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作用
TCAs阻斷了去甲腎上腺素(NA)能和5羥色胺(5-HT)能神經末梢對NA和5-HT的再攝取,增加了突觸間隙單胺類遞質的濃度,臨床上表現為抑鬱症狀的改善。目前研究發現,抗抑鬱藥對遞質再攝取的抑制作用是立即發生的,而長期用藥後則可以降低受體的敏感性(下調作用),這與抗抑鬱藥的臨床效應滯後(用藥2~3周后起效)密切相關。NA再攝取的阻斷使神經突觸間隙內源性NA濃度增加,進而可以降低突觸前膜α2受體的敏感性,長期使用還可能減少中樞α2受體的數目。5-HT再攝取的抑制首先也是增加胞體部位突觸間隙內源性5-HT濃度,通過下調突觸前胞體膜的5-HT1A受體,增加末梢釋放5-HT,最終達到抗抑鬱作用。TCAs還有很強的阻斷5-HT2A受體作用。
適用範圍
適用於治療各類以抑鬱症狀為主的精神障礙,如內因性抑鬱、惡劣心境障礙、反應性抑鬱及器質性抑鬱等。還可用於治療廣泛性焦慮症、驚恐發作和恐怖症。小劑量丙米嗪可米嗪可用於治療兒童遺尿症,氯米帕明則常用於治療強迫症。對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的抑鬱症狀,治療宜謹慎,TCAs可能使精神病性症狀加重或明顯化。
三環類抗抑鬱藥曾經是首選的抗抑鬱藥,但是由於該類藥物抗膽鹼能和心血管不良反應較大,禁忌證和藥物相互作用較多,安全範圍較窄,使其臨床套用受限。TCAs服用超過一天劑量的10倍時就有致命性危險,心律失常是最常見的致死原因。
不良反應
1.抗膽鹼能不良反應
三環類抗抑鬱藥常見藥物不良反應有口乾、便秘、視物模糊、尿瀦留、嗜睡、體重增加等,是其抗膽鹼能作用和抗組織胺作用的結果,與血藥濃度相關,在治療濃度範圍內即可出現,存在著較大的個體差異,並不是中毒的表現。輕度的抗膽鹼能藥物不良反應一般不需做特殊處理,必要時可加用少量擬膽鹼藥。
2.中樞神經系統毒性
TCAs 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有情緒降低、注意力不集中、社會行為異常、震顫、運動失調、癲癇發作、思維障礙、幻覺妄想、定向力障礙、焦慮不安、譫妄、意識模糊、昏迷等。
3.心血管系統毒性
TCAs 引起的心血管毒性反應包括體位性低血壓、心動過速、傳導阻滯、心律失常及心跳驟停等。TCAs 所致的體位性低血壓,主要與受體的敏感性有關,在較低血藥濃度時就可發生,更多見於老年人和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
注意事項
嚴重心、肝、腎疾病患者,以及粒細胞減少、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妊娠頭3個月禁用。癲癇患者和老年人慎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