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是上海市工程管理領域學者和企業工作者的學術性民眾團體,是依法成立的社團法人,是發展上海市工程管理事業,加強工程管理科技人才培養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
  • 外文名:Shanghai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ociety
  • 成立時間:2015年3月22日
  • 性質:社會團體
學會宗旨,理事長,名譽會長,成立時間,成立背景,組織機構與開展活動,學會運作模式,主要學會章程,學會任務,業務範圍,入會條件,會員權利,會員義務,學會地址,

學會宗旨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是由上海工程管理領域的科技工作者和從事工程管理研究、教學以及需要進行工程管理的單位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學術團體。本會以提高上海市工程管理水平,促進工程管理領域科技成果套用,加強工程管理科技人才培養為目的。

理事長

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孫紹榮。

名譽會長

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名譽院長汪應洛院士。

成立時間

為了便於上海市工程管理學術領域的交流研討,同時為了更好的與工程管理實踐結合,2013年秋,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電力學院、上海華誼(集團)公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套用技術學院、上海電機學院和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等作為聯合發起單位,在上海理工大學召開了關於成立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的籌備會議。2014年6月,在上海海洋大學召開的上海市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培訓會議上,來自上海市內十餘所院校又對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籌備事宜進行了商討。2015年3月22日召開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成立大會。

成立背景

工程是將自然科學的原理套用到工農業生產部門中形成的各學科的總稱。工程管理是針對工程實踐而進行的決策、計畫、組織、指揮、協調與控制。我國近年來十分重視工程管理學科的建設。
(1)工程管理是中國工程院關注的重要學科
為了全面提高我國工程管理研究水平,中國工程院於200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了工程管理學部。工程管理學部成為繼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農業學部、醫療衛生學部之後的第9個學部。
(2)工程管理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重視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同樣設有管理科學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共7個部),負責組織擬訂管理科學領域的發展戰略、優先資助領域和《項目指南》,承擔重要科學問題的諮詢等工作。
(3)工程管理是一級學科
目前,全國所有學科共分為13個學科門類,管理學是其中獨立的一個門類,與工學(下設31個一級學科)、農學(下設7個一級學科)和理學(下設數學、物理學、化學等12個一級學科)等並列。目前,管理學門類下設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農林經濟管理以及圖書館、情報和檔案管理等5個一級學科。工程管理一直是本科、碩士、博士教育培養的重要學科。

組織機構與開展活動

學會設立專門的辦事機構,具體設定的組織結構如圖1所示。
圖1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組織結構圖1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組織結構
學會主要開展以下活動:
(1)制定會員標準、資格及入會程式,會員資格確認;
(2)開展工程管理教育質量研究,制定高校工程管理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的各項標準,促進工程管理教育水平的提高;
(3)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出版工程管理相關的書籍、刊物,組織工程管理教育及其專業知識的普及推廣活動;
(4)維護工程管理教育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對工程管理教育的意見和建議,提升工程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社會地位及聲望;
(5)開展工程管理領域的國內外交流、合作,協助會員了解工程管理領域的最新發展,實施繼續教育工程,舉辦各類科技講座和培訓班;
(6)發揮會員作用,提供重大工程管理決策和技術諮詢服務。

學會運作模式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接受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的業務指導,掛靠上海理工大學作為日常辦公地點,設專職人員負責日常秘書處、辦公室和財務等工作。學術交流、科普推廣和諮詢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的工作委員會組織進行。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交流活動,在組織工作委員會的協助下,可由各會員單位輪流承辦並完成相關的會務工作,經費使用接受財務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審查。

主要學會章程

學會任務

(一)制定會員標準、資格及入會程式,會員資格確認;
(二)開展工程管理人才培養體系研究,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參與工程管理人才培養標準的制定和評估,促進工程管理教育水平的提高;
(三)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出版工程管理相關的書籍、刊物,積極推進工程管理科技知識的普及推廣活動;
(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對工程管理研究、套用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升工程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社會地位及聲望;
(五)開展工程管理領域的國內外交流、合作,協助會員了解工程管理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套用實踐,實施繼續教育工程,舉辦各類科技講座和培訓班;
(六)發揮會員作用,提供重大工程管理決策和技術諮詢服務。

業務範圍

學術研討、交流合作、科學普及、培訓教育、諮詢服務、書刊編著等。

入會條件

(一)自願加入本會;
(二)承認本會章程;
(三)從事的專業或業務與本會的業務範圍相關;
(四)單位會員主要為:與工程管理領域有關,擁有一定數量科技或管理人員,願意參加本會活動和支持本會工作的從事科研、教育、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的獨立企事業法人單位及有關社會組織法人。
(五)個人會員除符合上述(一)、(二)、(三)之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具有工程師、助理研究員、講師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及相當於上述學術水平的科技人員;高等院校工科專業本科畢業且從事本行業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員;自學成才具有實際工作經驗和相當於中級職稱的科技人員;獲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或企業家。

會員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查閱本會章程、規章制度、會員名冊、理事名冊、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會議紀要、財務審計報告等知情權;
(五)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優惠取得本會有關教學和學術資料;
(八)單位會員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各項諮詢和支持;
(九)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七)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八)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九)單位會員協助開展有關的教學、學術和科普活動;
(十)介紹符合條件的人員入會;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學會地址

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334號管理學院319
上海市工程管理學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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