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是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發布的(簡稱公報),公報是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由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於2020年6月9日,以公告 2020年 第33號對外發布。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普查對象是中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 發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農業農村部
  • 發布文號:公告 2020年 第33號
  • 標準時點:2017年12月31日 
  • 普查對像:中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 
  • 時期資料:2017年度 
發布通知,公報內容,內容解讀,取得哪些成果,環境污染問題,普查成果套用,

發布通知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要求,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普查對象是我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以下簡稱工業源)、農業污染源(以下簡稱農業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廣大普查人員無私奉獻、艱苦努力,廣大普查對象相關人員大力支持、積極參與,現已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摸清了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數量、污染治理情況等,建立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資料庫。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國 家 統 計 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2020年6月8日

公報內容

總體情況
(一)各類普查對象數量。
2017年末,全國普查對象數量358.32萬個(不含移動源)。包括工業源247.74萬個,畜禽規模養殖場37.88萬個,生活源63.95萬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8.40萬個;以行政區為單位的普查對象數量3497個。
(二)污染物排放量。
2017年,全國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143.98萬噸,氨氮96.34萬噸,總氮304.14萬噸,總磷31.54萬噸,動植物油30.97萬噸,石油類0.77萬噸,揮發酚244.10噸,氰化物54.73噸,重金屬(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下同)182.54噸。
七大流域(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957.48萬噸,氨氮85.64萬噸,總氮272.27萬噸,總磷28.49萬噸,動植物油28.00 萬噸,石油類0.69 萬噸,揮發酚203.55噸,氰化物46.84 噸,重金屬154.94噸。
2017年,全國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696.32萬噸,氮氧化物1785.22萬噸,顆粒物1684.05萬噸。本次普查對部分行業和領域揮發性有機物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排放量1017.45萬噸。
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地區)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79.08萬噸,氮氧化物602.47萬噸,顆粒物363.48萬噸,揮發性有機物417.87萬噸。
工業源
(一)基本情況。
2017年末,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247.74萬個。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5位的地區:廣東55.48萬個,浙江43.18萬個,江蘇25.56萬個,山東16.62萬個,河北14.27萬個。上述5個地區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62.61%。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製品業31.19萬個,非金屬礦物製品業23.08萬個,通用設備製造業22.68萬個。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31.06%。
(二)水污染物。
2017年末,工業企業的廢水處理設施33.12萬套,設計處理能力2.98億立方米/日,廢水年處理量392.00億立方米。
2017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90.96萬噸,氨氮4.45萬噸,總氮15.57萬噸,總磷0.79萬噸,石油類0.77萬噸,揮發酚244.10噸,氰化物54.73噸,重金屬176.40噸。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17.90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11.92萬噸,紡織業10.98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44.85%。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1.09萬噸,農副食品加工業0.63萬噸,紡織業0.34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氨氮排放量的46.29%。
總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3.84萬噸,農副食品加工業2.03萬噸,紡織業1.84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總氮排放量的49.52%。
總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2637.74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948.79噸,食品製造業806.89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總磷排放量的55.61%。
石油類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汽車製造業1295.99噸,金屬製品業1117.91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731.69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石油類排放量的40.85%。
揮發酚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160.39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46.44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7.74噸。上述3個行業排放量合計占工業源揮發酚排放量的92.00%。
氰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19.78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15.02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7.28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氰化物排放量的76.89%。
重金屬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32.17噸,金屬製品業26.06噸,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24.26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重金屬排放量的46.76%。
(三)大氣污染物。
2017年末,工業企業脫硫設施7.67萬套,脫硝設施3.44萬套,除塵設施89.79萬套。
2017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529.08萬噸,氮氧化物645.90萬噸,顆粒物1270.50萬噸,揮發性有機物481.66萬噸。
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146.26萬噸,非金屬礦物製品業124.59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82.31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6.75%。
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173.97萬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169.24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43.42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5.34%。
顆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371.62萬噸,煤炭開採和洗選業193.13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31.12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的54.77%。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107.57萬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67.75萬噸,橡膠和塑膠製品業40.36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44.78%。
(四)工業固體廢物。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2017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38.68億噸,綜合利用量20.62億噸(其中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3497.84萬噸),處置量9.43億噸(其中處置往年貯存量3525.71萬噸),本年貯存量9.31億噸,傾倒丟棄量158.98萬噸。
