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基鋁

三乙基鋁(Aluminumtriethyl,TEAL),化學式為C6H15Al、Al(C2H5)3,分子量為114.16。無色液體。化學性質活潑,能在空氣中自燃,遇水即發生爆炸,也能與酸類、鹵素、醇類和胺類起強烈反應。溶於二甲苯汽油相對密度(d254)0.832。對人體有灼傷作用。主要用於有機合成,也用作火箭燃料。本品具有強烈刺激和腐蝕作用,主要損害呼吸道和眼結膜,高濃度吸入可引起肺水腫。吸入其煙霧可致煙霧熱。皮膚接觸可致灼傷,引起充血、水腫和起水皰,疼痛劇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乙基鋁
  • 英文名:Aluminumtriethyl
  • 化學式:C6H15Al;(CH3CH2)3Al
  • CAS登錄號:97-93-8
  • 熔點:-52.5℃
  • 沸點:194℃
  • 密度:0.84(水=1)
  • 外觀:無色透明液體
  • 閃點:-52℃
  • 危險性符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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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備方法

實驗室製法
三乙基鋁是乙烯常壓聚合的催化劑。室驗室中方便的製法是二乙基汞與金屬作用,所得產物的純度很高.反應按下式進行:
3Hg(C2H5)2+2Al→2Al(C2H5)3+3Hg
工業製法
三乙基鋁磁力釜

上下游產品

上游原料
-->鋁
下游產品
2,6-二乙基苯胺-->氯化二乙基鋁-->用釷的高絡合物合成的聚乙炔-->1-烯丙基丙烯-->二乙基鋅

使用注意

使用用途

三乙基鋁(97-93-8)與三氯化鈦組成納塔催化劑使丙烯進行定聚合。與四氯化鈦組成齊格勒催化劑用作乙烯的低壓聚合,丙烯聚合及異戊二烯聚合。本品也用作合成橡膠及有機合成的催化劑,是齊格勒-納塔型催化劑的助催化劑組分。
可用於製備叔醇、仲醇和聚烯烴催化劑,也可作為製備其他金屬有機化合物的原料、鍍鋁。純品可用於金屬有機化學氣相沉積(MOCVD)工藝,並可用作火箭燃料。
可用於做燃燒彈。

安全信息

危險概述
危險性類別:
健康危害:具有強烈刺激和腐蝕作用,主要損害呼吸道和眼結膜,高濃度吸入可引起肺水腫。吸入其煙霧可致煙霧熱。皮膚接觸可致灼傷,產生充血水腫和起水皰,疼痛劇烈。
燃爆危險:本品極度易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安全信息
危險品標誌:F,C,N
危險類別碼:14-17-20/21/22-34-67-65-51/53-11-63-48/20-62-14/15-23/24/25
安全說明:26-45-62-6A-43A-36/37/39-24/25-16-43-61-33-46
危險品運輸編號:UN33944.2/PG1
WGKGermany:2
RTECS號:BD2050000
F:10-21
HazardClass:4.3
毒害物質數據:97-93-8(HazardousSubstancesData)

應急措施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化學反應活性很高,接觸空氣會冒煙自燃。對微量的氧及水分反應極其靈敏,易引起燃燒爆炸。與酸、鹵素、醇、胺類接觸發生劇烈反應。遇水強烈分解,放出易燃的烷烴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鋁。
滅火方法:採用乾粉、乾砂滅火。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
泄漏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醇類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禁配物:強氧化劑、酸類、水、空氣、氧、醇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受熱、空氣。
儲存注意
儲存時必須用充有惰性氣體或特定的容器包裝。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25℃,相對濕度不超過75%。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醇類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作業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42022
UN編號:3051
包裝類別:O51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裝運本品的車輛排氣管須有阻火裝置。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醇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運輸用車、船必須乾燥,並有良好的防雨設施。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4.2類自燃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9日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7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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