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臨時生活救助辦理指南

西昌臨時生活救助由西昌市民政局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昌臨時生活救助辦理指南
  • 實施主體:西昌市民政局
  • 辦理地點:西昌市上順城街1號
  • 權力類型:行政給付
  • 聯繫電話:0834-3227693
  • 監督電話:0834-3222173
申請條件,法定依據,

申請條件

臨時生活救助對象為我市戶籍的常住居民,雖經其他社會救助,由於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出現困難的下列對象:
1、城鄉低保對象;
2、重點優撫對象;
3、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高於城市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兩倍的家庭)和農村低保邊緣戶;
4、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發事件等原因導致經濟困難,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5、市政府認定的其他應予臨時救助的對象。

法定依據

《關於進一步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發92號第五條,各地民政部門要以《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為指導,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將臨時救助工作納入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確保臨時救助制度實處。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涼山州城鄉困難民眾臨時生活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涼府辦發38號第四條,縣市民政部門是政府臨時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具體臨時救助工作程式的制定、執行,履行綜合管理、協調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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