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簡介
《七臣七主》是我國古籍《
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五十二篇。
《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
齊國政治家﹑思想家
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
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
秦漢時期。
劉向編定《
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
春秋時期
齊國著名的
政治家、
軍事家,
潁上(今安徽潁上)人。
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
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
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
丞相),被稱為“
春秋第一相”,輔佐
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
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
管仲的言論見於《
國語 齊語》,另有《
管子》一書傳世。
作品賞析
【原文】
或以
平虛請論七主之過,得六過一是,以還自鏡,以知得失。以繩七臣,得六過一是。呼嗚美哉,成事疾。
【譯文】
有的國君以
平心靜氣的態度來評論七類君主的為君之道。歸納為“六過一是”,以作為自我鑑戒,總結得失。又依此衡量七種類型的大臣,也有“六過一是”。這種做法真好呵,可說是—件
盛事了。
【原文】
申主:任勢守數以為常,周聽近遠以續明。皆要審則
法令固,賞罰必則
下服度。不備待而得和,則民
反素也。
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朴而親,官無邪吏,朝無奸臣,下無
侵爭,世無
刑民。
【譯文】
申主:順應大勢遵循事理以建立常規常法,普遍了解遠近情況以加深明察國事。國計收支明審。
法令也隨著穩定。賞罰堅決,臣民便遵守法度。不採用戒備手段而以德親和百姓,人民也就樸實了。這樣.君主歡娛而安定。官吏
敬肅而嚴謹,人民敦厚親睦,百官沒有邪吏。朝廷沒有奸臣。民間無侵奪之事。社會上也沒有受刑的罪人。
【原文】
惠主:豐賞厚賜以竭藏,赦奸縱過以傷法。藏竭則主權衰,法傷則
奸門闓。故曰:泰則反敗矣。
【譯文】
惠主:賞賜過多以致使
國庫枯竭,赦奸縱過以致損害國法。
國庫枯竭則君權衰弱。損害國法則
奸門大開。所以說:“凡事做過頭了反而歸於失敗。”
【原文】
侵主:好惡反法以自傷,喜決難知以塞明。
從狙而好小察,事無常而
法令申曳。不伍,則國失勢。
【譯文】
侵主:專好行惡違法以至於
自食其果,妄決難知之事以至於
閉目塞聽。好從事對人窺伺而暗地觀察,行事沒有常規而
法令疲咨無效。如不覺悟,則國家權勢皆失。
【原文】
芒主:目伸五色,耳常五聲,四鄰不計,
司聲不聽,則臣下
恣行而國權大傾。不?,則所惡及身。
【譯文】
荒主:眼迷戀五色,耳不離五聲,不考慮四大
輔臣的意見,不聽取
諫官的
諍言,臣下也就
恣意妄行而國權旁落。如不覺悟,其惡果及於自身。
【原文】
勞主:不明
分職,上下相干,臣主同則。刑振以豐,豐振以刻。去之而亂,臨之而殆,則後世何得?
【譯文】
勞主:職務分工不明,君臣互相干擾,國君與官吏甚至按一樣的職務規則行事。用嚴刑罰的辦法加重賦斂,加重了賦斂又更使刑罰嚴刻起來。改變現狀則將陷於混亂,維持統治也將陷於衰敗,後代能得到什麼好處呢?
