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指南

三亞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由市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受理機構:市民政局
  •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 辦理視窗:民政局審批辦84號視窗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承諾期限:10個工作日
  • 辦公地址:三亞市新風街259號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 辦公電話:0898-38860890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

辦理依據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亞市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11〕140)號。

辦理條件

臨時救助的對象、範圍和標準
(一)臨時救助的對象和範圍 臨時救助對象主要包括: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對象家庭;
2、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
3、家庭月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範圍內的低保邊緣家庭;
4、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就業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的農民工等人戶分離困難家庭;
5、當地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特殊困難家庭。

申報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有效收入證明
3:殘疾(重病)證明和病史及診斷證明
4:遭遇突發性非自然災難相關證明(說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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