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

“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

《“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科技部編制的規劃。

2022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發布《“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印發檔案,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檔案

科技部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科發區〔2022〕2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科技部編制了《“十四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科 技 部
2022年9月21日

規劃全文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高新區”)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明確“十四五”國家高新區的發展思路和重點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檔案,制定本規劃。
一、形勢需求
(一)發展基礎。
國家高新區經過30多年發展,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道路,成為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底,國家高新區總數達169家,其中東部70家、中部44家、西部39家、東北16家,建設了21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國家自創區”),成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十三五”期間,國家高新區在創新體制機制、轉變發展方式、最佳化產業結構、增強國際競爭力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凸顯。2020年,國家高新區生產總值達到13.6萬億元,占全國的13.3%;營業收入、工業總產值、淨利潤分別達到42.8萬億元、25.6萬億元、3.0萬億元,較2015年增長68.7%、37.8%、89.1%,表現出強勁的抗風險能力和逆勢增長勢頭。在晶片研發、智慧型製造、控制傳染、疾病救治、疫苗和藥物研發、復工復產等方面產生了一批發揮關鍵作用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
改革探索試驗田作用有效發揮。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和簡政放權,中關村等國家自創區政策先行先試與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在外籍人才引進、天使投資稅制、保稅監管、許可權下放、法定機構、組織架構、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試點成果。
科技創新策源功能持續強化。高端創新資源和人才不斷集聚,在量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領域取得重大成果。2020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全國49.5%,企業研發投入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8倍,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占全國49.4%,每萬名從業人員中研發人員全時當量是全國的12.5倍。
全鏈條孵化體系更加健全。形成了“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鏈條,創新型企業持續湧現。2020年,孵化載體數量、新增註冊企業、瞪羚企業分別是2015年的2.2倍、3.4倍、1.6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創板上市企業分別占全國的35.9%、36.2%、67.4%。
創新型產業集群競爭力顯著提高。培育壯大了一批世界級產業集群,中關村新一代信息技術、武漢東湖光電子、上海張江積體電路等產業規模分別占全國17%、50%、35%。生物醫藥、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產業聚集效應日益明顯,5G、人工智慧等數字經濟蓬勃發展。
集聚輻射能力不斷增強。主動服務支撐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有力帶動區域協調發展。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落實“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2020年貨物和服務貿易合計出口總額占全國22.6%,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超過2000家。
(二)機遇與挑戰。
“十四五”時期,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國際環境更趨複雜嚴峻和不確定,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必須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國家高新區發展面臨新形勢、新使命、新要求。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世界競爭格局加速重構,對國家高新區加快構建先發優勢提出新要求。全球科技創新進入空前活躍期,科技創新範式發生深刻變革,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成為重要趨勢,套用導向、場景驅動成為科學發現和技術創新的新模式。世界科技園區發展呈現產業高端化、創新生態化、功能融合化、治理專業化等新特徵。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化蔓延,全球科技創新格局深度調整,前沿技術、高端人才、標準規則、市場空間成為競爭焦點。國家高新區應把握躍升發展機遇,主動迎接挑戰,強化原始創新,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全麵塑造又“高”又“新”發展新優勢,成為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第一方陣。
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為國家高新區發揮全方位引領作用指明新方向。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更加迫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共同富裕等任務更加艱巨。國家高新區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載體和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點,應更加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強化創新第一動力,推進經濟、科技、社會、生態文明統籌發展,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率,率先引領綠色低碳轉型,讓創新成果惠及更多民眾。