【原文】
振主:喜怒無度,
嚴誅無赦,臣下振怒,不知所措,則人反其故。不?,則法數日衰而國失固。
【譯文】
振主:喜怒無常,嚴行誅罰而不講寬赦,臣下震恐,不知所措,人們就只好回到巧謀虛偽的狀態。如不覺悟。
法令政策就將日益無力而國家不穩。
【原文】
芒主:不通人情以質疑,故臣下無信。儘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不悟,則見所不善,餘力自失而罰。
【譯文】
亡主:不近人情地懷疑臣下,所以對臣下不敢信任。事事部自己處理則事務繁多。事多則
昏憒,昏憒則無論事之緩急都置而不行了。如不覺悟,則餘力將全部消耗,見到不善之事,只有濫施刑罰而已。
【原文】
故一人之治亂在其心,一國之存亡在其主。天下得失,道一人出。主好本則民好墾草萊,主好貨則人賈市,主好宮室則工匠巧,主好文采則女工靡。夫楚王好小腰而美人省食,吳王好劍而國士輕死。死與不食者,天下之所共惡也,然而為之者何也?從主之所欲也。而況愉樂音聲之化乎?夫男不田,女不緇,工技力於無用,而欲土地之毛,倉庫滿實,不可得也。土地不毛則人不足,人不足則逆氣生,逆氣生則令不行。然強敵發而起,雖善者不能存。何以效其然也?曰:昔者桀紂是也。誅賢忠,近讒賊之士而貴婦人,好殺而不勇,好富而忘貧。馳獵無窮,鼓樂無厭,瑤台玉哺不足處,馳車千駟不足乘,材女樂三千人,鐘石絲竹之音不絕。百姓罷乏,君子無死,卒莫有人,人有反心,遇周武王,遂為周氏之禽。此營於物而失其情者也,愉於淫樂而忘後患者也。故設用無度國家踣,舉事不時,必受其災。夫倉庫非虛空也,商宦非虛壞也,
法令非虛亂也,國家非虛亡也。彼時有
春秋,歲有敗凶,政有急緩。政有急緩故物有輕重,歲有敗凶故民有義不足,時有
春秋故谷有貴賤。而上不調淫,故游商得以什伯其本也。百姓之不田,貧富之不訾,皆用此作。城郭不守,兵士不用,皆道此始。夫亡國踣家者,非無壤土也,其所事者,非其功也。夫凶歲雷旱,非無雨露也,其燥濕非其時也。亂世煩政,非無
法令也,其所誅賞者非其人也。暴主迷君,非無心腹也,其所取捨非其術也。故明主有六務四禁。六務者何也?一曰節用,二曰賢佐,三曰法度,四曰必誅,五曰天時,六曰地宜。四禁者何也?春無殺伐,無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斬大山,行大火,誅大臣,收谷賦。夏無遏水達名川,塞大谷,動土功,射鳥獸。秋毋赦過、釋罪、緩刑。冬無賦爵賞祿,傷伐五穀。故春政不禁則百長不生,夏政不禁則五穀不成,秋政不禁則奸邪不勝,冬政不禁則地氣不藏。四者俱犯,則陰陽不和,風雨不時,大水漂州流邑,大風漂屋折樹,火暴焚地燋草;天冬雷,地冬霆,草木夏落而秋榮;蟄蟲不藏,宜死者生,宜蟄者鳴;苴多螣蟆,山多蟲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國貧法亂,逆氣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國之廡也;馳車充國者,追寇之馬也;羽劍珠飾者,斬生之斧也;文采纂組者,燔功之窯也。明王知其然,故遠而不近也。能去此取彼,則人主道備矣。夫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規矩繩墨也。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繩不信,不可以求直。
