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受到社會各界關注的“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該系列案共有118名被告人,整個傳銷組織成員超過1900人,人員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東、甘肅等多個省區。由於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該案在偵查階段被廣西公安廳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和“2012年全區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一號要案”。2013年9月,該系列案將分為3個案件進行審理,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11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
- 時間:2013年9月8日
- 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 分類:傳銷
立案偵查,案件偵破,涉案組織,一審開庭,
立案偵查
2011年11月,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掌握了一夥外地傳銷人員在南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情況,隨即立案偵查。
2012年1月18日,南寧市公安局研判發現該線索與公安部經偵局轉來的傳銷線索相互關聯,決定併案偵查,定為“1·18”專案。
案件偵破
2012年4月6日、7日,南寧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了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和2012年全區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一號要案的“1·18”傳銷專案。截至2012年4月8日上午8時,警方已查獲涉案賬戶400多個,依法凍結涉案資金6690餘萬元,繳獲高級轎車、電腦、傳銷賬本、銀行卡、電話卡等大批涉案物品。據介紹,南寧警方已抓獲該案的高層組織領導者63人,骨幹成員228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員。
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首要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和傳銷網路核心人員馬某某、李某某等均已落網。經初步查明,該案涉及人員數千人,人員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東、甘肅等多個省份,涉案資金累計高達數億元。該傳銷組織以“純資本運作”為幌子,通過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發展下線的形式從事傳銷非法活動,形成超大型傳銷網路。
涉案組織
據介紹,該傳銷組織以“拉人頭”方式發展下線,下線再逐級發展形成金字塔形網路層級結構。發展者先以做生意等名義將欲發展的對象騙至南寧市,接著鼓吹“純資本運作”行業是國家扶持的行業、且加入“純資本運作”行業可獲取巨大經濟利益,誘使他人加入。
此外,該傳銷體系組織通過 “五級三晉制”對傘下人員進行分類管理,根據組織成員及其傘下人員申購的份額和發展情況不同,將組織成員進行層級排位,並規定低級別晉升高級別必須具備相應條件。
所謂“五級”,就是根據參加者及其下線申購的份額,將參加人員分為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五個級別。所謂“三晉”,就是低級別晉升高級別的三種方法。
該傳銷組織內的老總級別人員,負責設立並管理傘下的經理室,指定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大經理,控制收取申購款的銀行賬戶,計算和發放體系內各層級人員的提成(傳銷組織內稱為“工資”)。根據該組織的工資分配製度,老總級別的工資包括“稅金”(該組織對外宣稱向國家交稅,實際是由老總級別的人瓜分的申購款)和提成。
該傳銷組織中,經理級別人員負責管理好自己的傘下人員,向上線老總上報傘下人員的申購情況,下傳老總下達的行業通知、指示信息,組織自己的下線人員召開行業工作會議,組織學習行業的檔案精神、通知,對下線人員進行邀約技巧的訓練、傳授給新人洗腦的方法,同時也積極發展下線。
為管理傳銷組織的眾多成員,該傳銷組織根據需要成立了多個“經理室”,部分經理被上線老總指派進入經理室,成為大經理,負責具體管理本體系的份額申購、傳銷能力的學習培訓、傳銷組織的安全保密等工作。其中部分大經理晉升老總級別後,仍然兼任大經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