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農村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區“三農”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本區農業區劃,指導本區農業區劃的調整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結構調整及資源配置。負責農業行政許可審批。參與制定涉農的財政扶持、農業保險等政策。
(二)協調推進發展農村基礎設施、農村社會事業和農村公共服務。統籌推進農村社會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農村綜合幫扶和農民持續增收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配合開展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
(四)根據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組織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指導鄉村特色產業和休閒農業發展。指導農業綜合開發,協調推進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服務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產加銷一體化。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加快農業向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發展。
(五)負責本區農業生產的管理、農田水利、設施農田建設和生產示範基地建設。負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生產。指導耕地質量保護、補償與改良工作。組織開展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擬訂重大植物病疫情控制和撲滅計畫,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依職權認定疫情並組織撲滅。
(六)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工作,協調推進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及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協調推進農業機械化工作,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重大事故查處。指導農產品的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農產品品牌建設、標準化建設和“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和外來物種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配合開展“質量強區”工作。負責開展農業綜合執法。
(八)負責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研究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區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九)牽頭組織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攻關、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興農項目的申報與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開展農業教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指導農業農村人才的引進、培養工作。
(十)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信息化工作。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情況,發布農業經濟信息。牽頭開展農業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受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託,監督、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並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要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協調推進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推動集體經濟快速發展,不斷提升農民收入水平。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引導農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推動農業綠色、高效、可持續發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防、嚴管、嚴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文秘、文書、檔案、安全、信訪、保密、外事、法律事務和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宣傳、黨校、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負責12345市民熱線、黨代表、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處置。負責農業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訴訟等工作。負責法制相關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後監管和政府效能建設。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繼續教育、職稱評聘、考核考評、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等工作。負責黨代表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幹部的選拔任用、教育管理和後備幹部培養工作。指導人才引進、培育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的指導與協調、老幹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統戰工作和雙擁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研究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政資金年度預、決算計畫,管好、用好各項經費。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經審計,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四)綜合發展科。牽頭編制本區農業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指導鄉村特色產業和休閒農業發展。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協調推進農產品加工體系、農業社會服務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科技興農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和科技興農項目的申報管理等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統籌協調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教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組織開展農業統計、農產品和生產資料供求和價格監測、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電子商務、休閒農業、農業對口支援和合作交流。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重大事故查處。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和外來物種。負責開展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追溯和風險評估工作。負責農產品品牌和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工作。配合開展“質量強區”工作。
(六)建設管理科。會同區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管理等農村發展長期規劃和政策。牽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推進美麗鄉村和鄉村振興示範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配合開展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七)政策法規和經營管理科。擬訂農業、農村、農民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及農村集體資產監管。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協調推進本區農村綜合幫扶工作。指導農村土地確權、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牽頭組織農業考核工作。
(八)農業項目促進科。研究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田間違章搭建整治和減量化土地復墾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都市現代農業等項目的統籌、協調、推進和管理工作。
(九)種植業與農機辦公室。制定全區種植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種植業生產管理。負責農藥、化肥、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發布農情信息。負責種植業方面的項目申報、指導工作。負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農作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擬訂本區重大植物疫情控制和撲滅計畫,並做好應急處置。負責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指導農業機械的引進與推廣。組織開展應急防災和種植業統計調查工作。
(十)畜牧獸醫與水產辦公室。制定並實施畜牧業、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畜牧業、漁業生產行業管理和服務指導。負責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優良地方畜禽品種、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畜禽屠宰和漁業捕撈行業管理。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檢工作。負責養殖業方面的項目申報、指導工作。擬訂本區重大動物疫情控制和撲滅計畫,組織畜禽污染治理、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組織開展養殖業統計調查工作。

現任領導

上海市嘉定區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沈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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