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和村(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社區下轄村)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七和村,位於樟木頭鎮東南部,距鎮政府2.2千米,總面積0.3平方千米。該村坐落於丘陵地帶,村邊有觀音山、筆架山,最高海拔488米。東與大和村相鄰,南至筆架山,西至荔枝園,北至筆架山路。始建於民國末年,因當時遷來7戶人家,有7位新娘,被稱之為“七娘壇”,後相繼生下7個男孩,則又改名為“七星圍”,後再改名為七和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和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社區
  • 地理位置:樟木頭鎮東南部
民國時期,屬東莞縣第四區石馬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先後屬新三區樟石鄉、第七區石官鄉;1958年10月,屬樟木頭人民公社石新生產大隊;1983年,屬樟木頭區石新鄉;1987年,屬樟木頭鎮石新管理區;1998年,屬樟木頭鎮石新行政村;2005年,屬樟木頭鎮石新社區。
世居村民皆為蔡姓,其先祖於明崇禎五年(1632)從揭西河婆尖田尾遷至東莞樟木頭官倉,清乾隆年間(1736—1795年)再遷大和村,民國末年遷至當地。
2015年末,戶籍人口131人,其中男性56人,女性75人;80歲以上7人,最年長者84歲(女)。外來暫住人口300人。祖籍該村的香港同胞6人。村民均為漢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東莞樟木頭話。
傳統生產經營以農業為主,種植的農作物有水稻、花生、甘蔗,以及荔枝等果樹。1992年後,隨著工業化推進,傳統農業逐漸衰退。現時,村集體經營以廠房、商鋪出租為主,2015年總收入31萬元,總支出1.3萬元,集體總資產292萬元,淨資產290萬元。村民主要收入來源為工資性收入、房屋出租、商業經營、集體經濟分紅等。傳統節慶食品有喜粄、缽仔糕(春節),艾粄(清明節),湯圓(四月初八),刀麻切(七月十四),糍粑(十月),蘿蔔粄(冬至)。
鄉道筆架山路經過村境。20世紀60年代末通電,90年代初通自來水,90年代中期通電話,1997年通網際網路,90年代末全村村道實現水泥硬底化。村中有七和籃球場1個,村旁有觀音山森林公園,為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
村內有客家傳統民居30座,其中建於民國時期的泥磚、石頭瓦房總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保存基本完好,有少量外來工居住。
村有蔡子培等人於1990年編修的《續編蔡氏族譜》。石新社區居民委員會於2014年制定《石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規民約》。
每年正月初八,村中凡上年新生男嬰的家長在祠堂或家中舉行“點燈”禮。新生男嬰的父親每天都要為油燈加燈油,保證油燈不滅,直至元宵節後結燈。只有在完成“點燈”禮後,孩子才能得到家族的承認,成為家族的正式成員。
偷青形成於清末。每年正月十五前一晚10點時後,村中青年男女到菜地偷青,摘取蔬菜。菜地主人則在元宵夜大罵,罵得越凶越好,表示可去掉“衰東西”,一年行好運。所偷各種蔬菜寓意不同,生菜寓意“生財”,蘿蔔菜頭則寓意“好彩頭”,青蔥則寓意“人聰明”,大蒜則寓意“好打算”等等,均寓吉祥之意。
每年清明節前,由全村青壯年買祭品分赴各房族先祖墓地拜祭。主要分4次進行,春分時節祭拜裴然公,清明節祭拜殷寶公,秋分時節祭拜東湖公,重陽節祭拜仰東公。該村每次祭祀都要在祠堂擺酒宴,有3至6名60歲以上男性村民參加,按輩分坐席。
每年農曆十月舉行“老人同樂日”活動,全村60歲以上老人參加。村給參加者免費體檢、發放敬老慰問金並設宴款待。
1998年,七和村旁建觀音山門樓,坐落於觀音山森林公園入口處。占地面積500平方米,樓高28米,長46米,寬18米。在牌坊的城垛上,拱托3層飛檐,四角翹起,氣宇軒昂、莊重肅穆,為仿古關隘式建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