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大官

三都大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都大官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北魏
  • 地位:參與謀議、決定大政等
【三都大官】北魏前期掌獄訟的大官。為中都大官、內都大官、外都大有的合稱。因其坐於朝堂,新決刑獄,故又稱都坐大官。始置於魏皂始元年(396年)“初建台省,置百官”的前後。三都大官彼此地位相等,無上下之分,在諸宵中地位很高。擔任者除皇親國戚外,多由侍中、將軍以及外任刺史、鎮都大將、都督諸軍事等轉為朝官者充任,有的還參與謀議、決定大政,在北魏前期處於重要地位。它當與鮮部落大人坐E庭決辭訟的舊俗有關。此官先後約經歷八十年,至太和改言制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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