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是北宋大觀二年(1108年)由宋徽宗趙佶撰文並書寫,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宰相)蔡京題額,並由當時的書法名家、書學博士李時雍摹寫上石,立於全國各地。
文物特點
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亦稱大觀碑,又名御製八行八刑條例,由宋徽宗趙佶撰文並書寫,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宰相)
蔡京題額,並由當時的書法名家、書學博士
李時雍摹寫上石,立於全國各地。因由皇帝撰文並書寫,因此稱“聖作之碑”。碑高4.47米、寬1.24米、厚0.3米,碑體高大,碑的正文和書款共27行,滿行71字,正文共1007個字,現缺損118個字。碑文內容是宋徽宗的一道詔書,它對入學弟子提出了嚴格的取士標準,即“八行、八刑”取士法,規定“孝、悌、忠、和”為上,“睦、姻”為中,“任、恤”為下。此碑在北宋時全國各州府縣之學宮皆奉詔而立,留存四通,其餘三通分別在西安、福建、河北,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保存得最好,字數也最多。
碑額“大觀聖作之碑”六個字是當時的權相蔡京所題。正面碑額上部和兩側雕刻有“二龍戲珠”和纏草組成的淺浮圖案紋飾。碑文的四周陰文淺刻有連續圖案紋飾,或地卷龍紋,或纏枝牡丹。下部雕刻有雲氣花紋。碑體高大厚重。碑文記載有“大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奉御筆……刻石”。
文物遺存
碑文
碑文說明了3方面的問題:1.學校的教育目的。碑文開宗明義地寫道:“蓋設學校,置師儒,所以敦孝悌;孝悌興,則人倫明;人倫明,則風俗厚,而人材成,刑罰措。”學校就是要培養孝悌人才;2.學生升舍升等及“八行”取士制。宋徽宗在碑文中規定,州縣學與太學一樣分為三舍。即上舍(分為上、中、下三等)、內舍(中舍)、外舍(下舍)。還把《周禮·地官》中的“六德”(知、仁、聖、義、中、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歸納為“八行”。“八行”即:孝、悌、睦、姻、仁、恤、忠、和。在“八行”中以孝、悌、忠、和為上行,睦、姻為中行,任、恤為下行。學生升舍升等、政府取士都要以學生對“八行”的遵守程度為依據,其中最主要的是上四行。宋徽宗在碑文中寫道:“諸士有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悌……知君臣之義為忠,達義利之分為和。”碑文對學生的升舍、選舍升等及取士做出了具體規定:(1)升舍。“諸士以八行中三舍之選者,上舍貢入(即可升入太學);內舍在州學半年,不犯第二等罰,升為上舍;外舍一年,不犯第三等罰,升為內舍。”(2)選舍升等。州學上舍之選:全備上四行或不全一行(即具備上四行中的三行)而兼中二行者,為州學上舍上等之選;不全上二行(即具備上四行中的二行)而兼中一行或不全上二行(即具上四行的二行)而兼中二行或兼下行者,為上舍下等之選。州學內舍之選:全有中二行或有中一行而兼下一行者為內舍之選。余為外舍之選。(3)取士。全備“八行”的生員,可以免試直接進入太學“司成以下引問考驗,較定不誣,申尚書省取旨,釋褐命官,優加擢用。”凡是以“八行”選拔為官的,其家可以依法享受一定政治、經濟特權,諸如免役、免稅等。3.“八刑”學規。“八刑”是對學生違反“八行”的任何一種行為,都要受到相應懲罰和處理的規定和尺度。“八刑”與“八行”是相輔相成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學生如違反“八行”規定,則要判為犯有“八刑”之罪,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論處。“八刑”,即不忠、不孝、不悌、不和、不睦、不姻、不任、不恤之刑。尤其犯了前“四刑”的學生,要被永遠取消入學資格。
歷史文化
文化活動
1973年,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拓本赴日本展出,獲得日本友人好評。
文物價值
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歷史價值在於它為北宋乃至封建王朝的教育和科舉制度保存了實物資料,其藝術價值在於它是宋徽宗瘦金體書法之大幅作品。
保護措施
1986年,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3年3月5日,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所獲榮譽
2023年7月,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被國家文物局公布為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
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
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位於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政府院內。
交通信息
自駕:自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開車前往新鄉文廟大觀聖作之碑,路程約5.2千米,用時約14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