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遊(神經學上的睡眠夢遊症)

夢遊(神經學上的睡眠夢遊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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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遊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動,而後再回床繼續睡眠的怪異現象。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做出一些危險的舉動。

夢遊的奇怪現象是,當事人可在行動中從事很複雜的活動,會開門上街、拿取器具或躲避障礙物,而不致碰撞受傷。活動結束後,再自行回到床上,繼續睡眠。成年人發生夢遊,多與患精神分裂症神經官能症有關。

基本介紹

基本含義,醫學解釋,夢遊症治療,厭惡療法,精神宣洩法,產生原因,形成原因,夢遊原因,診斷標準,預防和治療,引發因素,心理社會因素,睡眠過深,遺傳因素,發育因素,孩子夢遊,

基本含義

夢遊(somnambulate)是一種常見的生理現象。夢遊的方式五花八門,既有尋常的,又有離奇的。
有的夢遊症患者在熟睡之後,會不由自主地從床上突然爬起來胡說幾句;甚至有條不紊地穿好衣服,燒起飯來;或跑到外面兜了一圈後,又回來睡在床上,待到次日醒來卻對夜間發生的事毫無印象。
據統計,夢遊者的人數約占總人口的1%~6%,其中大多是兒童和男性,尤其是那些活潑與富有想像力的兒童,大多都出現過數次。而患有夢遊症的成年人大多是從兒童時代遺留下來的。如果將僅出現一次夢遊的兒童也算進去,夢遊的出現率約25%。一般來說,兒童夢遊不算什麼大毛病。相比之下,成人夢遊則少得多了,但成人夢遊則是一種病態行為,並且成人的夢遊往往伴具備攻擊性。
夢遊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動,而後再回床繼續睡眠的怪異現象。這現象雖稱為夢遊,根據前文所述腦波圖的記錄,夢遊時患者的腦波,正顯示在睡眠的階段3與階段4;顯示正值沉睡的階段,而沉睡階段是不會做夢的,所以夢遊事實上與做夢無關。夢遊者多為兒童,年齡多在6~12歲之間。夢遊者下床後的行動期間,仍在沉睡狀態,大多數夢遊睡醒後對自己夜間的行動一無所知。少部分記憶清晰,但不敢確定是夢遊,以為自己只是做夢。並且對於自己夢遊的經歷往往具有應激性,比如說謊、否認等其他行為轉移。
夢遊只要不是腦器質性病變引起的,不需治療。如果頻繁發生,可請醫生用些鎮靜劑。恐懼、焦慮易使夢遊症加重,這就要設法消除恐懼、焦慮心理。

醫學解釋

睡眠中無意識地走動或做出其他無意識的行為夢遊症(Somnambulism),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作出一些危險的舉動,如翻窗、開車甚至一些暴力活動,如殺人等。
夢遊
夢遊
夢遊症俗稱“迷糊症”,是指睡眠中突然爬起來進行活動,而後又睡下,醒後對睡眠期間的活動一無所知。夜遊症不是發生在夢中,而是發生在睡眠的第3~4期深睡階段,此階段集中於前半夜。故夜遊症通常發生在入睡後的前2~3小時。夢遊症多發生在小兒期(6~12歲),可發生在兒童的任何時期,但以5~7歲為多見,持續數年,進入青春期後多能自行消失。在小兒期,偶有夢遊症的比例為15%,頻繁發生的比率為1%~6%。男多於女。同一家系內夢遊症發生率高,這說明夢遊症有一定遺傳性。

夢遊症治療

治療夢遊症時,必須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同時進行。應該去除不良的精神因素,消除焦慮、恐懼和緊張的情緒,改善其環境,使之注意勞逸結合和體育鍛鍊;同時,根據其不同年齡輔以適當劑量的鎮靜安眠藥物,如安定、眠爾通、利眠寧等。據報導,患者在醫生的指導下,於臨睡前口服丙咪嗪,也有較好的效果。在夢遊剛發作時,及時喚醒他,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措施。