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加快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紮實推進,對國家高新區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提出新需求。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的實施,以及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等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落實,都迫切需要科技創新的全面支撐引領。國家高新區應進一步最佳化發展布局,強化創新引擎功能,充分發揮示範、帶動、輻射作用,建設區域創新增長極,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貢獻重要力量,帶動區域創新水平全面提升。
總體看,國家高新區在“十三五”期間取得顯著成績,但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自主創新能力亟待進一步提升,高端創新資源集聚不足,引領性原創成果突破不夠,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二是主導產業核心競爭力有待加強,產業優勢和特色不突出,對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支撐還不夠。三是發展質量不平衡,東中西部園區發展差距比較大,支撐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能力有待增強。四是國際化程度有待提高,與國際接軌的環境亟待改善,開放合作深度廣度不夠。五是制度環境和創新創業生態有待最佳化,符合自身發展條件和階段的體制機制探索不足,專業化服務能力不強,與新產業、新業態、新場景發展相適應的制度創新亟需加強。
“十四五”時期,國家高新區邁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應主動應變求變,把握髮展大勢,緊扣國家需求,強化使命擔當,提高戰略位勢,擦亮園區品牌,全面提升發展質量,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繼續按照“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方向,聚焦“四個面向”,做好“高”和“新”兩篇文章,統籌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堅持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強化創新功能、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為主線,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和產業為重點,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為抓手,全面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為創新型國家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發展原則。
創新引領。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家發展需求,集聚高端創新資源,強化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加強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培育高精尖企業,壯大未來科技和產業,構建更多先發優勢。
改革驅動。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差異化,加強先行先試和“放管服”改革,做強創新主體,完善競爭機制,創新治理方式,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探索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制度,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和營商環境,激發各類主體活力。
開放協同。深化園區東西合作與南北互動,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支撐國內國際雙循環互促共進。推進產學研用、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深化產業鏈與創新鏈、產業創新與城市發展融合。
綠色智慧型。加大綠色技術、綠色產業、綠色場景、綠色制度等供給,推動資源能源循環集約利用。強化數位技術在園區智慧型化轉型中的推廣套用。深化綠色化智慧型化融合發展,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和效率,有力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特色發展。根據地區資源稟賦與發展水平,選擇適合的產業發展方向,更加聚焦價值鏈中高端,探索具有自身優勢和特色的高質量發展模式。深化分類指導,建立健全分類評價機制。
(三)發展布局。
按照“做高位勢、做強存量、做大增量”發展導向,根據國際科技產業競爭形勢、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迫切需求,立足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和地方資源稟賦等因素,進一步最佳化國家高新區、自創區發展布局,強化示範、帶動、輻射作用,推動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對符合條件、有優勢、有特色的省級高新區加快“以升促建”步伐,完善東部地區布局,加大在中部、西部、東北以及特殊類型地區布局力度。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強化優勝劣汰。到“十四五”末,國家高新區數量達到220家左右,實現東部大部分地級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級市基本覆蓋。適度增加國家自創區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整合國家高新區資源打造國家自創區,在更高層次探索創新驅動發展新路徑。
(四)發展目標。
到2025年,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布局更加最佳化,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體制機制持續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明顯改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基本形成,高新技術成果產出、轉化和產業化機制更加完善,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研製一批兼具原創性和先進性的高水平標準,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國際領先的產品,湧現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集群,對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保障作用明顯增強,綠色低碳和智慧型化轉型成效顯著,中關村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取得重要進展,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和一批創新型科技園區、創新型特色園區,對國家重大戰略的全方位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增強。
率先成為支撐科技自立自強的創新高地。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不斷聚集壯大,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顛覆性創新取得重要突破,湧現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重大原創成果,在更多戰略領域構建先發優勢。