法令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勢者,人主之所獨守也。故人主失守則危,臣吏失守則亂。罪決於吏則治,權斷於主則威,民信其法則親。是故明王審法慎權,下上有分。夫凡私之所起,必生於主。夫上好本則端正之士在前,上好利則毀譽之士在側;上多喜善賞,不隨其功,則士不為用;數出重法,而不克其罪,則奸不為止。明王知其然,故見必然之政,立必勝之罰。故民知所必就,而知所必去,推則往,召則來,如墜重於高,如瀆水於地。故法不煩而吏不勞,民無犯禁,故有百姓無怨於上亦。
【譯文】
就個人說,治亂決定於心;就一國來說,存亡決定於君主。天下得失,都是從君主起的。君主重農業,人民就開墾荒地;君主好財貨,人們多去做買賣;君主好宮室,工匠就追求巧妙;君主好裝飾,女事就講求靡麗;楚王愛細腰美人,美。人就減食;吳王好擊劍比武、國士就輕死。死命和不吃飯,是天下人所共同厭惡的,為什麼人們願意這樣乾呢?是因為服從君主的愛好。又何況其他音樂娛樂的風氣呢?男不耕田,女不織布,工匠技術致力於無用之處,想要土地生長禾苗,倉庫堆滿糧食,是根本辦不到的。土地無禾苗則人民窮困,人民窮困則有反抗情緒,有反抗情緒
法令就行不通了。一旦強敵動兵起事,雖有能幹的人也難得保全。如何證明這種歷史的必然結局呢?回答說:從前的約王就是如此。他誅殺忠良,近讒奸而寵女人,好殺而不求真勇,好富而不恤窮人,他無休止地遊獵與鼓奏音樂,豪華的樓台庭院不夠他住,上千輛游車不夠他坐,女樂有三千人。鐘石絲竹之聲不絕。他那裡百姓疲敝,官員不理政事,最終無人擁護,人人都有反心。遇到周武王便成為周朝的俘虜。這是迷惑於物質享受而失去人情,苟圖淫樂而忘後患的結果。所以,耗費無度國家必然覆亡,舉事不合時宜,必然受害。國家倉庫並不是無緣無故用空的,商賈官宦並不是無緣無故敗壞的,法度政令並不是無緣無故混亂的,國家也不是無緣無故覆亡的。那是因為時節有
春秋,年景有豐歉,政令也有急有緩。政令有緩急所以物價有高低,年景有豐歉所以人們有餘或不足,時節有
春秋所以谷價有貴賤。而國家不注意調劑貴賤的過分現象,游商就可以得到十、百倍的高利。百姓的無法務農,貧富的相差懸殊,都是由此而來的。城郭的不能固守。戰士的不肯聽命,也是由此開始的。大凡亡國敗家的,並不是沒有土地,而是他們所做的事情,對農業並無功效。大凡凶年的水旱天災,並不是沒有雨露,而是乾旱與降雨不合時節。亂世的煩苛政治。並不是沒有
法令,而是賞功與罰罪不當其人。暴主與昏君。並不是沒有心腹之臣,而是他對人的取捨,不合其道。所以,明君有“六務”和“四務”。什麼是六務呢?—曰節約用財,二曰任用賢佐,三曰重視法度,四曰刑罰堅決,五曰注重天時,六曰注重地利。什麼是四禁呢?春天不要殺伐,不開掘大丘陵,不焚燒大沼澤,不伐大樹,不開大山,不放大火,不殺大臣。不徵收谷賦。夏天不要攔塞河水入大川,不填塞大山谷。不大興土木,不射鳥獸。秋天不要赦過、免罪和緩刑。冬天不要封官賜祿,傷害五穀的埋藏。所以春天不行禁政,各種生物就不能生長;夏天不行禁政,五穀就不能成熟;秋天不行禁政,奸邪就不能被制止;冬天不行禁政,地氣就不能保藏。四者都違反了,那就陰陽不和,風雨不順,大水淹沒州邑,大風飄屋折樹,大火焚地焦草;天上冬天打雷,地上冬天震動,草木夏枯而秋茂;蜇蟲不藏在土裡,應當死亡的活起來,應當蟄伏的鳴叫起來;草澤多有蛇和蛤蟆,山林多有蟲子和蚊子;六畜不繁育,人民多天死,國貧法亂,一派反抗之氣從下而起。所以說;樓台亭榭相望,等於是亡國的廊房;馳馬游車充斥,等於是引寇的車馬;用寶珠裝飾的箭和劍,等於是殺身的兵刃;華麗衣飾與彩色絛帶,等於是焚燒功業的灶窯。明君懂得這些道理,所以遠遠離開它們而不願接近。能夠舍此取彼,人君之道就完備了。所謂法,是用來提倡立功威懾行暴的;律,是用來明定本分制止爭端的;令,是用來命令人們管理事務的。法律政令,是治理人們的規矩繩墨。矩不正,不能求方;繩不伸,不能求直。
