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氯化二異丁基鋁
- 外文名稱:chlorodiisobutyl aluminium
- 俗稱:二異丁基氯化鋁
- CAS No.:1779-25-5
- 熔點(℃):-40
- 相對密度:0.905
理化特性,物理性質,化學性質,製備方法,使用注意,使用用途,注意事項,運輸注意,法規信息,
理化特性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
熔點(℃):-40
相對密度(水=1):0.905
沸點(℃):152(1.33kPa)
折射率:n20/D1.4506(lit.)
化學性質
燃爆危險:易燃,有毒,具強刺激性。
禁配物:強氧化劑、酸類、水、醇類、空氣。
避免接觸的條件:光照。
陳化溫度對稀土催化劑共聚合丁二烯-異戊二烯的影響:陳化溫度對新癸酸釹(簡稱Nd)、氫化二異丁基鋁(簡稱A1)和氯化二異丁基鋁(簡稱c1)組成的催化劑共聚合丁二烯一異戊二烯的影響。結果表明,催化劑的陳化溫度對聚合產物的相對分子質量分布有明顯的影響,採用較高陳化溫度(50℃)所得催化劑,在催化劑3組分的加人順序為Al、cl、Nd或cI、rqd、Al時,可獲得窄相對分子質量分布(小於3.00)共聚物;催化劑3組分的加入順序和陳化溫度對共聚物的微觀結構影響不大,2種單體單元的順式-1,4-結構摩爾分數均在98%以上。
製備方法
由三異丁基鋁與三氯化鋁反應生成二異丁基氯化鋁,精餾後製得。
使用注意
使用用途
可用於製備其他金屬有機化合物和齊格勒催化劑,催化鏈烯烴、二烯烴的聚合,也可用作丙烯二聚催化劑,乙烯-丙烯-二烯橡膠催化劑的組分。
注意事項
危險概述
安全信息
危險品標誌:N-C-F,T+,F
危險類別碼:67-65-50/53-35-14/15-11-34-26-17
安全說明:6A-57-45-43E-36/37/39-29-26-16
危險品運輸編號:3052
RTECS號:BD0560000
HazardClass:4.3
PackingGroup:I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吸入具強烈刺激作用的烷基鋁(氯化二乙基鋁、三乙基鋁、三異了基鋁和氯化二異丁基鋁等)的煙塵,可致金屬煙熱;吸入其蒸氣,引起呼吸道及眼刺激症狀,主要見於化工生產中用鋁化合物作催化劑作業的職業接觸者。應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暴露在空氣中能自燃。遇水強烈分解,放出易燃的烷烴氣體。與鹵化物(如四氯化碳)能發生強烈反應。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氧化鋁。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
泄漏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全棉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
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鹼服,戴橡膠耐酸鹼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在清除液體和蒸氣前不能進行焊接、切割等作業。避免產生煙霧。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醇類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在氮氣中操作處置。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方法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嚴禁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醇類、食用化學品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廢棄處置
運輸注意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醇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運輸車船必須徹底清洗、消毒,否則不得裝運其它物品。船運時,配裝位置應遠離臥室、廚房,並與機艙、電源、火源等部位隔離。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