率先成為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在關鍵領域集聚一大批戰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企業家隊伍和高水平創業群體加快成長,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
率先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高地。產生一批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和世界一流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持續壯大,科技、產業、金融循環更加順暢,成果轉化效能顯著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一批未來產業。
率先成為服務新發展格局的開放高地。東西合作、南北互動等跨區域園區合作取得顯著成效,“一帶一路”科技園區合作取得重大進展,全球創新資源集聚輻射能力顯著增強,創新環境的國際化程度大幅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明顯提高。
率先成為制度與政策創新的改革高地。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突破性、首創性、引領性改革持續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行先試政策,專業化、市場化服務能力持續增強,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制度環境不斷完善。
表1 “十四五”國家高新區發展預期性目標
序號 指標 2020年 2025年
1 園區生產總值占全國的比重(%) 13.3 15
2 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 36.6 45
3 單位增加值綜合能耗降低(%)* 29 15
4 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6.8 7.8
5 當年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占全國比重(%) 34.2 40
6 每萬名從業人員擁有研發人員數(人年) 1240 1380
7 當年高新技術企業數(萬家) 10.1 30
8 當年境內外上市企業數(家) 1684 2000
9 出口總額占全國外貿出口比重(%) 22.5 30
10 當年新註冊企業數(萬家) 74.8 150
11 技術契約成交額(億元) 8017.4 25000
註:*是指五年累計下降率
三、重點任務
(一)增強科技創新策源能力。
1. 壯大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推動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在國家高新區布局。鼓勵園區強化對科技創新平台的硬體支持和配套服務,完善科技成果落地承接機制;加強對國家科研機構的資源引入、成果轉化和運營評價;深化與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聯合研發,加強基礎前沿探索和關鍵技術突破;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建設布局跨領域、大協作、高強度的創新基地,積極參與全國重點實驗室重組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布局,增強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技術創新能力。
2. 集聚高端科教資源。
支持國家高新區建設科教資源集聚區,打造高品質創新空間。鼓勵園區通過聯合共建、虛擬整合等方式,集聚境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園區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區內骨幹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設市場化運行的高水平實驗設施、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組建開放實驗室,面向企業開放共享科研儀器設備、檢驗檢測等資源。支持園區企業在科技資源密集地區建設研發機構。
專欄1 科教資源集聚區建設行動
為提升國家高新區創新能級,推動一批有條件的園區率先建設科教資源集聚區,夯實特色產業和重點領域創新能力。
規劃建設專門功能區。通過整合或新建等方式,設立專門空間,規劃布局科學城、科技城、科創城、科教城等載體,建設若干創新社區、科技產業社區,完善商務生活配套。
集聚高端科教資源。推動園區所在地研發機構優先在集聚區布局,引入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研發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台。
完善科技服務網路。引進培育創業孵化、技術轉移、科技金融、智慧財產權、科技諮詢等各類社會化的科技服務機構,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3. 提升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水平。
支持國家高新區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積極承擔國家和地方基礎研究類項目。鼓勵園區組織區內創新主體提出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重大問題清單。鼓勵地方政府部門聯合園區設立面向區內主體的基礎研究類項目。支持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設基礎學科研究中心,自主開展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鼓勵園區有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圍繞解決產業發展和生產實踐中的共性基礎問題,加強套用基礎研究。引導園區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探索建立多渠道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投入的長效機制。
4. 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支持國家高新區圍繞重點產業領域和戰略性產品的關鍵環節,聚焦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集中優勢資源和科研精銳力量推動技術攻關。鼓勵園區探索市場化和政府投入協同聯動的技術攻關體制,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通過“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承擔或參與國家、省級重大科技項目。引導園區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國家科技計畫等重大成果落地轉化,加快實現產品化、產業化。
(二)匯聚國家戰略人才力量。
1. 集聚多層次創新人才。
支持國家高新區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勵園區依託重大創新平台、重大科技項目,培養和引進一批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鼓勵園區設立面向青年科技人才的專項計畫,支持符合申報條件的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進國內外優秀博士和博士後等青年科技人才。鼓勵園區設立科技領軍人才創新驅動中心等,實施科技人員服務企業專項行動,推動科技人才轉化科技成果。