法令是君臣共同建立的,權勢才是君主獨攬的。君主失其所守則國家危險,官吏失其所守則國家混亂。刑罰由官吏裁決則國家得治,權勢由君主控制則國家威嚴,
法令得人民擁護則人民對國家親近。因此。明君總是明於法,慎於權,使上下各有其本分。大凡私弊的興起,一定從君主開始。君主好道德,品德端正的人就在眼前;君主好私利,誹謗吹捧的人就在左右;君主多寵愛而多行賞,但不看功績,士人就不肯效力;君主多用苛重刑法,但不審核罪行,惡人就不能制止。明君懂得這個道理,所以頒布堅定不移的政令,確立堅決鎮壓的刑罰。因此,人們知道哪些是一定要做的,哪些是一定要避免去做的,推之則去,招之則來,就象在高處下投重物,又象在地上開渠引水一樣。所以
法令不煩瑣,官吏不勞頓,人民沒有違犯禁令的,故舊和百姓也都不會抱怨君主了。
【原文】
法臣:法斷名決,無
誹譽。
故君法則主位安,臣法則貨賂止而民無奸。嗚呼美哉,名斷言澤。
【譯文】
法臣:依法度斷事,按
刑名判案,沒有誹謗和夸譽。所以君主守法則君位安定,大臣守法則賄賂停止而人民不搞奸邪之事。這樣做是太好了!按
刑名斷案,訟獄也自會消釋。
【原文】
飾臣:克親貴以為名,恬爵祿以為高。
好名則無實,為高則不御。《故記》曰:“無實則無勢,失轡則馬焉制?”
【譯文】
飾臣:利用克制親貴來獵取虛名,擺出漠視爵祿的姿態來顯示清高。好名則無實,顯示清高則不服駕御。正如《故記》上所說:“大臣
好名無實,君主就喪失威勢;大臣不服從駕御,有如馬失
轡頭,那還怎么控制呢?”
【原文】
侵臣:事小察以折
法令,好佼反而行私請。故私道行則法度侵,刑法繁則奸不禁。主嚴誅則失民心。
【譯文】
侵臣:從事暗地窺察來毀壞國家
法令,好結交朋友來發展私人情誼。所以私道通行法度受到侵害,刑律再繁壞人也不得制止。君主由此而嚴行誅殺則失去民心。
【原文】
亂臣:多造鐘鼓、眾飾婦女以惽上。故上惽則隟不計,而
司聲直祿。是以諂臣貴而法臣賤,此之謂微孤。
【譯文】
諂臣:多造鐘鼓並多飾美女來迷惑君主。所以君主受迷惑而不肯聽信四大
輔臣,
諫官也空拿俸祿不肯說話。於是諂臣得志而法臣不受重視,這就是把君主暗中孤立起來了。
【原文】
愚臣:深罪厚罰以為行,重賦斂、多兌道以為上,使
身見憎而主受其謗。《故記》稱之曰:“
愚忠讒賊”,此之謂也。
【譯文】
愚臣:自以為對百姓重罪厚罰是有成績的,自以為加重賦稅多多聚財都是為了君主,結果是自身見惡於人而君主也受人誹謗。《故記》上說:“
愚忠實際上等於讒賊”,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奸臣:痛言人情以驚主,開罪黨以為讎除。讎則罪不辜,罪不辜則與讎居。故善言可惡以自信,而主失親。
【譯文】
奸臣:痛切陳述人情來打動君主,妄開罪黨之獄來為同黨開路。為同黨開路就加罪於
好人,加罪於好人又可保證與同黨安然相處。所以,這種人善於對君主言人之
惡來發展自身,從而使君主失掉親近的臣民。
【原文】
亂臣:自為辭功祿,明為下請厚賞。居為非母,動為善棟。以非買名,以是傷上,而眾人不知。之謂
微攻。
【譯文】
亂臣:自己虛偽地推辭功祿,卻公開為下面請求厚賞。私下是
誹議朝政的禍首,表面上是歌功頌德的幹將。用
誹議獵取聲名,用附和錯誤傷害君主,而眾人不能察覺。此之謂暗地裡對君主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