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原縣林業局
- 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工作
- 職責: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
- 所屬地區:三原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黨政辦,計財股,造林股,林政股,所屬區域,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國家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起草全縣林業行政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開展《森林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縣林業系統的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平原綠化,組織實施天然林保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本建設。
5、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調處山林權屬爭議。
6、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在國家、省、市自然保護區劃、規劃原則下,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7、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8、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規劃和計畫,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報此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實施監督。
9、指導各類商品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對全縣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10、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3、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縣林業系統的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平原綠化,組織實施天然林保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本建設。
5、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調處山林權屬爭議。
6、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在國家、省、市自然保護區劃、規劃原則下,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7、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8、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規劃和計畫,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報此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實施監督。
9、指導各類商品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對全縣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10、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11、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黨政辦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和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計畫生育、平安創建、安全生產、信訪接待和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編制林業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料管理。
計財股
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縣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檔案;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匯集編制全縣林業統計報表。統籌管理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籌集和管理縣級林業基金,指導育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金;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報賬工作。
造林股
擬定全縣造林綠化計畫、計畫,制定造林項目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全縣採種育苗、植樹造林、退耕還林(草)、封山育林和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平原綠化工程、外援造林項目等林業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政策落實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城鄉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負責林業科技政策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試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新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擬定全縣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宣傳工作。
林政股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實施全縣封山禁牧和幼林管護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負責對木材經營加工的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年度採伐和運輸計畫;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管理全縣林木、林地權屬;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督辦和查處違反森林法規、法律的行政案件;負責全縣森林植物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專項調查,監督檢查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督辦和查處違反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申報(審批、核發、辦理)國家省市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特許獵捕(採集)、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和運輸證明。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報告,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屬區域
三原縣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23日,被中共三原縣委、三原縣人民政府授予“三原縣平安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