2. 培養高水平人才隊伍。
支持國家高新區建立完善各類人才支持培養政策,構建精準化人才培育體系。鼓勵區內高等院校主動適應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加強行業特色學科專業建設,增設前沿和緊缺學科專業。深化產教融合,支持園區建設校企聯合人才培養平台,引導骨幹企業等與高等學校共建共管現代產業學院,深度參與未來技術學院建設,培養國際化人才和高水平工程技術人才等。鼓勵園區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旋轉門”機制。建立健全市場導向的人才跨區域交流合作機制,促進人才健康有序流動。
3. 創新人才發展機制。
鼓勵國家高新區探索市場評價人才機制,制定對標國際通行規則與標準的科技創新人才發展指標,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鼓勵區內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引進人才和評定職稱,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鼓勵地方政府面向園區“高精尖缺”人才開闢“綠色通道”,最佳化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程式。支持在區內企業工作並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科技計畫項目,探索建立外國在華留學生校外實習和勤工助學制度。
4. 最佳化人才服務保障。
支持國家高新區堅持以人為本,強化綜合保障與公共服務,激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鼓勵園區建設多種市場機制的人才公寓,採用“租、售、補”並舉方式,著力解決創新人才住房問題。鼓勵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有資源,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鼓勵園區發展市場化人才服務機構,為人才提供多樣化、專業化服務。推動園區強化福利保障、子女教育、醫療衛生等服務,建設國際學校、三甲醫院等一流配套設施,營造和諧宜居、環境優美的人才生活環境。
(三)建設世界級產業集群。
1. 著力發展特色主導產業。
鼓勵國家高新區立足資源稟賦和特色優勢,因地制宜、因園施策,聚焦特色主導產業,強化創新資源配置,優先布局相關重大產業項目,加快形成聚集效應和品牌優勢。引導園區發揮主導產業戰略引領作用,集成大中小企業、研發機構、服務機構等,帶動關聯產業協同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生態。引導園區企業廣泛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產業向智慧型化、高端化、綠色化發展,加快邁向價值鏈中高端,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
2. 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鼓勵國家高新區加強戰略前沿領域部署,實施一批引領型重大項目和新技術套用示範工程,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套用,培育壯大戰略產業新引擎。支持園區以產業鏈關鍵產品、創新鏈關鍵技術為核心,加快聚合關鍵要素,深入推進跨界融合創新,完善新興產業配套設施,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引導園區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鍛造長板,提升產業鏈韌性,推動強鏈補鏈,促進跨區域產業鏈協作,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
3. 塑造數字經濟新優勢。
引導國家高新區推動數位技術和製造業、服務業深度融合,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園區建設數字基礎設施、數位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數位化車間和智慧型工廠,部署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鼓勵園區積極培育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工業網際網路等新興數字產業,打造優勢數字產業集群。支持園區探索場景創新,完善場景促進機制,探索推出首發首創式套用場景,釋放數字經濟新活力。
專欄2 套用場景建設行動
圍繞前沿科技和未來產業發展、消費升級、園區治理等需求,支持國家高新區實施套用場景建設行動,促進新技術新產品落地套用。
明確場景建設方向。突出區域特色,以數位技術創新套用為重點制定場景建設行動方案。圍繞區塊鏈、量子科技、生命科學、人工智慧等方向,加大具有科技感、未來感的場景供給。
發布場景機會清單。圍繞重大項目載體、產業數位化轉型、城市建設與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務等,定期徵集場景需求清單並向社會發布,吸引企業“揭榜掛帥”落地,參與園區場景創新。
完善場景促進機制。引入和培育專業化、市場化的場景機構,跟蹤新技術創新場景,推動常態化場景挖掘、策劃、發布和對接,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商業價值的示範產品。
4. 前瞻布局未來產業。
支持國家高新區依託高校優勢學科和學科交叉融合的優勢,面向類腦智慧型、量子信息、基因技術、未來網路、氫能與儲能等前沿科技和產業變革領域,前瞻部署一批未來產業。支持園區聯合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未來產業科技園、未來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新未來產業套用場景,打造未來產業科技創新和孵化高地。引導園區支持產業跨界融合,開展前沿科技、硬科技創業,加速形成若干未來產業。
專欄3 未來產業培育行動
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學科技園等優勢,推動具備條件的國家高新區實施未來產業培育行動,促進基礎研究和前沿科技成果轉化。
建設未來產業科技園。依託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未來產業科技園,強化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套用場景構建,探索“學科+產業”創新模式和“孵化+投資”服務體系,促進未來產業孵化和產業化。
建設未來產業技術研究院。依託區內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聯合共建未來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快集聚未來產業重點方向高層次人才等各類創新資源,加強前沿技術多路徑探索、交叉融合和顛覆性技術供給。
完善未來產業培育機制。按照市場化方式,引入和培育促進未來產業發展的機構,開展產業選擇、企業培育、招商引資、場景發布、品牌活動、評估考核等專業化服務。
(四)壯大創新型企業群體。
1. 建設科技領軍和世界一流企業。
支持國家高新區瞄準產業鏈重點環節、關鍵核心技術,引進和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代表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科技領軍和世界一流企業。支持區內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建設創新聯合體,參與重大基礎研究平台、科技創新基地、跨學科研究中心建設和國家科技計畫。引導區內企業開放創新資源、供應鏈資源和市場渠道,通過研發眾包、內部創業、大中小企業融通等方式,實現平台化轉型。
2. 提升高新技術企業核心競爭力。
