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漢語詞語,讀音為yī rì fū qī bǎi rì ēn,釋義為一旦結為夫妻,就有深厚恩情,出自明·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73回、《聊齋志異·張鴻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日夫妻百日恩
- 讀音:yī rì fū qī bǎi rì ēn
- 解釋:一旦結為夫妻,就有深厚恩情
- 用法:作賓語、定語、分句
基本信息
出處
【主人公】張鴻漸
張鴻漸是永平府的名士。知府趙某貪暴,有一次用刑打死了姓范的秀才。該府所有秀才大忿,由張鴻漸執筆向巡撫告狀。誰知趙某用重金賄賂上級,趙某不但無罪,反而把告狀的秀才都抓了起來。張鴻漸於是夜逃,到風翔府時路費用光了,又迷了路,幸虧遇見一狐仙名施舜華,庇護了他,做了他的情人,一住三年,非常恩愛,一天,鴻漸對舜華說:“我離家三年了,非常想念妻子,你是狐仙,千里路一刻可飛到,能不能帶我回去看看她呢?”舜華不高興地說:“我和你這么要好,你卻守著我心裡想老婆,那么你對我的恩愛都是假的了!”鴻漸說:“你怎么這樣說呢?‘一夜夫妻,百日恩義’嘛,以後我想念你,就和今日想念她一樣,假如我得新忘舊,豈不是忘恩負義的人?”舜華笑道:“那么我送你回去吧!”於是拿個竹枕頭,兩人跨著,叫張鴻漸閉上眼睛,只聽耳邊風聲颼颼,不久落地。睜開眼睛,舜華已不見了,人已到家,翻牆進去,其妻驚起,問清是丈夫回來了,便挑燈挽手嗚咽。恰有惡少年某甲,平時見張妻很美,心裡想她。這次見張鴻漸翻牆進去,以為是張妻的野男人,於是也跳牆進來“捉姦”。等到看清是張鴻漸,就要挾道:“張鴻漸是逃犯,竟敢回家?除非你和我好,不然我就去報案。”張鴻漸忿火中燒,撥刀直出,剁中甲顱,再砍殺了甲,第二天向官廳自首。官廳因張是在逃犯,現在又殺了人,立刻派兩個差人押他上京城去,腳鐐手銬,戒備森嚴。途中遇一女子騎馬而來,原來是舜華,張鴻漸大聲呼救,舜華以手指械,則手腳鐐銬立落,引之上馬,馬行若飛,片刻已至山西太原,讓張下馬,說道:“我們從此永別了。”掉頭而去,從此再也見不著她了。張鴻漸在太原一躲十年,他兒子長大了,考上了進士,做官了,他才敢回家,一則事隔多年,二則官官相護,也就沒有人敢追究往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