法;要主動爭取家長的配合與參與,讓學生合理選擇實踐活動項目;要鼓勵班主任和各學科教師積極參加校外教育活動的指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師參加校外教育工作納入工作量的統計範疇。
2.加強校外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市、區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考核和督導評估,把開展校外教育作為區域和學校發展的重要工作內容,與精神文明建設評估考核有效結合,同有關委辦局及街道鄉鎮進行責任簽約,明確各部門為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活動辦實事的具體內容和考核要求。要把中國小校外教育活動的工作落實情況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並定期開展校外教育工作的專項督導。積極探索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多元評價,把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志願者服務的情況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和晉升高一級學校的必要條件。
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定期對校外教育活動場所的建設、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被擠占、挪用、租借的活動場所要限期歸還,服務對象和活動內容名不副實的要限期改正,對不適宜青少年參與的活動項目和服務內容應堅決予以清除。規範社會力量辦學,出台相關政策舉措,引導、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為青少年校外教育提供公益性的學習服務。上海市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專家定期開展督查,建立每兩年表彰校外教育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制度。
3.充實最佳化校外教育師資隊伍。校外教育機構的教師要發揮專業優勢,主動進入學校和社區,指導學生開展校外活動,並為基層學校培訓專業指導教師,為學生活動提供專業服務。廣泛吸納高校學生、社會專業人士、家長擔任校外教育志願者或兼職教師,建立吸引和激勵優秀人才從事校外教育工作的措施。
完善社區教師的制度建設,鼓勵學校派出優秀教師參與、指導社區校外教育活動,將社區教師的隊伍建設和培訓納入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系統的考核中。
4.加大校外教育經費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校外教育活動場所建設和改造資金應以政府投入為主,各級政府要把校外教育活動場所開放、運轉、維護和開展公益性活動的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校外教育活動場所如開展確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體活動,以及特專長培訓項目,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費。學校要確保用於校外教育課程開發和活動的經費安排。
5.充分利用網路、媒體、影視等資源,推動全社會共同育人氛圍的形成。遵循網路特點和網上信息傳播規律,讓中小學生在學習娛樂中受到先進思想文化的薰陶;進一步推進“百年樹人——電影陽光行”工作機制的落實,形成影視活動品牌;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宣傳校外教育工作的典型經驗,引導家庭、社會樹立正確的成才觀,為培養具有健康人格、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終身學習的一代新人奠定基石;淨化學校周邊環境,確保校外教育活動的安全有序,形成良好的社會育人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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