厭惡療法

馬克·吐溫曾惡作劇式地對一個夢遊者說,只要在床前撒上一把圖釘,保準夢遊可治好。雖然此法具有傷害性而難以叫人接受,但它很合心理治療的原理。治療夢遊症最直截了當的方法仍是厭惡療法,只是施行的方式要溫和得多。通過病因分析,我們已經知道夢遊多少是一種象徵性的願望補償,通過厭惡療法把夢遊者從夢中喊醒,打破了夢遊者的行為定式,使這種下意識的行為達不到目的,那么夢遊就會逐漸消退。
有一個人夢遊時常把一支裝有彈藥的獵槍對準自己的妻子,這種危險的舉動攪得生活得不到安寧。治療方法很簡單,讓妻子睡床的外側,丈夫睡內側,這樣當丈夫起床夢遊時便會把妻子鬧醒,這時妻子立即取來一個警笛,對著丈夫的耳朵使勁吹。警笛尖銳的聲音很快將丈夫弄醒了。這樣僅試過兩次,患者的夢遊症便被治癒了。
採用厭惡療法有兩個關鍵之處,一是設法在患者夢遊時喚醒治療者,二是及時中斷患者夢遊行為。

精神宣洩法

從前面的病因分析可以得知,夢遊是精神壓抑造成的,所以要根治夢遊症狀必須要做的是解除內心深處的壓抑。其實要尋找夢遊者的病因是非常簡單的,夢遊者的夢遊行為十有八九代表了他內心深處的想法。那位丈夫把獵槍對準妻子,是在夢遊中藉助自己的意象來發泄內心的不滿。如果夢遊是夫妻間隱性衝突造成的,可參照本書第一篇中有關的自療方法進行心理調整。解除患者內心深處的壓抑感是治療夢遊症的關鍵之處。上述那位患者的妻子就必須與丈夫促膝談心,努力解決存在的矛盾與衝突。
事實上,夢遊症在兒童中的發生率頗高,這些夢遊往往是想念親人所致。家長或孩子的管教者應給孩子更多的溫暖,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具體問題,減少孩子對親人的思念之情,有可能的話,應儘早讓孩子與親人相見,或通個電話、寫封信,這些方法可有效地消除孩子對親人的過分思念。

產生原因

夢遊(sleepwalking)是睡眠中自行下床行動,而後再回床繼續睡眠的怪異現象。這現象雖稱為夢遊,但事實上與做夢無關。因為,根據腦波圖的記錄,夢遊時患者的腦波,正顯示在睡眠的階段3與階段4;顯示正值沉睡的階段。沉眠階段是不會做夢的,因此,本詞應稱“睡中行走”較為符合事實。
夢遊者多為兒童,年齡多在6~12歲之間。夢遊並非嚴重病態,也與情緒困擾無關,多數到成年後不醫而愈。夢遊者下床後的行動期間,仍在沉睡狀態,睡醒後對自己夜間的行動,一無所知。
夢遊的奇怪現象是,當事人可在行動中從事很複雜的活動,會開門上街,會拿取器具,會躲避障礙物,而不致碰撞受傷。活動結束後,再自行回到床上,繼續睡眠。
幾年前,台北師範大學有個住宿舍的男生,夜間夢遊,居然在雙人床上拆下天花板上的燈罩,未曾跌落床下受傷。家中如有夢遊兒童,不必過於擔心,只要注意家中安全,夜間謹慎關鎖門戶即可。
至於夢遊的原因,尚無法確知。惟據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夢遊者的家庭成員中,也往往還有其他人也會夢遊。因此,夢遊可能與遺傳有關。曾有一個案例,一家人假期團聚,晚上分宿各房間各自的床上,第二天早晨發現全家人都睡在客廳里,而均無所知。

形成原因

研究表明,夢遊主要是人的大腦皮層活動的結果。大腦的活動,包括“興奮”和“抑制”兩個過程。通常,人在睡眠時,大腦皮質的細胞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倘若這時有一組或幾組支配運動的神經細胞仍然處於興奮狀態,就會產生夢遊。夢遊行動的範圍往往是夢遊者平時最熟悉的環境以及經常反覆做的動作。夢遊常常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人們對夢遊現象十分驚奇,同時也對夢遊產生了一系列明顯的偏見。
常人認為,夢遊者大概像盲人一樣四處亂撞,其實夢遊者眼睛是半開或全睜著的,他們走路姿勢與平時一樣。常人還認為夢遊者膽子奇大,敢做一些驚險恐怖的動作。當然,夢遊者有時由於注意力分散偶爾會跌倒碰傷。
常人還有一種偏見,認為不可隨便去喊醒夢遊者,因為夢遊者忽然驚醒會嚇瘋的。事實上,夢遊者很難被喚醒,即使被喚醒了,他也不會發瘋,只是感到迷惑不解而已。而對於一些具有攻擊性行為的夢遊者應該及時喚醒。還有人認為夢遊事實上是在做夢,可心理學家觀察到:夢遊往往發生在做夢很少的非快速眼動期。

