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錫蘭換貨議定書是由斯里蘭卡在1969年01月07日,於科倫坡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九六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錫蘭換貨議定書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1969年01月07日
- 生效日期:1969年01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議定書
- 簽訂地點:科倫坡
一九六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錫蘭換貨議定書是由斯里蘭卡在1969年01月07日,於科倫坡簽定的條約。
一九六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錫蘭換貨議定書是由斯里蘭卡在1969年01月07日,於科倫坡簽定的條約。 (簽訂日期1969年1月7日生效日期196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的代表,根據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六日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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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和錫蘭政府代表團聯合公報是1956年於北京簽定的條約。錫蘭政府代表團在一九五六年九月八日到達北京,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兩國在互惠基礎上設立外交代表、擴大兩國貿易關係、發展兩國經濟合作和加強兩國文化聯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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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議定書於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北京簽訂,共三份,每份都以中文、僧伽羅文和英文寫成,三種文本都有同等效力。註:附表甲(一)、甲(二)和附表乙(一)、乙(二)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錫蘭政府代表 林海雲休·費爾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