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承擔的法制工作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二)將市紀委監察局承擔的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公文處理職責。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工作;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市委傳送市政府的公文;辦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向市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函、電;起草和修改市政府領導講話稿和市政府綜合材料;負責文書檔案管理、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鑑管理。
(二)調研信息職責。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指導和管理政務公開、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督促檢查職責。督促檢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處理落實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委、市政府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及會議審議意見的督促落實和反饋工作,督促檢查省、市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提案的執行和處理落實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四)協調聯繫職責:
1、根據市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與中央、省屬駐明單位、駐軍等關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2、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報告重要情況;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3、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助市政府做好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市總工會、市各民主黨派等的聯繫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及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五)服務接待職責:
1、負責市政府領導重要活動的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政府部門和海外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
2、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3、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和機關後勤工作。
(六)機關事務管理職責:
1、負責市政府辦公大樓及附屬設施的管理工作,具體承擔市政府大院治安、消防、衛生、綠化、美化和精神文明等工作,配合梅列區做好市政府大院、市直機關住宅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助做好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和市直機關周轉房的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對市直機關住宅區物業管理及安全保衛的監督。
2、組織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和其他有關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公務車輛大修的評估工作。
3、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和能源審計工作。
4、負責全市禮品禮金登記上繳情況匯總及市直機關禮品禮金登記、收繳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市直機關老體協的相關服務工作。
(七)金融工作職責:
1、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研究金融政策、金融形勢和區域金融改革發展、先行先試問題。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我市國有資本控股(參股)金融企業、金融行業管理機構的管理和地方法人金融企業的指導。
3、會同有關部門著力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4、研究擬訂促進金融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及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問題。
5、聯繫駐明金融機構,負責加強與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各類創新型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和信息交流。
(八)政府法制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2、負責全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事宜。
4、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5、組織開展市政府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論證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主要工作。
(九)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職責:
1、組織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履行職責、轉變職能、遵守紀律、改進作風、提高效能、勤政廉政以及執行機關效能建設制度規定等情況。
2、組織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實施績效管理工作,開展績效管理調查研究,對改善行政管理提出意見或建議。
3、辦理效能信訪投訴,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信訪投訴,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庸懶散拖”等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行為。
4、實施效能問責和受理不服效能問責的申訴。
5、承擔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8個內設機構,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一)市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對值班信息的批示;了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網路建設;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
(二)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反饋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件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件以及市政府辦公室領導重要批示件的督查反饋工作;負責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省、市為民辦實事項目的督促檢查和反饋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
(三)經濟一科
辦理農村、農業、林業(林改、綠化)、水利(防汛抗旱)、生物醫藥、民政(含雙擁)、信訪、供銷、行政服務、信息化建設、郵政管理等方面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殘聯、老促會,市菸草局、氣象局、水文局、無線電管理局、郵政管理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市郵政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武警三明市森林支隊、駐明部隊等方面工作。具體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經濟二科
辦理髮展改革、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統計、旅遊、財政、糧食、重點建設、第三產業、高速公路建設、機場建設、鐵路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建設、人民防空、地震、城市管理、庫區移民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政協,市各民主黨派,國稅局、地稅局、國家統計局三明調查隊,閩西地質大隊等方面工作。
(五)經濟三科
辦理經信(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化管理)、科技、監察、審計、機構編制、國有資產、質量監督、城鎮集體工業聯社、國投公司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人大常委會,三明電業局等方面工作。
(六)經濟四科
辦理經濟貿易、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對台、口岸、對口支援、駐外機構、物資集團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協作辦、貿促會、工商聯、台聯、僑聯,檢驗檢疫局、海關、鹽務局,中石化、中石油三明公司,三明中儲糧庫等方面工作。
(七)社會事業科
辦理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衛生與計畫生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育、民族宗教、地方志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法院、檢察院、國安局,市委黨校、老乾局、文明辦,市保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社科聯、科協、文聯、計生協會、紅十字會、職教社、檔案局,新聞單位,三明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武警三明市支隊、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隊等方面工作。
(八)人事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領導、市政府辦公室領導日常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市人大、政協“兩會”的相關會務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和國家、省、市召開的視頻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並指導全市政府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檔案、電子公文庫的管理;承擔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報刊、內部資料的征訂和分發工作;承擔辦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工作總結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印鑑的製作與頒發、銷毀,以及市政府黨組、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市政府各工作機構、直屬機構的會議審批管理工作。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歸口管理單位、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外事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市直機關老體協工作以及政府口老體協、關工委、退休協會工作。
(九)綜合科
負責市政府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負責市政府重要新聞發布、有關新聞報導的文稿準備;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開展調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負責市長文字材料的整理、編輯和歸檔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紀要;負責編輯市政府《大事記》和市政府辦公室《要事通報》;負責辦理《福建年鑑》、《三明年鑑》的有關工作。
(十)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為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政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組織有關業務活動,對各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編髮《三明要訊》;協助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行政接待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採購供應及管理,以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接待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公務用車的管理和日常調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級大、中型會議經費預算和會務保障工作;負責全市禮品禮金登記上繳情況匯總及市直機關禮品禮金收繳管理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衛生、綠化和創建文明樓院工作。
(十二)房產車輛管理科
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和市直機關周轉房的調配及租賃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樓和市直機關住房維修補貼經費管理;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維修、處置和其他有關管理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統一組織車輛保險;負責市級大型會議、活動的用車安排;指導各縣(市、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和管理。
(十三)金融工作科
負責具體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研究擬訂促進全市金融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及有關政策措施的具體工作;負責加強與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各類創新型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的具體工作;負責辦理金融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人行、銀監局、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以及創新型金融機構、企業上市等方面工作。
(十四)法制科
承擔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事務;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辦理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指導事宜;組織指導全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指導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工作;辦理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事宜;辦理市政府法律顧問日常事務,負責市政府行政決策合法性論證具體工作;辦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辦理規範性檔案報備、審查和清理工作。
(十五)行政複議科
辦理市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辦理或協調市政府行政應訴協調事項;具體指導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備案管理事宜;具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調解工作。
(十六)效能綜合科
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綜合協調具體工作;組織起草機關效能建設綜合性檔案、文稿;組織開展“馬上就辦”活動;具體組織機關效能建設調研及宣傳工作,研究機關效能建設相關政策,推進機關效能制度建設。
(十七)績效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訂全市績效管理工作規劃、工作方案、績效指標、評估標準和制度規定;具體指導各地各部門實施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具體組織協調全市績效評估考核有關工作,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協調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十八)效能督查科(掛“三明市機關效能建設投訴中心”牌子)
負責對全市機關的效能監督檢查,組織專項效能督查,組織機關作風效能明察暗訪;具體受理機關效能的信訪投訴件,調查處理效能問題,具體受理有關申訴、複議事項;統計匯總全市機關效能問責情況、投訴辦理情況;負責市直機關效能監督員的日常聯繫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活動。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1名(含市政府領導行政編制9名,市政府正副秘書長行政編制8名,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行政編制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3名(含市政府領導司機編制9名);處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7名;科級領導職數26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派駐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機關行政編制2名;處級領導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其中紀檢組組長(副處級)1名,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室主任(正科級)1名。
現任領導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蔡金明
其他事項
(一)市委信訪局(市人民政府信訪局)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二)三明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設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具體工作由經濟一科承擔。
(三)政府信息公開製作、發布等工作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負責。
(四)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建設和政府網站建設工作由市數字建設辦公室負責。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三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三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