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1年3月23日,國質檢人[2011]131號《關於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局的通知》批准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撤銷三門峽辦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外文名:Sanmenxia entry 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 內設機構:4個
  • 趙奇:局 長、黨組書記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辦公室,綜合科,業務科,實驗室管理科,領導分工,

機構概況

2010年6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印發《關於設立河南檢驗檢疫局三門峽辦事處的批覆》(國質檢人[2010]257號),批准設立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三門峽辦事處,機構規格正處級,行政編制20名。2010年9月17日,三門峽辦事處掛牌對外辦公。2011年3月7日,中央編辦復字[2011]35號檔案《關於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局的批覆》批准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構規格正處級,隸屬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核定行政編制20名。2011年3月23日,國質檢人[2011]131號《關於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局的通知》批准設立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撤銷三門峽辦事處。

機構設定

三門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位於三門峽市大嶺路南段澗南路1號,目前下設辦公室、綜合科、業務科、實驗室管理科等4個科室,擁有一個以食品、農產品檢測為主要業務的實驗室,負責三門峽市轄區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管工作。

辦公室

認真宣傳、貫徹《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和督查督辦,綜合協調各職能科室工作;負責秘書、機要、保密、檔案、政務信息與宣傳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機關考勤工作;負責績效目標的制定、上報及落實、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支出預算的審核與呈報;負責辦公用品用具、辦公儀器設備以及圖書資料的採購、發放及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物業管理和全局房屋的維修、改造工作;負責辦公、生活區環境衛生、綠化、美化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公、生活用水、電、暖、氣的管理與維修;負責局配備車輛的管理、調動和外來人員的接待安排工作;完成局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

認真宣傳、貫徹《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規定,協同有關部門共同搞好檢驗檢疫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及貨物的報檢、簽證、計費,負責統計分析、證單管理、證書質量、業務綜合和流程管理工作;負責普惠制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發與監督管理,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幫助企業利用普惠制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促進外經貿的發展;負責實施對所轄區域報檢員註冊登記的行政許可;協助承擔有關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承擔對所轄業務的質量事件、違法案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檢驗檢疫法制工作和執法督查、稽查工作,辦理行政處罰、複議和訴訟;負責辦理所轄區域的行政應訴和接待司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局的法制宣傳及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所轄區域的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對所轄區域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所轄區域內的檢驗檢疫及相關工作;負責計算機網路的套用與管理和出入境檢驗檢疫信息化工作;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各種質量信息、疫情疫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報送工作;完成局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科

認真宣傳、貫徹《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出入境動物、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食品的衛生、質量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機電產品、金屬材料、輕工產品、紡織產品、化工產品、礦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工作;負責一般包裝及危險品貨物包裝的檢驗監管工作;負責承擔國家實行許可制度和國家規定必須經過認證的進出口商品的驗證工作;負責承擔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負責進口機動車輛的檢驗監管工作;協助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負責產地疫情調查,收集動植物疫情信息;承辦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相關食品的衛生和檢疫註冊的考核與監督檢查,承辦分管商品的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包裝許可的考核和監督檢查;協助承擔對所轄區域出口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存放單位的註冊登記及基地的備案工作;負責實驗室日常業務工作,確保實驗室按相關要求完成檢測任務;負責轄區動植物疫情監測工作,實施疫情的緊急防控措施;負責實施所轄地區動植物以及食品的殘留監控工作;負責實施對所轄區域出口產品生產企業的分類管理,實施所轄業務的風險分析,落實相關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措施; 協助實施出口免驗、承擔檢驗檢疫任務的社會檢測機構指定的相關工作; 負責執行政府間簽署的有關檢驗檢疫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 完成局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實驗室管理科

1.負責本局科研管理工作。
2.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實驗室認可和資質認定工作。
4.負責實驗室建設規劃及資源配置相關工作。
5.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培訓與業務指導。
6.負責實驗室的對外技術服務與委託檢測工作。
7.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黨組書記: 趙奇
副局長、黨組成員: 沈 磊
副局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興富
副局長、黨組成員: 鞏衛東
副調研員: 張建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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