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

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法對區政府、區人民法院和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實施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
  • 地理位置:上城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人大簡介,常委會簡介,歷屆常委會組成人員,機構設定,地圖信息,

人大簡介

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是上城區的國家權力機關。
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審查和批准本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討論、決定本區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選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選舉區人民政府的區長、副區長。選舉區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檢察長,須報經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選舉本區出席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聽取和審查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查區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決定是否接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區人民政府領導人員、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
有權罷免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區人民法院院長、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本區選出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改變或者撤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區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常委會簡介

常務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員16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與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區人大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必要時,可由主任會議決定臨時召開。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主任可以委託副主任主持會議。常務委員會的決議,須經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領導或者主持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區人民政府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監督區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撤銷區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受理人民民眾對上城區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區長的個別任免;在區長、區人民法院院長、區人民檢察院撿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決定代理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市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決定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區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任免;在上城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區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區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區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職務;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
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組成主任會議,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人選,由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歷屆常委會組成人員

區人大常委會主要由人大常委會及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和民眾團體、街道黨工委、教育、衛生、經濟等有關代表人物組成。上城區歷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第六屆
主 任:張建民
副主任:陳學良 李生明 劉占勤 蔣德賢 張福洪
委 員:程玲(女) 王熙茂 劉方學 陳阿富 沈連均 王芝根(女) 嚴洪元 餘步濂 王漱芳(女)
第七屆
主 任:張建民
副主任:孫存智 陳學良 劉占勤 汪景芬(女)
委 員:丁曉芳(女) 王芝根(女) 王漱芳(女) 朱永祥 陳連發 餘步濂 沈金囡(女) 何榮坤 周強國 聶養仁 奚新強 程玲(女)
(三次會議作出了張建民同志辭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決議,同時選舉呂建恩為上城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第八屆
主 任:呂建恩
副主任:胡世鈞 錢蘭汀 汪景芬(女) 章巧鳳(女)
委 員:丁曉芳(女) 王海超 孫錫欽 杜蘭樟 李榮珍(女)汪震人 陳永祥 郭紅(女) 陶柏文 奚新強
翁存源 黃淳
第九屆
主 任:胡世鈞
副主任:汪震人 汪景芬(女) 王銀川 鮑世甲
委 員:丁曉芳(女) 葉洪泉 盧 江 朱紅衛(女) 朱耀輝 劉志安 杜蘭樟 楊余法 李榮珍(女) 沈曄
陳卓彥 胡文炳 袁慰士(女) 韓國熹
第十屆
主 任:吳士棟
副主任:王銀川 唐世興 鮑世甲 傅美珍(女)
委 員:丁曉芳(女) 朱紅衛(女) 劉志安 李關銀 李家俊 李靜(女) 沈曄 陸祖錦 陳卓彥 胡文炳 袁慰士 顧敏達 諸雅根 韓國熹
(第二十二次常委會會議作出了接受丁曉芳同志辭去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第二十五次常委會會議作出了接受胡文炳同志辭去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四次會議上通過了吳士棟同志辭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王銀川和鮑世甲同志辭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三個決定,並補選產生區十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徐松林同志,副主任沈國友、韓國熹,委員盧正華、沈幼堂、竇金培。)
(第三十八次常委會會議作出接受徐松林同志因工作調動、辭去上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由沈國友副主任代理上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第十一屆:
主 任:沈國友
副主任:傅美珍(女) 劉志安 王朗晨 陳小玲(女)
委 員:盧正華 朱紅衛(女) 楊英英(女) 李關銀 李靜(女) 李德順 吳生生(女) 吳金星 陳卓彥 周友芳
柴惠銘 徐祖德 諸雅根 竇金培
(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出了接受劉志安同志辭去上城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作出了接受楊英英同志辭去上城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第十二屆
主 任:沈國友
副主任:葉洪泉 王朗晨 陳小玲(女) 王文成 李 靜(女)
委 員:方 毅 朱紅衛(女) 許 強 杜建英 李德順 吳生生(女) 宋維信 張平良 杭星 周勤(女) 鐘麗芬(女) 施惠民 賈秀智(女) 顧敏達 章麒
(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出了接受方毅同志辭去上城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第十三屆
主 任:丁曉芳 (女)
副主任:葉洪泉 高萬洋 王文成 李 靜 (女) 王國民 韋 雲 (女)
委 員: 戈海光 葉 榕 朱荷芳(女) 許 強 杜建英(女) 李月明 李忠譽 張 璐(女)
張平良 陳忠明 陳硯菁(女) 杭 星 周 勤 (女) 鐘麗芬(女) 施惠民 章 麒
(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出了接受杭星、周勤兩位同志辭去杭州市上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依法選舉謝根福、韓麗華為上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第十四屆
主 任:丁曉芳(女)
副主任:顧文友 李 靜(女) 王國民 韋 雲(女) 顧敏達
朱荷芳(女)
委 員:戈海光 朱明虬 許 強 李一青(女) 李昕霞(女) 陳忠明 陳硯菁(女) 金水根 金燮彪 周 瑩(女)周朝星 徐海榮 陶旭東 章 琪(女) 韓麗華(女) 謝根福 裘雪陽

機構設定

1980年6月,上城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始建區人大常委會,8月設立常委會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同年12月增設經濟城市建設、文教衛生和法制等工作組作為工作機構。該機構設定沿續到七屆人大常委會。
八屆人大常委會對常委會內部門機構設定作了研究調整,由原一辦三組改為一辦四委,即辦公室、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城建城管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同時對人大副主任和專職委員也作了明確分工。。
九屆、十屆人大常委會和八屆人大常委會的機構設定相同。
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在辦公室增掛了代表工作室的牌子,並在辦公室下設兩個科室:行政接待科和代表聯絡科。其他工作委員會機構設定照舊。
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加強代表工作,於2002年增設了代表工委,辦公室下設兩個科室:綜合一科和綜合二科,其他機構設定不變。
2003年9月,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作出建立上城區人大街道工委的決定,以小營街道為試點。2004年12月,全區六個街道全部成立了人大街道工委。
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加強信訪工作,於2007年9月增設信訪辦公室,人大辦公室副主任兼信訪辦公室主任,科級幹部為副主任,其他機構設定同十二屆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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