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簡稱C.I.Q,是為國家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職責是對出入境的貨物、人員、交通工具、貨櫃、行李郵包攜帶物等進行包括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等的檢查,以保障人員、動植物安全衛生和商品的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外文名: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 上級機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作用:為國家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
  • 舉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簡稱:C.I.Q
廣義,狹義,各地直屬,

廣義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作為政府的一個執行部門,在2018年4月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自2018年4月20日起以海關名義對外開展工作,一線旅檢、查驗和視窗崗位要統一上崗、統一著海關制服、統一佩戴關銜。其以保護國家整體利益和社會利益為衡量標準,以法律、行政法規、國際慣例或進口國的法規要求為準則,對出入境貨物、交通運輸工具、人員及事項進行檢驗檢疫、管理及認證,並提供官方檢驗檢疫證明,居間公證和鑑定證明的全部活動。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對出入境的貨物和人員進行檢驗檢疫的國家重要部門。出入境檢驗檢驗局以保護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為目標。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發展與改革對我國出入境的管理有重要意義。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績效考核對提高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人員管理水平起著非比尋常的作用。為了儘快儘早地推動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科學合理髮展,不斷推動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為公眾服務的水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績效考核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

狹義

指海關和下屬機構對出入境貨物進行檢驗檢疫、管理認證、公證、鑑定證明的全部活動。
CIQ(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
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
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
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
負責實施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
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海關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
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各地直屬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重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貴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西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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