鼓勵國家高新區持續擴大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規範發展。引導園區建立健全政策協調聯動機制,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政策。鼓勵園區加大新產品新技術套用推廣力度。支持區內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創新能力。引導區內企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最佳化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加強商標品牌建設,增強行業國際話語權。
3. 支持高成長企業發展。
支持國家高新區加大瞪羚、獨角獸等高成長企業培育力度,完善企業發掘、篩選和培育機制,健全企業支持政策。支持園區建立高成長企業梯度培養體系,將更多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納入培育範圍。支持園區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高成長企業服務機構,針對不同階段企業發展需求,開展商業模式最佳化、項目路演、資本對接、場景拓展等精準服務。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併購基金等社會資本支持瞪羚、獨角獸企業發展。
4. 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
鼓勵國家高新區建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安排,精準培育一批“四科”特徵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園區各類創新平台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的支持,引導更多資源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聚集。鼓勵園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試熟化基地、平台建設、場地租賃等支持力度。支持園區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政府採購制度,加大高端裝備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軟體首版次等創新產品政府非招標採購力度。鼓勵園區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企業發展。
(五)推動高水平創新創業。
1. 提升創業孵化服務專業化水平。
鼓勵國家高新區內大學科技園提升發展內涵,強化專業化運營管理水平。支持園區推動眾創空間、孵化器等載體專業化、市場化、鏈條化發展,依託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立足優勢細分領域,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引導園區對孵化載體實施分類指導、運行評估和動態管理,精準扶持優質載體提檔升級。支持園區建設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引進和培育研究開發、檢驗檢測認證、科技諮詢、標準服務等專業科技服務機構,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鼓勵園區舉辦高質量創新創業活動,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品牌,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開展硬科技、前沿科技等高水平創業。支持園區弘揚科學家精神、企業家精神,倡導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
專欄4 高水平科技創業促進行動
推進創新創業縱深發展,推動國家高新區實施高水平科技創業促進行動,培育一批具有標桿效應和高成長潛力的創新型企業。
建設高質量孵化載體。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創業亟需的專業化眾創空間、硬科技孵化器,集聚市場化運營團隊,打造專業化技術平台,強化產品研發、工業設計、小批量試製、中試熟化、檢驗檢測等功能。
匯聚高水平創業人才。聚焦世界科技前沿、未來產業等方向,加快集聚海內外科學家、企業家、大企業高管等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深入推進前沿科技創業、硬科技創業、科學家聯合創業、連續創業。
完善專業化精準服務。加快引進國際律師、智慧財產權人才、產業投資人等高水平專業化服務機構和人才,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不斷深化“孵化+投資”等服務。
2. 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支持地方政府依託國家高新區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在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科技成果評價改革等方面創新機制、先行先試。支持園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技術成果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中試工程化服務平台、概念驗證中心、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平台等,培育科技諮詢師、技術經紀人等高素質複合型人才。鼓勵園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態化路演機制,做實中國創新挑戰賽、科技成果直通車、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等品牌活動。
3. 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國家高新區設立科技支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區內開展投貸聯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智慧財產權保險、綠色金融、供應鏈金融等多樣化服務,落實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相關政策。支持區內科技型企業擴大債券融資。支持園區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探索多元風險分擔機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工作,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擔體系。引導園區完善企業創新積分與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聯動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企業研發創新。支持園區培育發展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撬動作用,壯大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規模,加強對早期科創企業的扶持。支持園區創新國有資本創投管理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投企業建立跟投機制。支持園區科技企業在創業板、科創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
專欄5 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行動
強化金融對科技產業的支撐作用,推動國家高新區實施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行動,實現金融、科技和產業良性循環。
建設科技金融創新服務中心。加快集聚各類金融機構,建設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台。鼓勵設立科技支行、專業化科技特色支行,圍繞不同領域、不同階段、不同類別企業需求提供個性化金融服務產品。
