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3年2月28日,
海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三沙市稅收征管事項的公告》(2013年第1號),基於三沙市尚未設立地方稅務局的情況,在三沙市註冊成立的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稅款繳納等涉稅事項,暫由
海口市地方稅務局負責受理,其稅源管理工作由海口市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負責集中管理。在三沙市註冊成立的納稅人,其已在其他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或在海口市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由其他分局實施管理的,應將稅務登記戶籍遷往海口市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由海口市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統一實施稅源管理。待三沙市地方稅務局成立後,再將納稅人統一移交三沙市地方稅務局實施屬地管理。
2014年11月起,三沙市財稅局全面負責三沙市涉稅事項,截至2015年1月,辦稅服務廳等配套設施已投入使用,並於2014年12月成功開出第一批稅票,三沙市開始全面履行
地稅征管職能。
職能
負責擬訂三沙財政發展及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各項促進三沙發展的經濟政策;
推行財稅改革,提出運用財政政策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
負責本地區各項地方性稅收的基礎管理、稅款徵收、日常檢查工作;
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
管理各類財政、地方稅務票據;
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
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財經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負責本地區財稅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財稅系統隊伍建設。
主要官員
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