夢遊原因

精神分析理論
弗洛伊德認為夢遊是一種潛意識壓抑的情緒在適當的時機發作的表現。確實,夢遊患者總有一些痛苦的經歷。事實上,用精神分析的理論可以很直觀地解釋夢遊症:當本我力量積聚到一定程度時,它們衝破了值勤的自我的警戒。面對來勢洶湧的本我力量,值勤的自我只可逃避不管,有個別值勤的自我還被抓來做助手,因為人的言行都是自我的職責。當本我胡鬧了一會兒以後,能量消耗了不少,自我的值勤者立即把本我趕回了牢籠。為了逃避超我的懲罰,自我的值勤者隱情不報,結果夢遊者醒來以後便會對剛才發生過的事一無所知。雖然如上解釋近乎天方夜譚,但從邏輯上講卻是言之有理的。
“夢遊症”,即睡行症。這是一種睡眠障礙,要確診需到醫院做一些必要的檢查,以便與另一種相似的疾病,如分離障礙相鑑別。
如在房中來回走動、顛三倒四地亂穿衣褲鞋襪,或拿床單被子揉搓。也有一些人會做一些比較複雜的事,如開門、打水、做飯等。每次出現的時間在4~6分鐘左右,行為方式基本相同,次晨醒來,否認夜裡的發生的一切。
睡行症以兒童多見,發生率在1%~6%,以5~6歲為高峰,原因認為與以下幾種因素有關:一是悲傷或心理刺激過度;二是家庭不能給兒童足夠的關心和溫暖;三是與中樞神經系統發育不成熟有關。
成年的睡行症往往是因為自身精神狀態的不穩定或是近期的壓力等心理原因造成的。

診斷標準

1.夢遊的一般特徵:夢遊顯然是一種變異的意識狀態。患者與周圍環境失去了聯繫,他似乎生活在一個私人的世界裡。他的情緒有時會很激動,甚至會說一大堆的胡話,旁邊人很難聽懂他在講什麼東西。他似乎在從事一項很有意義的活動。這種活動往往是他壓抑的痛苦經歷的象徵式重現。夢遊結束後,患者對夢遊一無所知。
2.DSM-Ⅲ的診斷標準《心理障礙的診斷與統計手冊》DSM-Ⅲ中的診斷標準是心理學界對夢遊症的最新定義,主要包括如下五點:
(1)常有睡眠中起床行走行為,通常發生在主要睡眠階段的最初第三期。
(2)當夢遊時,患者臉部表情呆板,對他人的刺激基本上不做反應。
(3)清醒時(不管是在夢遊結束後,還是在第二天早晨)兒童患者對夢遊中所發生的一切大都遺忘了,但是成人夢遊因為其病態性,往往伴隨著並髮狀態。
(4)當從夢遊狀態醒來後的幾分鐘內,患者心理活動與行為均無損傷(儘管醒來最初一刻,患者有迷糊與定向力障礙)。
(5)夢遊的起始及進行過程中沒有諸如癲癇症一類的器質性因素加入,但患者可能患有癲癇,同時得不到正常的治療。

