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五代是一個封建分裂割據的時代,中原有
後梁、
後唐、
後晉、
後漢、後周五個小王朝的相繼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區分裂為吳、南唐、
前蜀、
後蜀、
吳越、楚、閩、
南漢、
南平、
北漢等十國。各個王朝統治的時間都比較短促,用歐陽修的話來說,“於此之時,天下大亂,中國之禍,篡弒相尋”(《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吳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弒者八,長者不過十餘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歐陽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論》),出現“置君猶易吏,變國若傳舍”(《新五代史·序》)。這種局面之所以出現,是由於唐“
安史之亂”以後
中央集權制度被破壞,地方藩鎮在大地主勢力支持下,擁兵割據,獨霸一方。唐末
黃巢農民大起義的革命威力摧毀了唐王朝,沉重打擊了舊的藩鎮割據勢力。但是,
黃巢起義最後遭到了失敗。一批在鎮壓起義中形成的軍閥成了新的割據勢力。唐朝滅亡後,他們繼續霸占一方,互相篡奪攻擊,造成了
中國歷史上五代十國的短暫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對於這種分裂割據現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據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封建道德的敗壞。
在歐陽修看來,五代是一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廟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亂世”(《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傳論》)。真是“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新五代史卷一七晉家人傳論》)因此,他採取了和編寫新唐書不同的做法。在新唐書中,他重視
典章制度,不厭其詳地加以記載,而在新五代史中,由於他認為五代時期“
天理幾乎其滅”,是一個“亂極矣”的時代,根本沒有什麼
禮樂制度可談,因而他說:“五代禮樂文章,吾無取焉,其後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遺也。”因此,他除寫了司天考、職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沒有寫。
在編撰體例方面,新五代史改變了
舊五代史的編排方法。舊五代史分
梁書、
唐書等書,一朝一史,各成體系;新五代史則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紀、列傳綜合在一起,依時間的先後進行編排。舊五代史不分類編排列傳;新五代史則把列傳分為各朝家人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雜臣傳,等等。
北宋亡後,北方的金政權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明令“新定學令內,削去
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金史卷一二章宗紀》)。至於南方的
南宋,由於理學盛行,更是獨尊新五代史。
由於歐陽修編寫新五代史後於舊五代史,看到了舊五代史編撰者所沒有看到的一些資料,他往往採用小說、筆記之類的記載,補充了舊五代史中所沒有的一些史實。如
王景仁、郭崇韜、安重誨、
李茂貞、孔謙、王彥章、
段凝、
趙在禮、
范延光、
盧文紀、
馬胤孫、
姚顗、崔稅、
呂琦、
楊渥等傳都或多或少地補充了若干事實,有些則插入比較生動的情節,以小見大,使讀者加深對五代時期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就歷史資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舊五代史是可以互為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