2.危險廢物。2017年,危險廢物產生量6581.45萬噸,綜合利用和處置量5972.78萬噸,年末累積貯存量8881.16萬噸。
(五)伴生放射性礦
伴生放射性礦普查對象主要為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15個類別礦產採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通過對全國8類重點行業2.97萬家企業的檢測篩查,確定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共464家,主要分布在湖南、廣東、廣西、江西、雲南、貴州、內蒙古等省(區),以鋯石和氧化鋯、稀土等礦產為主。
2017年末,全國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累積貯存量為20.30億噸,其中放射性活度濃度超過10貝可/克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稀土、鈮/鉭、鋯石和氧化鋯、鉛/鋅、鍺/鈦、鐵等礦產,總量為224.95萬噸。
農業源
(一)基本情況。
涉及種植業的區縣3061個,水產養殖業的區縣2843個,畜禽養殖業的區縣2981個,入戶調查畜禽規模養殖場37.88萬個。
2017年,農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067.13萬噸,氨氮21.62萬噸,總氮141.49萬噸,總磷21.20萬噸。
(二)種植業。
2017年,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氨氮8.30萬噸,總氮71.95萬噸,總磷7.62萬噸。
2017年,秸稈產生量為8.05億噸,秸稈可收集資源量6.74億噸,秸稈利用量5.85億噸。
2017年,地膜使用量141.93萬噸,多年累積殘留量118.48萬噸。
(三)畜禽養殖業。
2017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000.53萬噸,氨氮11.09萬噸,總氮59.63萬噸,總磷11.97萬噸。
其中,畜禽規模養殖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604.83萬噸,氨氮7.50萬噸,總氮37.00萬噸,總磷8.04萬噸。
(四)水產養殖業。
2017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66.60萬噸,氨氮2.23萬噸,總氮9.91萬噸,總磷1.61萬噸。
生活源
(一)基本情況。
生活源普查對象63.95萬個。其中:行政村44.61萬個,非工業企業單位鍋爐9.62萬個,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分別為0.14萬個、9.58萬個。城鎮居民生活源以城市市區、縣城(含建制鎮)為基本調查單元。
(二)水污染物。
2017年,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983.44萬噸,氨氮69.91萬噸,總氮146.52萬噸,總磷9.54萬噸,動植物油30.97萬噸。
其中,城鎮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483.82萬噸,氨氮45.41萬噸,總氮101.87萬噸,總磷5.85萬噸,動植物油11.17萬噸。農村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499.62萬噸,氨氮24.50萬噸,總氮44.65萬噸,總磷3.69萬噸,動植物油19.80萬噸。
(三)大氣污染物。
2017年,生活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24.72萬噸,氮氧化物72.92萬噸,顆粒物378.12萬噸,揮發性有機物296.63萬噸。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一)基本情況。
2017年末,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78048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4449個,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單位1467個。
2017年,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廢水(滲濾液)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45萬噸,氨氮0.36萬噸,總氮0.56萬噸,總磷113.10噸,重金屬6.14噸。
2017年,垃圾焚燒、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焚燒廢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44萬噸,氮氧化物1.52萬噸,顆粒物0.42萬噸。
(二)集中式污水處理情況。
2017年,城鎮污水處理廠8969個,處理污水595.75億立方米;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1520個,處理污水40.75億立方米;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66612個,處理污水10.26億立方米;其他污水處理設施947個,處理污水5.37億立方米。污水年處理總量652.14億立方米。
2017年,水污染物削減量:化學需氧量1523.40萬噸,氨氮144.43萬噸,總氮153.40萬噸,總磷21.75萬噸,動植物油21.28萬噸。
2017年,乾污泥產生量1026.71萬噸,處置量1000.59萬噸。
(三)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情況。
2017年,垃圾處理量3.39億噸,其中:填埋2.26億噸,焚燒0.93億噸,其他方式處理0.20億噸。
(四)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情況。
2017年,危險廢物處置廠1125個,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342個。設計處置利用能力4691.53萬噸/年,實際處置利用危險廢物1584.41萬噸。
其中,處置工業危險廢物487.92萬噸、醫療廢物97.11萬噸、其他危險廢物57.10萬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942.28萬噸。
移動源
(一)基本情況。
移動源普查對象包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2017年末,統計匯總機動車保有量2.67億輛,工程機械保有量413.20萬台,農業機械柴油總動力7.62億千瓦,營運船舶數量27.82萬艘,鐵路內燃機車燃油消耗量246.18萬噸,民航飛機起降架次1024.89萬次。
2017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42.08萬噸,氮氧化物1064.88萬噸,顆粒物35.01萬噸,揮發性有機物239.16萬噸。
(二)機動車污染源。
2017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595.14萬噸,顆粒物9.58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96.28萬噸。
(三)非道路移動污染源。
2017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42.08萬噸,氮氧化物469.74萬噸,顆粒物25.43萬噸,揮發性有機物42.88萬噸。其中:
工程機械排放氮氧化物157.32萬噸,顆粒物6.89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9.22萬噸;
農業機械排放氮氧化物189.30萬噸,顆粒物9.37萬噸,揮發性有機物22.45萬噸;
營運船舶在核算水域排放二氧化硫42.08萬噸,氮氧化物102.48萬噸,顆粒物8.44萬噸;
鐵路內燃機車排放氮氧化物13.37萬噸,顆粒物0.49萬噸,揮發性有機物0.72萬噸;
民航飛機排放氮氧化物7.27萬噸,顆粒物0.24萬噸,揮發性有機物0.49萬噸。
注釋
公報資料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台、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
長三角地區:包含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安徽省。
汾渭平原地區:包含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陝西省西安、銅川、寶雞、鹹陽、渭南市以及楊凌示範區。
工業源普查範圍: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中41個工業大類行業的全部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類重點行業15個類別礦產採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不包括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代碼為4620)企業。
農業源普查範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生豬全年出欄量≥50頭、奶牛年末存欄量≥5頭、肉牛全年出欄量≥10頭、蛋雞年末存欄量≥500羽、肉雞全年出欄量≥2000羽)、水產養殖業(不含藻類)。
生活源普查範圍:包括城鄉居民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非工業企業單位鍋爐,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範圍:包括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單位。
移動源普查範圍:包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以行政區為單位統計調查。非道路移動源包括飛機、營運船舶、鐵路內燃機車和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含機動漁船)。
營運船舶核算水域範圍:包括內河及沿海水域。其中,沿海水域核算範圍為交通運輸部印發的《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交海發〔2018〕168號)中沿海控制區範圍。
工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物未經處理或處理後排入環境的量。
伴生放射性礦:指原礦、中間產品、尾礦(渣)或者其他殘留物中鈾(釷)系單個核素含量超過1貝可/克的非鈾(釷)礦。
揮發性有機物普查與核算口徑:按照可統計原則,對部分行業和領域人為排放源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核算範圍包括工業企業燃料燃燒及重點行業工業產品生產工藝排放;城鄉居民生活燃煤、餐飲油煙、家庭日化用品、城市新建房屋裝飾、瀝青道路鋪裝,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不包括船舶)。
公報中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捨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內容解讀