發展積分貸等新型科技信貸。統籌銀行信貸、風險補償、融資擔保、金融債等,建立完善科技信貸產品體系與政府性融資擔保的聯動機制,推進企業創新積分制試點,發展企業創新積分貸等。
精準開展科技企業上市融資服務。聯合各類機構建立“融資對接—投資路演—上市培訓”輔導體系,分層分類支持重點科技企業在主機板、創業板、科創板等上市融資。
4. 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與保護。
支持國家高新區創建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園區,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商標品牌指導站,培育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引導企業在重點產業領域形成並轉化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發展前景好、競爭力強的高價值專利,打造一批知名商標品牌。鼓勵園區加快引進和培育智慧財產權評估、交易等服務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轉讓、許可等運營服務。支持區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推行智慧財產權全過程管理,挖掘存量專利價值。引導園區加強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協同聯動,大力培養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人才,建立健全海外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強化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及服務。
(六)促進綠色化智慧型化融合發展。
1. 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套用。
鼓勵國家高新區引導企業建設綠色技術驗證中心、綠色技術創新中心、綠色技術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慧型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新能源、生態環境保護、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等領域,開展綠色技術攻關和示範套用。支持區內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綠色技術標準及服務體系,推廣運用減碳、零碳、負碳技術和裝備。
2. 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鼓勵國家高新區謀劃建設低碳產業專業園,培育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等綠色產業集群,發展綠色低碳技術諮詢、碳資產開發管理、第三方契約能源管理、環保管家等服務業態,強化綠色產品、綠色裝備、綠色低碳解決方案供給。支持園區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促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打造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智慧型工廠等。
3. 最佳化綠色生態環境。
支持國家高新區綠色低碳循環化發展,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企業入駐。鼓勵園區倡導全面節能降耗,加大對工業污染物排放的全過程防控和治理,降低污染物產生量。支持園區加大清潔能源使用,推進能源梯級利用,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引導園區加大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更多生態綠色景觀,提高整體綠化覆蓋率。鼓勵園區引導企業完善綠色認證和標識體系,建立綠色產品採信機制。
專欄6 園區綠色發展行動
加快落實國家高新區綠色發展行動,探索和形成科技創新引領綠色高質量發展的路徑。
制定綠色技術目錄。聚焦重點領域,通過公開徵集、專家評審,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先進技術納入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引導企業申報、實施綠色技術項目,為加快邁向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技術支撐。
培育綠色領軍企業。加強對企業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運營、綠色創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引領性和示範性的綠色領軍企業。
建設低碳產業專業園。圍繞低碳產業集群發展、能源轉型等導向,聯合龍頭企業,通過新建、整合、改造等方式集中規劃專門區域建設低碳產業專業園,以點帶面示範帶動園區綠色發展。
4. 建設數字園區。
鼓勵國家高新區布局建設綠色低碳的數位化智慧型化設施和平台。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社會主體在園區投資建設高速信息通信網路、工業網際網路、算力中心、數據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礎設施。支持園區推進管理和服務的數位化智慧型化,建設產業和創新創業大數據平台,提升園區管理運營服務效能。支持園區建設智慧社區,推進教育、醫療、養老等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促進消費、生活、休閒、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位化。
專欄7 數字園區建設行動
全面深化國家高新區數位化轉型,推動數字經濟優勢突出的園區實施數字園區建設行動,提升發展質量和服務能力。
推進園區基礎設施數位化。建設完善5G、物聯網等通信網路基礎設施,布局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基礎設施,提升智慧型計算中心等算力基礎設施功能,推進交通、物流、市政等基礎設施數位化升級。
加快培育數字產業。加強政策集成和要素保障,匯聚數字創新資源,推動數字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建設數字套用場景,培育數字經濟創新型企業,招引重點項目,打造數字產業集群。
推動產業數位化轉型。深化數位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產業鏈關鍵環節的套用,強化數位化服務資源對接、定製化系統解決方案開發、測試試驗等服務,形成一批數位化轉型推廣模式和標桿企業。
建設園區大數據平台。結合產業特色和運營需求,建設產業、創新創業、政務服務等大數據平台,整合打通各部門數據,最佳化提升企業發展、產業招商、社會民生、應急管理等精準數據監測、管理與服務。
(七)強化區域協同與輻射帶動。
1. 構建區域創新增長極。
強化國家高新區對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等的服務支撐作用。支持園區整合或託管區位相鄰、產業互補的省級高新區或各類工業園區,打造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支持國家高新區做實“一區多園”,實現核心園和分園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招商、統一管理。鼓勵園區探索資源共享與利益平衡機制,示範帶動本地及周邊區域發展。引導各地依託國家自創區,遴選省內發展基礎較好的園區和創新能力較強的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納入輻射帶動範圍,探索建立“核心區—輻射區—輻射點”發展格局。加強自創區核心區、輻射區、輻射點的管理與服務,將核心區率先形成的先行先試政策、專項資金向輻射區、輻射點推廣共享,提高聯動發展水平。
