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7年10月9日發布並實施。
現行版本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7年10月9日
- 實施日期:2007年10月9日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7年10月9日發布並實施。
現行版本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是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7年10月9日發布並實施。現行版本根據2...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的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國務院於2016年10月26日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決定於2017年開展的全國範圍內的污染源普查。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普查對象是...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是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發布的(簡稱公報),公報是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由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於2020年6月9日,以公告 2020年 第33號對外發布。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普查對象是中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
全國污染源普查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每10年開展一次。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2007年,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於2017年啟動。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
《漢中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是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檔案。為圓滿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08號)、《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82...
海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調查,也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之規定,在2007年*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基礎上,由國務院於2016年10月發文決定於2017年開始的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普查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市政府關於開展常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是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以及《省政府關於開展江蘇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蘇政發〔2017〕108號)要求,...
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為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指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訂本方案。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07〕37號 發布時間 2007-05-17 生效時間 2007-05...
《關於舉辦全省污染源普查檔案管理培訓班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7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為落實《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有關 “普查資料檔案管理”的規定,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中產生的檔案、表冊、音像等資料的管理工作。經研究,定於2008年5月27-29日在張家口市懷來縣舉辦...
國務院制定或者修訂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7項環保行政法規,發布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五、普查的經費 全國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凡在我國境內污染源普查範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的精神,經研究,現就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面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號)、《關於印發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37號),以及省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閩政〔2007〕5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普查內容 普查時點、對象、範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10年2月6日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監督管理,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資料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範圍廣、普查內容多、技術要求高,任務十分艱巨。我殷切希望各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要本著對國家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高度政治責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依法普查。—— 要認真學習《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積極參加培訓,熟悉每個普查項目,...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全國污染源普查依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組織實施。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環境統計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第37號)同時廢止。公布信息 2023年1月18日生態環境部令第2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放射性廢物管理條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2013年12月4日修訂)運輸管理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2017.10.7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 2018.10.26修正)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10.9)七、環境監察與應急處理 環境監察辦法 (2012.7.2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2015.4.16)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2014.12.19)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 (2011.4.18)...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2003年7月1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4年7月1日)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2012年3月1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12月1日)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10年3月1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2011年1月1日)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2007年10月9日)飲用水...
二十三、將《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中的“出入境檢驗機構”修改為“海關”。二十四、將《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十六條中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第十九條第二款中的“工商、質檢”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二十五、將《廢棄...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 (200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
中心積極承擔國家環境立法項目,除了直接參與修訂起草《節約能源法》等國家法律外,還主持起草了國務院《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已於國務院 2007 年發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正在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中)以及《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參與《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保護法》的修改起草工作。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