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一木喜德郎是專門研究
公法學的法學者,長期執教
東京帝國大學的法科大學,被選為帝國學士院(
日本學士院)會員,以倡導
“天皇機關說”思想而聞名的日本法學權威
美濃部達吉是他的得意門生。在“天皇機關說事件”中,與美濃部等人遭到右翼勢力的猛烈批判。從敕選為貴族院議員起,步入
政壇,歷任第1次桂內閣法制局長官、第2次大隈內閣文部大臣、內務大臣等要職,在宮中,他擔任了宮內大臣、樞密院議長。和他的父親岡田良一郎一樣,致力於
報德思想的啟蒙和傳播。
生平
出身
一木喜德郎於1867年5月7日出生在
遠江國佐野郡倉真村(今在
靜岡縣掛川市)一個豪農家庭。岡田良一郎的次子,初名岡田丘平。早年就讀於冀北學舍,哥哥岡田良平經
東京府第一中學進入大學預備學院激發了他上京的願望,入學成立學舍。同期有
町田忠治等人。當時在成立學舍任教的帝大學生有有賀長尾和山田喜之助等人。
1881年(明治14年)7月10日考入東京大學預備門,當時,他沒有聽從良平的意見從最低的三年級報考,而是直接報考二年級。同期的有
林權助等人。1883年(明治16年)7月10日大學預備門全科畢業,他進入東京大學文學部(明治19年~昭和22年為帝國大學文科大學),被政治科錄取。1884年(明治17年)9月10日因成績優異獲得褒賞給費金。1885年(明治18年)11月12日再次獲得褒賞給費金。1886年(明治19年)3月1日東京大學改制為
帝國大學,一木喜德郎被編入帝國大學法科大學(今
東京大學法學部),1887年(明治20年)7月9日畢業於帝國大學法科大學政事學科,獲
法學士學位。
公務員、法學家
1887年(明治20年)7月21日進入
內務省,成為
官僚(
公務員),敘判任官二等、縣治局勤務。7月22日任局長書記官。1888年(明治21年)5月10日任郡區長考試委員會書記官,6月26日任郡區課勤務,11月27日試補內務省總務局兼警保局勤務。1889年(明治22年)4月15日出差
宮城縣,7月29日免兼警保局勤務。1890年(明治23年)1月14日任內務省書記官,敘奏任官五等、賜上級俸,受命總務局文書課勤務和郡區長考試委員。2月13日任臨時諸規則取調委員。同年4月4日休職,自費留學
德國三年,學習
行政法。
1893年(明治26年)2月8日歸國復職,敘高等官七等、賜八級俸,大臣官房文書課勤務。3月13日兼縣治局勤務,3月17日兼郡區長試驗委員,4月11日敘從七位。7月4日奉派至
京都府、
大阪府、
滋賀縣出差。1894年(明治27年)1月31日奉派出差
沖繩縣。同年9月5日任帝國大學法科大學
教授(敘高等官七等),兼任內務省書記官(敘高等官七等)、縣治局勤務,賜本俸五級俸,擔當憲法學·國法學第一講座和分擔
行政法講座,在東大任教期間,他基於“天皇機關說”的思想講授國法學。1895年(明治28年)6月22日—11月22日任文官高等考試臨時委員,10月18日本官升敘高等官六等,10月29日兼官升敘高等官六等,11月29日敘
正七位。1896年(明治29年)7月2日—12月8日任文官高等考試臨時委員。1897年(明治30年)2月26日賜四級俸。1897年(明治30年)7月5日—12月8日任文官高等考試臨時委員。11月15日本官升敘高等官五等,12月20日敘從六位,12月21日兼官升敘高等官五等。
1898年(明治31年)5月10日免兼官,改兼任內務省參事官,敘高等官二等。6月28日—12月16日任文官高等考試臨時委員,9月9日賜本俸五級俸。9月19日任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委員,9月20日敘正五位。11月1日廢兼官,12月5日兼任內務省參與官,敘高等官二等。1899年(明治32年)1月21日任條約實施委員長,3月16日任法典調查會委員。3月27日依據《學位令》,被授予
法學博士學位。3月28日奉派至京都府、
奈良縣、
愛知縣、
廣島縣出差。4月12日任內務省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委員,6月13日—11月29日任文官高等考試臨時委員,6月22日任土木會委員。7月12日出差大阪府和
兵庫縣。11月29日本官升敘高等官四等。1900年(明治33年)1月26日任內務省警察監獄商議委員。3月28日出差
千葉縣。5月20日廢參與官,兼任內務省參事官,敘高等官二等。1906年(明治39年)10月24日根據帝國學士院規程第二條依
敕旨被選為帝國學士院會員。一木作為日本法學界,特別是憲法·行政法權威學者,積極培養學術後進,倡導
“天皇機關說”的法學家
美濃部達吉深受其影響。
政治家、重臣
1900年(明治33年)9月26日作為敕選議員就任
帝國議會·貴族院議員,10月30日依願免兼官。11月7日任帝室制度調查局御用掛,11月30日任
東京帝國大學評議員。1902年(明治35年)5月15日任
農商務省參事官,6月14日兼任農商務省文官普通懲戒委員會委員和特許代理業者考試委員長。1902年(明治35年)9月26日——1906年(明治38年)1月13日就任第一次
