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是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 隸屬: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 局長:劉古亮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訂本區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本市綠化、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及景觀燈光專業規劃,編制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及景觀燈光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行業指導、行業統計;組織協調區域內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保障工作;實施本區公共綠化、環境衛生養護作業市場招投標和監管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內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公共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建設項目;落實本區建設項目中涉及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設施配套建設工作;依法實施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事項、戶外廣告設定的行政審批。
五、負責本區綠化管理;指導檢查本區社會綠化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區公園、古樹名木及其後續資源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有害生物預警與防治檢疫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本區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本區生活廢棄物、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和特定廢棄物的管理;負責本區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管理;負責本區水域、特定區域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本區戶外廣告、戶外招牌和景觀燈光管理;實施有關戶外廣告、戶外招牌和景觀燈光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承擔本區戶外廣告設施、戶外招牌和景觀燈光的安全監管責任。
八、負責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參與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相關活動;承擔本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處理涉及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相關事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依據《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普府辦〔2015〕99號)文精神,普陀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即: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2、組織人事科;
3.、宣傳教育科;
4、計畫財務科;
5、科技信息科(設施裝備科);
6、環衛管理科;
7、市容景觀科;
8、綠化建設科;
9、綠化管理科;
10、法制監督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