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宣言》(1957)

《莫斯科宣言》(1957),全稱《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工人黨代表會議宣言》,1957年在蘇聯通過的宣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莫斯科宣言》(1957)
  • 外文名: Moscow Declaration of 1957
  • 別名:《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宣言》
  • 國家/地區:蘇聯
  • 發表時間:1957年
  • 語種:英語、中文、俄語等
  • 參與國家:蘇聯﹑越南﹑蒙古﹑朝鮮和中國等12國
  • 發表地點:莫斯科
  • 參與國家的奉行思想:社會主義
制定背景,主要內容,

制定背景

1956年2月蘇聯共產黨召開第二十次代表大會後,一些資本主義國家掀起反共浪潮,在社會主義國家中發生了波蘭波茲南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引起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某些思想混亂,各國共產黨之間出現了意見分歧。為了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經驗,科學地解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出現的種種歷史現象,正確對待形勢發展中的新問題,加強世界範圍內爭取和平和社會主義的鬥爭,經過磋商,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越南、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中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蒙古、波蘭、羅馬尼亞、蘇聯和捷克斯洛伐克等12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團,在參加蘇聯十月革命勝利40周年慶典後,於1957年11月14~16日在莫斯科舉行了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中國共產黨代表團由毛澤東率領。會議通過了該宣言。

主要內容

宣言分4部分,主要內容是: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經驗,提出了各國共產黨共同的鬥爭任務,肯定了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道路的普遍意義,概括了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共同規律,規定了馬列主義政黨和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關係準則。宣言指出,是戰爭還是和平共處,已經成為世界政治的根本問題。
目前,和平的力量已經大大增長,已經有實際可能來防止戰爭。宣言強調,和平共處是社會主義國家對外政策的不可動搖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共同提出的五項原則,以及亞非國家萬隆會議所通過的各項原則符合和平共處的利益。爭取和平、爭取和平共處已成為世界各國最廣大民眾的要求。各國共產黨認為,爭取和平的鬥爭是自己的重要任務,他們將同一切愛好和平的力量團結起來防止戰爭。宣言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共同綱領,它所規定的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共同路線體現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則。但在一些問題上中蘇兩黨存在著分歧。
中共代表團不同意宣言中關於和平過渡問題的提法,提出了《關於和平過渡問題的意見提綱》,強調暴力革命是實現社會主義的普遍規律;對於宣言中關於蘇共“二十大”批判И.В.史達林及其個人崇拜的問題,中共代表團也表示了不同意見。蘇共則認為中共關於戰爭的觀點是企圖挑起美、蘇兩國軍事衝突。《莫斯科宣言》的發表,對鼓舞各國共產黨人的勝利信心,改善各國共產黨、工人黨之間的關係,以及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關係,加強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發展社會主義事業,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同時也暴露了各國共產黨、工人黨間的分歧,以及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分裂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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