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推勘院】三司下轄機構。開寶八年(975年)置,初設知推勘院事一人,後罷。嘉祐五年(1060年)設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任,主管推勘三部公事。元豐...
神宗熙寧二年 (1069) 復置管勾推勘官,以京朝官或幕職州縣官充任。參見“三司推勘院”。 [1] 參考資料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
“推勘院”是對大辟或品官犯罪翻異案進行覆核,由諸路監司差派清強官在案件發生地的臨近州軍置院勘推。三司及戶部則可參與財政賦稅案件的司法審判。 宋代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