2. 支撐國家區域重大戰略。
強化國家高新區在城市群和區域一體化發展中的動力引擎作用,更好服務於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實施。支持園區探索創新資源開放、關鍵技術聯合攻關、創新平台共建等方式,實現與周邊區域創新要素和平台互聯互通、產業發展成鏈成群、科技創新協同協作、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政策互融互認,提升區域整體創新能級。
3. 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
鼓勵國家高新區開展東西合作和南北互動,最佳化異地孵化、夥伴園區等多種合作機制,探索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有效路徑。支持園區做實飛地經濟模式,深入開展“孵化+加速”“科技創新+場景套用”“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等合作,創新商事登記“異地遷移通辦”等互認機制,帶動中西部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創新能力提升與產業轉型升級。
專欄8 跨區域園區合作行動
深入落實國家重大區域戰略,推動國家高新區實施跨區域園區合作行動,有力支撐東西合作、南北互動,特別是發達地區與特殊類型地區的跨區域合作。
開展多種形式結對子合作。開展人才互派、產業互促、基金共建、創新資源共享、產學研協同等多種合作方式,定期組織主題對接活動,強化經驗交流共享。積極探索分園、飛地經濟等方式,建設合作載體。
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機制。創新跨區域的資源最佳化組合制度,積極探索產值分計、跨區域布局企業稅收分成、共建園區開發建設收益分成等市場導向的利益共享機制。
探索跨區域合作政策創新。探索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科技創新平台與科技專家庫共享共用、人才評價標準互認、科技成果跨區域轉化等。
(八)深化園區開放合作。
1. 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
支持國家高新區持續吸引國際知名大學、高水平研發機構、知名風投、高層次人才等高端創新資源。鼓勵園區內企業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園區建設國際合作園、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等國際科技合作平台。支持外資企業在園區設立研發中心和參與承擔科技計畫項目。鼓勵園區整合全球創新資源,建設海外研發中心、離岸創新中心等,通過“海外研發—國內轉化、海外孵化—國內加速”等方式,加強與國際創新產業高地聯動發展,推動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協同發展。
2. 推進高水平“走出去”。
鼓勵國家高新區各類主體“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支持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全球布局,參與國際標準創製活動。鼓勵區內企業積極拓展新興市場,設立海外研發機構,開展產業鏈合作、跨國併購、數字貿易,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輸出。
3. 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
引導國家高新區積極回響“一帶一路”倡議,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園區合作,共享中國高新區建設的成功經驗。積極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科技人文交流、技術交流、科技園區合作等任務的協調聯動,打造“一帶一路”開放合作新高地,促進共同發展。
專欄9 “一帶一路”園區國際合作行動
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大格局,推動國家高新區實施“一帶一路”園區國際合作行動,實現互利共贏。
共建國際科技合作園區。統籌推進各類科技合作平台建設,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聯合建設跨境經濟合作園、海外科技園等載體,積極布局聯合研發、製造集成、技術對接等合作平台,促進創新要素流動開放。
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支持區內企業投資和經營“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際產能合作項目等。完善跨境投融資體系,進一步最佳化國際結算、貿易融資、跨境資金管理等服務,深化企業經貿合作。
探索國際開放政策。對標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等國際公認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大對外開放壓力測試,探索若干與國際接軌的制度創新試點。
(九)提升創新治理水平。
1. 最佳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支持國家高新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容缺受理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和審批備案事項。鼓勵園區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證照分離”“照後減證”改革,放寬市場準入,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創新事前事中事後信用監管。引導園區建立健全法治體系,積極推進經濟活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營造良好安全環境。探索建立與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政務服務、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形成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2. 強化政策創新與先行先試。
支持中關村落實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措施。支持國家高新區圍繞新興產業監管、成果轉化與股權激勵、人才引進流動、新型融資模式、智慧財產權評估與交易、新型產業用地、跨區域互認等重點方向,強化政策創新與先行先試,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支持園區複製推廣國家自創區等相關改革試點政策。支持園區按照監管合規和風險可控原則,探索“沙盒監管”機制,建立和完善容錯免責事前備案制度。鼓勵各類主體參與園區產業發展、創新創業、社會治理等,建立多元共治模式。鼓勵地方政府在事權範圍內大膽創新,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完善試錯機制,做好容錯糾錯工作。
3. 持續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支持國家高新區積極承接省級、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下放,建立與省級有關部門直通車制度。支持地方出台高新區條例,更好保障和促進園區持續發展。支持園區因地因時探索適合自身發展條件和水平的管理體制,最佳化內部管理架構。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探索崗位管理制度,實行聘用制和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實際的分配激勵和考核機制。支持園區開發建設主體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上市融資。
