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士是法學領域的碩士學位。在美國,許多專業人士如各類醫師、律師等都有Doctor的頭銜,但這不表示他們有博士學位。從事法律行業的JD們,更是絕少敢自稱Doctor的。JD在美國的原名,起先和歐洲一樣,叫做L.L.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即Bachelor of Law。後來因為希望反映出和美國其他專業人士相同的地位,才改稱JD。美國的法學院由於必須要有四年制本科大學的學位才能申請,攻讀又要再花三年,因此JD學位相當於七年制的本科學位,應當譯作“法學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學士
- 外文名:Legum Baccalaureus
- 縮寫:L.L.B
- 詳細內容:法學領域的碩士學位
- 全稱: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