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徐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徐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徐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研究擬訂本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實施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三)負責本區人才引進管理工作,促進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研究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留學人員就業創業工作,推進海外人才服務工作。按照有關分工,負責本區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四)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區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推進本區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五)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國家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指導本區各主管部門做好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政策。加強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的審核工作。負責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六)落實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加強企業收入分配指導,規範工資支付行為,承擔區屬國有企業工資管理相關工作。推進工資集體協商。負責處理本區企業欠薪保障金的申請、審核和追償。
(七)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資助和服務工作。實施職業技能競賽管理,組織指導技能競賽活動。
(八)落實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和企業福利政策。擬訂本區被征地人員養老相關政策。負責本區工傷保險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執行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等企業職工福利方面的政策、法規。
(九)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法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工作,指導企業合法規範用工,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十一)統籌推進本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設。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及複議事務辦理工作和處理人民民眾來電、來信、來訪,協調處理化解安全風險、社會穩定風險,建立常態長效機制。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與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有關職責分工。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上海市徐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轄區職業技能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轄區符合條件的營利性民辦學校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負責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準入審批,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對象、招生方式、師資隊伍等進行監督管理,在法定職責範圍內,查處違法違規辦學等違法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管理、信息、安全、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檔案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信訪、“12345”市民服務熱線承辦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組會議會務工作,落實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工作。貫徹落實黨組重大決策,對黨組決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牽頭處理涉及工作作風投訴。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幹部檔案管理、老幹部、保密等工作。指導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承辦(或轉辦、督辦)、決定、制證等環節,並集中至區行政服務中心為綜窗受理提供後台支撐和業務諮詢等,與專業科室就現場核查、技術勘驗、評估論證等工作事務做好對接。牽頭推進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設。承擔本局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
(四)人力資源開發科
承擔國家和地方各類專家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非公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博士後、人才引進等管理工作。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承擔留學人員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徐匯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的建設和服務工作。承擔吸引海外人才有關工作。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擔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崗位設定、崗位聘用、交流等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因公出國(境)審查工作。指導街道、鎮做好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國家工資收入分配工作,做好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的審核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六)就業促進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促進就業的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區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制定區級促進就業扶持政策,並組織開展政策宣傳。負責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區促進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進促進就業有關實事項目和考核指標的落實。指導和協調全區就業服務工作,開展區域人力資源狀況調查分析和預測等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協調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八)勞動關係科(監察仲裁科)
推進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工作,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負責相關勞動關係工作政策的實施。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分配巨觀政策,開展薪酬調查工作。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組織實施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政策,指導區勞動保障監察業務工作。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關於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法律、法規。指導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監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依法辦案。研究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相關問題。
(九)社會保障科
負責區社會保障相關工作,擬訂區被征地人員相關政策。負責區工傷保險相關工作,指導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相關業務工作,承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企業執行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等企業職工福利方面的政策、法規。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