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城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工作。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各類棚戶區改造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保障性住房資金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組織研究全區住房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擬訂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發展規劃。
(三)監督管理全區房地產市場,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住房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制度。
(四)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貫徹執行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制度。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消防監管工作,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規範全區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全區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建設付踏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制度、標準和程式,指導編制和實施城市設計,指導建築設計創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在全區落實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準的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訊設施)建設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監督實施全區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監督實施工程建設統一定額。
(八)指導全區城市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城市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全區城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城市建設,指導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的制定與實施,並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指導城市綜合交通等公共運輸的規劃和建設工作。監督全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和安全。承擔全區城市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投資的市政設施建設項日監管工作。
(九)負達驗多責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全區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騙阿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十)負責推進全區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監督實施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組織膠虹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節能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監督落實套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政策和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燃氣與天然氣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城市門站以外的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如下:
區發改委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棕己囑試管道安全運行;協調處理全區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宣傳、貫徹有關管道建設和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項目(城鎮燃氣管道除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監督核葛欠查工作,按照授權和委託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區公安、朵腿慨虹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管道保護的相關工作。
2、與區人防辦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監督實施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區人防辦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審批、監督檢查涉及人民防空防護內容的地下空間工程,對不符合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子以處罰,督促整改。
3、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擬訂房屋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房屋產權登記確權工作,負責房屋權屬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查詢工作。
內設機構
區住建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和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編制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按規定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工作;組織制訂和貫徹有關計畫統計、財務會計的改革措施和制度;歸口管理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及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業執業資格註冊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協調並負責統一辦理本部門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督查股(信訪辦公室)。負責信訪定、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行風評議、依法行政、應急管理、政務督查、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理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督辦建設行業、房地產市場各種違法違章行為查處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信訪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處理各類綜合信訪案件,建立規範台賬檔案等。
(三)住房保障股。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住房保障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各類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住房保有關障項目審查,監督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屬單作;指導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後期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市、區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城市與建築設計股。監督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政策;開展城市設計、城市修補、生態修復和建築設計創作;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制度、標準和程式;組織編制全區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監督全區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專項審查工作;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監督檢查勘察設計企業資質。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股(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監督檢查房地產評估機構的備案工作;承擔商品房預售許可及現售備案工作,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承擔新建商品房買賣契約、存量房買賣契約及房屋抵押契約備案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住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負責徵收房屋的界定;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的擬訂、徵求意見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房屋徵收的補償工作;組織委託並負責監督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六)建築市場監管股(科技與標準股)。貫徹執行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全區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含建築裝修裝飾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監督檢查監理企業資質;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的政策;組織重點科技項目研發及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全區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訊司聯繫設施)建設標準;監督實施全區工程建設定額;擬定全區工內面程造價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工程造價企業度都是資質公司。
(七)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消防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峻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房屋建築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企業資質。
(八)城市建設股(公用事業股)。組織實施城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承擔市政道路、綜合管廊、海綿城市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並做好安全及應急管理;監督實施道路市政設施建設標準規範和質量評價體系;指導城市綜合交通等公共運輸的規劃和建設工作;編制全區城市燃氣、熱力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日常監管、安全檢查、投訴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
(九)村鎮建設股。指導小城鎮、村莊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監督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村鎮遷建、重建工作。
(十)物業管理股。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物業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進行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管理;對物業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退出交接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電子信息平台;對全區住房維修資金繳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負責推進全區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監督實施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節能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監督落實套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政策和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燃氣與天然氣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城市門站以外的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如下:
區發改委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管道安全運行;協調處理全區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宣傳、貫徹有關管道建設和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項目(城鎮燃氣管道除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監督核查工作,按照授權和委託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區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管道保護的相關工作。
2、與區人防辦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監督實施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區人防辦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審批、監督檢查涉及人民防空防護內容的地下空間工程,對不符合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子以處罰,督促整改。
3、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擬訂房屋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房屋產權登記確權工作,負責房屋權屬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查詢工作。
內設機構
區住建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和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編制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按規定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工作;組織制訂和貫徹有關計畫統計、財務會計的改革措施和制度;歸口管理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及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業執業資格註冊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協調並負責統一辦理本部門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督查股(信訪辦公室)。負責信訪定、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行風評議、依法行政、應急管理、政務督查、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理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督辦建設行業、房地產市場各種違法違章行為查處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信訪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處理各類綜合信訪案件,建立規範台賬檔案等。
(三)住房保障股。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住房保障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各類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住房保有關障項目審查,監督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屬單作;指導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後期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市、區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城市與建築設計股。監督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政策;開展城市設計、城市修補、生態修復和建築設計創作;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有關制度、標準和程式;組織編制全區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監督全區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專項審查工作;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監督檢查勘察設計企業資質。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股(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監督檢查房地產評估機構的備案工作;承擔商品房預售許可及現售備案工作,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承擔新建商品房買賣契約、存量房買賣契約及房屋抵押契約備案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住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負責徵收房屋的界定;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的擬訂、徵求意見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房屋徵收的補償工作;組織委託並負責監督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六)建築市場監管股(科技與標準股)。貫徹執行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全區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含建築裝修裝飾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監督檢查監理企業資質;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的政策;組織重點科技項目研發及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全區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監督實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訊司聯繫設施)建設標準;監督實施全區工程建設定額;擬定全區工內面程造價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工程造價企業度都是資質公司。
(七)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消防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峻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房屋建築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企業資質。
(八)城市建設股(公用事業股)。組織實施城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承擔市政道路、綜合管廊、海綿城市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並做好安全及應急管理;監督實施道路市政設施建設標準規範和質量評價體系;指導城市綜合交通等公共運輸的規劃和建設工作;編制全區城市燃氣、熱力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日常監管、安全檢查、投訴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
(九)村鎮建設股。指導小城鎮、村莊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監督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村鎮遷建、重建工作。
(十)物業管理股。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物業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進行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管理;對物業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退出交接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電子信息平台;對全區住房維修資金繳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