4. 最佳化配套服務功能。
支持國家高新區深入推進產城融合發展,完善教育、醫療、養老、托育、商務、文化、娛樂、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園區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建立健全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引導園區開展城市更新,建設創新資源集聚、雙創服務完善、科技人才密集的產業社區、創新社區、國際科創社區等,構築美好生活新圖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管理。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的各級組織在推進國家高新區發展中的領導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國家科技管理部門巨觀引導和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業務指導作用。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加強對省內國家高新區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和創新資源配置的統籌。國家高新區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國家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加強國家高新區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並給予國家高新區充分的財政、土地等政策保障。
(二)深化園區分類指導。
堅持高質量發展標準,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階段、不同資源稟賦等情況,對國家高新區實行分類管理。支持先進園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支持創新資源相對富集的園區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支持主導產業和發展模式突出的園區建設創新型特色園區。引導園區強化數據統計、運行監測和績效評價,創新完善土地集約利用狀況評價。建立動態管理和淘汰機制,對評價考核結果好的園區予以通報表揚;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園區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警告;對整改不力的園區予以撤銷,退出國家高新區序列。
(三)實施若干關鍵行動。
圍繞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要求,在國家高新區組織開展科教資源集聚區建設、套用場景建設、未來產業培育、高水平科技創業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園區綠色發展、數字園區建設、跨區域園區合作、“一帶一路”園區國際合作等行動。科技部發揮牽頭引導作用,推動中央和地方的通力協作,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促進關鍵行動落實。各園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具體落實舉措,明確任務目標,確保有序推進。
(四)完善規劃落實機制。
本規劃實施範圍為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審批的國家高新區規劃範圍。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考核監督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對規劃與考核目標進行合理調整或修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套用。

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到2025年,國家高新區、自創區布局更加最佳化,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體制機制持續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明顯改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基本形成,高新技術成果產出、轉化和產業化機制更加完善,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研製一批兼具原創性和先進性的高水平標準,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國際領先的產品,湧現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集群,對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保障作用明顯增強,綠色低碳和智慧型化轉型成效顯著,中關村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取得重要進展,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和一批創新型科技園區、創新型特色園區,對國家重大戰略的全方位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增強。
率先成為支撐科技自立自強的創新高地。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不斷聚集壯大,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顛覆性創新取得重要突破,湧現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重大原創成果,在更多戰略領域構建先發優勢。
率先成為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在關鍵領域集聚一大批戰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企業家隊伍和高水平創業群體加快成長,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
率先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高地。產生一批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和世界一流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持續壯大,科技、產業、金融循環更加順暢,成果轉化效能顯著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一批未來產業。
率先成為服務新發展格局的開放高地。東西合作、南北互動等跨區域園區合作取得顯著成效,“一帶一路”科技園區合作取得重大進展,全球創新資源集聚輻射能力顯著增強,創新環境的國際化程度大幅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明顯提高。
率先成為制度與政策創新的改革高地。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突破性、首創性、引領性改革持續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行先試政策,專業化、市場化服務能力持續增強,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制度環境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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