2020年6月10日,《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正式發布。這是一次全面摸清生態環境底數的重大國情調查。院新聞辦1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做以下深入解讀。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圖示)

取得哪些成果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在發布會上介紹,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是2017年度。
他說,此次普查摸清了全國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各類污染源的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了各類污染源的排放情況。從全國水污染物排放情況看,化學需氧量2143.98萬噸,總氮304.14萬噸,氨氮96.34萬噸。從排放強度來看,海河、遼河、淮河流域單位水資源的污染物排放強度大。
全國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為:氮氧化物1785.22萬噸,顆粒物1684.05萬噸,二氧化硫696.32萬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和汾渭平原是我國大氣污染源單位面積排放強度較大的地區,也是國家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固體廢物排放中,山西、內蒙古、河北、山東、遼寧一般固體廢物產生量占到全國的42.4%,山東、河北、山西、安徽和江蘇五省一般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量約占到全國的40%。
同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健全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資料庫,培養鍛鍊了一批具有環保鐵軍精神的業務骨幹,進一步提高了全民環境意識。

環境污染問題

普查反映出當前哪些環境污染問題。
一是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這四項污染物的排放量都超過了千萬噸,而這四項污染物對當前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改善都至關重要。這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二是農業源、生活源對水污染物排放貢獻比較大,機動車對氮氧化物的排放貢獻大,工業、生活和機動車對揮發性有機物的貢獻大。這些污染源涉及的主體多,很多是無組織排放或者是面源排放,因此治理和監管的難度都比較大。
三是農村和西部環保基礎設施相對全國或者相對東部地區仍然滯後,需要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
四是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的排放強度大,這些流域區域的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任務艱巨。
五是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這些問題為下一步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摸清了家底,指明了方向,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努力,攻堅克難,最後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他說。

普查成果套用

普查結果將如何套用。
普查成果當前已經廣泛套用於污染防治攻堅戰。他說,這次普查圍繞“污染源在哪裡,排什麼,如何排和排多少”四個關鍵問題,建立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資料庫。
普查工作後期在依法保護好各類調查對象隱私的基礎上,及時歸納和總結普查成果,為加強污染源監管、重點地區監督幫扶、排污許可證核發、環境風險排查、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等各項工作提供了基礎支撐,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撐。
普查結果揭示了我國當前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特別是未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的最新最全面的情況。歸納總結得出的規律和趨勢性成果,將為國家“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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