桂太郎內閣法制局長官兼恩給局長,敘高等官一等。1902年(明治35年)9月26日兼任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教授(敘高等官三等)。1904年(明治37年)2月10日任高等捕獲審檢所評定官。7月12日大學教授升敘高等官二等。9月22日任臨時馬政調查委員會委員。1905年(明治38年)4月5日任捕獲事件損失賠償調查委員長。1907年(明治39年)1月13日依願免官,任法科大學講師囑託,擔當行政法第一講座。1908年(明治40年)5月21日任法律取調委員。
1908年(明治40年)7月20日——1911年(明治44年)9月4日任第二次桂太郎內閣內務次官,敘高等官一等。1908年(明治40年)7月22日任神職高等考試委員長和神職尋常考試委員長,7月27日任港灣調查會委員,7月28日任日本大博覽會評議員,8月6日任東京市區改造委員長,9月16日任東洋拓殖株式會社設立委員會委員,9月26日任教科用圖書調查委員會委員,28日任主任委員。10月13日任條約改正準備委員會委員。12月22日任鐵道會議議員。1910年(明治42年)4月19日任日英博覽會評議員,6月11日兼任內務省地方局長心得,1911年(明治43年)4月30日任生產調查會委員,5月任國勢調查準備委員會委員,5月27日任議院建築準備委員會委員,7月12日兼任內務省土木局長心得。
1912年(大正元年)12月21日——1913年(大正2年)2月20日任第三次桂太郎內閣法制局長官兼恩給局長,敘高等官一等,特賜親任官待遇。在第二次
大隈重信內閣時期,1914年(大正3年)4月16日——1915年(大正4年)8月10日任文部大臣,1914年(大正3年)5月6日——1915年(大正4年)9月11日兼任教育調查會副總裁。1915年(大正4年)8月10日——1916年(大正5年)10月9日任內務大臣。
1917年(大正6年)8月14日就任
樞密顧問官,同年8月30日辭去貴族院議員職務。1918年(大正7年)4月18日任
宮內省宗秩寮審議官。1919年(大正8年)5月22日任臨時教育委員會副會長,5月24日任臨時教育會議委員長,7月9日任臨時法制審議會委員。1922年(大正11年)3月11日任宮內省御用掛。1924年(大正13年)1月14日就任樞密院副議長,4月15日兼任文政審議會副總裁,1924年(大正13年)5月10日補議定官。1925年(大正14年)3月30日任
宮內省宮內大臣,在
大正天皇病重之際,輔佐年輕的
皇太子裕仁攝政。1926年(大正15年/昭和元年)12月25日,大正天皇
崩御,一木喜德郎任大喪使長官,籌備大正天皇大喪事務,1927年(昭和2年)6月20日任大禮準備委員會委員長,籌備
昭和天皇的
登基大典。1933年(昭和8年)4月25日以多年之功勳,敘
男爵爵位。在
元老西園寺公望的推薦下,1934年(昭和9年)5月3日就任
樞密院議長。在樞密院議長任內,因他的弟子、“天皇機關說”的倡導者美濃部達吉受到右翼的
非難。一木喜德郎與奉行
國家主義的
平沼騏一郎之間在政治上對抗。昭和11年(1936年)的
“二·二六事件”中,
內大臣齋藤實被叛亂軍人槍殺,1936年3月6日,他臨時代理內大臣一天,直至決定繼任人選。事件中,他在宮中以
昭和天皇的政事顧問和
重臣會議成員的身份,為平息事件而盡力。1936年(昭和11年)3月13日因病辭去樞密院議長職務,依“
前官禮遇”成為重臣。
此外,他還是舊制武藏高等學校校長、
社團法人大日本報德社社長、皇典講究所所長。
1944年12月17日病逝,享年78歲。
家族
妻・さへ(養父喜三司の長女)
嗣子・輏太郎
二男・隩二郎
榮典
1903年(明治36年)5月21日-勛四等
瑞寶章、賜金杯一箇。
1905年(明治38年)6月24日-勛三等瑞寶章。
1907年(明治39年)1月31日-正四位(特旨進位一級)。
1907年(明治39年)4月1日-勛二等旭日重光章、明治三十七八年從軍記章。
1912年(大正元年)8月1日-韓國併合紀念章。
1912年(大正元年)12月28日-從三位。
1913年(大正2年)12月27日-賜金杯一組。
1915年(大正4年)12月1日 -勛一等瑞寶章。
1919年(大正8年)9月29日-賜金杯一箇。
1920年(大正9年)7月27日-賜銀杯一組。
1922年(大正11年)12月23日-賜金杯一箇。
1925年(大正14年)4月15日-從二位。
1928年(昭和3年)12月28日-勛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
1931年(昭和6年)3月20日-帝都復興紀念章。
1933年(昭和8年)4月25日-
男爵,列入
華族。
1936年(昭和11年)3月13日-
特賜“前官之待遇”。
主要著作
一木喜德郎是日本著名法學家、公法學者、憲法學者,主要著有《日本法令予算論》、《議會革新論》、《帝國憲法要略》、《市町村制史稿》、《國法學》、《行政法學》、《帝國憲法要略》(閱)、《民心之歸向統一》、《青年國民之進路》、《震災之教訓》、《一木先生回顧錄》、《理論的憲法:一名·國法學》《思想選擇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