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推勘官性質:古代官名朝代:北宋職責:掌審訊重大刑獄案件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屬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審訊重大刑獄案件。神宗元豐(1078—1085) 改制廢。②北宋三司屬官。專掌審訊有關財務刑獄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廢。神宗熙寧二年 (1069) 復置管勾推勘官,以京朝官或幕職州縣官充任。參見“三司推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