預防和治療

由於夢遊可能出現一定的危險,並可能引起別人的不安,影響到當事人的心身健康,必須進行預防和治療。
首先,兒童易出現夢遊不必過於驚恐,絕大部分隨著年齡的增大,中樞神經系統發育成熟會自愈。如果一周出現3次以上,病情會進一步延續到成年。
其次,家庭要給予他們一個溫暖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不良心理刺激。家中要做必要的安全防範,如門窗加鎖、房內不生火、不放危險物品。在夢遊期間,一般不主張喚醒他,以免出現過分的反應。
第三,安定類藥物對該病有效,同時配合神經營養劑。
夢遊者在睡後會突然起床穿衣,外出走一圈,又回來睡下,甚至有比這更為複雜的行動。事後不能回憶,就是當時喚醒他,也不能回憶自己為什麼如此做。夢遊,男性多於女性,兒童多於成人,多在15歲以前發生。這可能與兒童大腦尚未發育成熟,大腦皮層抑制功能不足有關。夢遊多在心理上受強烈刺激後發生,有家族傾向,有一半到成年後自然消失。
夢遊是一種與睡眠有關的腦功能障礙。在正常情況下,在眼球快速運動階段的睡眠中,大腦會傳遞行動指令給肌肉運動系統,如夢見火災,大腦就命令雙腳拚命地快跑。但人還有一種阻斷機制,能在睡眠時不讓信號傳遞到肌肉運動系統而使人能安穩地睡在床上。但若這種機制失調,人就會有行動,出現夢遊現象。我們所見的夢遊大多發生在非眼球快速運動睡眠階段,在腦電圖上屬無夢睡眠。夢遊者的軀體方面是睡著的,而感官方面卻是部分睡著;大腦皮層廣泛處於抑制狀態,但還有孤立的興奮灶。
當然,也有少數兒童由於腦部感染、外傷或罹患癲癇、癔症時,也可能發生夢遊現象,這要請醫生加以鑑別。成年人發生夢遊,多與患精神分裂症神經官能症有關。夢遊只要不是腦器質性病變引起的,不需治療。如果頻繁發生,可請醫生用些鎮靜劑。恐懼、焦慮易使夢遊症加重,這就要設法消除恐懼、焦慮心理。

引發因素

近年,夜遊實驗室的研究表明,夜驚與夢遊症均為睡眠障礙,夢遊症不是發生在夢中,而是發生在睡眠的第3~4期深睡階段,此階段集中於前半夜。故夢遊症通常發生在入睡後的前2~3小時。引發夢遊症的四大因素是:

心理社會因素

發生夢遊症與心理社會因素相關。如日常生活規律紊亂,環境壓力,焦慮不安及恐懼情緒;家庭關係不和,親子關係欠佳,學習緊張及考試成績不佳等與夢遊症的發生有一定的關係。

睡眠過深

由於夢遊症常常發生在睡眠的前1/3深睡期,故各種使睡眠加深的因素,如白天過度勞累、連續幾天熬夜引起睡眠不足、睡前服用安眠藥物等,均可誘發夢遊症的發生。

遺傳因素

家系調查表明夢遊症的患者其家族中有陽性家族史的較多,且單卵雙生子的同病率較雙卵雙生子的同病率高6倍之多,說明該病與遺傳因素有一定的關係。

發育因素

因該病多發生於兒童期,且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停止,表明夢遊症可能與大腦皮質的發育延遲有關。

孩子夢遊

研究表明,大腦的活動,包括“興奮”和“抑制”兩個過程。通常人在睡眠時,大腦皮質的細胞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倘若這時有一組或幾組支配運動的神經細胞仍然處於興奮狀態,就會產生夢遊。
據統計資料,夢遊者的人數約占總人口的16%,10%~15%的孩子至少夢遊過一次,尤其是那些活潑與富有想像力的兒童,大多都出現過數次。多數孩子長大後不再夢遊,但約有2%的孩子一直到成人還夢遊。它與心理問題或情緒波動有關,而和做夢沒有關係,因為人在做夢時不會出現夢遊。
當孩子夢遊時眼睛仍然睜著,但是眼光呆滯,好像什麼也看不到。夢遊者可以走出家門,時間從幾分鐘到1小時不等。除了孩子在熟睡狀態下到處遊蕩,有時會因沒有人保護而傷著自己以外,夢遊本身對人沒有什麼傷害。父母必須想辦法防止孩子夢遊時碰傷自己。這並不意味著你要把他關起來不讓他走出來,這樣做可能比讓他四處走動還要危險。我們能做到的是把東西擺放在不易使孩子碰傷的地方,或是孩子一開始夢遊你就知道。如果是大孩子,你可以和他一起商量解決的辦法。
安置警報如果你的目的是喚醒你的孩子,可以把鈴鐺掛在他的門上,或者裝上有電子眼睛的蜂鳴器,當孩子起來走動時就會發出警報。如果孩子很小,可以把他的房門鏈拴得高一些,但又讓門開一道適當寬的縫,讓他不能輕易鑽出來,又能在緊急情況下呼喚別人。另外,也可以在樓梯口安上安全門。但絕對不要把孩子鎖在房間裡。
放鬆訓練在睡前做練習。當孩子完全放鬆時,讓他想像自己正坐在床邊,就要夢遊了,但腳一碰地板他就醒過來了。或者讓他想像他一握住門把手就醒過來。先對孩子講清練習方法,然後讓他想像自己很自豪、很快樂,並對孩子的合作給予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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