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解讀

《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解讀

《〈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解讀》是2016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於建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解讀
  • 作者:於建成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34 頁
  • ISBN:9787519702137
  • 定價:4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16年7月22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改革,推進平安山東、法治山東建設的一件大事。為了該條例在實踐中更好的發揮作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條例進行了逐條深入解讀,明晰了條例每一條規定的立法精神和司法適用重點和難點。每一條文的解讀包括條文主旨、立法背景、條文解讀、相關規定等欄目,全方位多角度對該條例進行了深入分析。能夠對多元化解糾紛領域的司法實踐起到很好的指導和參考作用。

圖書目錄

1前言
認真貫徹實施《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建設張江汀
緒論
第一章總則
本章要點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適用範圍】
第三條【概念定義】
第四條【工作原則】
第五條【推進主體和基本職責】
第二章職責分工
本章要點
第六條【人民政府職責】
第七條【綜治部門職責】
第八條【人民法院職責】
第九條【人民檢察院職責】
第十條【公安機關職責】
第十一條【司法行政部門職責】
第十二條【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職責】
第十三條【信訪工作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政府各職能部門職責】
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職責】
第十六條【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職責】
第十七條【聯合化解職責】
第三章化解途徑
本章要點
第十八條【糾紛化解途徑】
第十九條【優先選擇的糾紛化解途徑】
第二十條【途徑告知與引導】
第二十一條【和解】
第二十二條【調解】
第二十三條【製作調解協定書】
第二十四條【無爭議事實記載和客觀事實記載】
第二十五條【行政調解】
第二十六條【行政裁決】
第二十七條【行政複議】
第二十八條【仲裁調解】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化解糾紛】
第三十條【中立評估和調查】
第三十一條【線上化解糾紛】
第四章程式銜接
本章要點
第三十二條【程式銜接的總體要求】
第三十三條【首接負責制】
第三十四條【邀請調解】
第三十五條【調解與其他糾紛化解途徑的銜接】
第三十六條【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銜接】
第三十七條【仲裁與訴訟的銜接】
第三十八條【人民檢察院開展糾紛和解工作】
第三十九條【先行調解】
第四十條【和解、調解協定債權文書公證】
第四十一條【仲裁確認】
第四十二條【調解協定的司法確認】
第五章組織建設
本章要點
第四十三條【人民調解委員會】
第四十四條【行業性調解組織和商事調解組織】
第四十五條【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
第四十六條【消費者權益爭議化解組織】
第四十七條【婦女權益糾紛化解組織】
第四十八條【殘疾人權益糾紛化解組織】
第四十九條【個人調解工作室】
第五十條【律師調解隊伍】
第五十一條【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和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第六章保障措施
本章要點
第五十二條【糾紛多元化解服務平台】
第五十三條【訴訟與非訴訟對接平台】
第五十四條【經費保障】
第五十五條【購買社會服務】
第五十六條【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第五十七條【人員培訓與人才培養】
第五十八條【信息化建設】
第五十九條【宣傳引導】
第七章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
本章要點
第六十條【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考核】
第六十一條【對調解組織和調解員的監督管理】
第六十二條【收費】
第六十三條【責任追究】
第六十四條【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本章要點
第六十五條【施行日期】
附錄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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