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北美洲原住民)

印第安人(美洲土著的統稱)

北美洲原住民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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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是除對因紐特人外的所有的美洲土著的統稱,並非單指某一個民族或種族。印第安人分布於南美洲北美洲各國。他們所說的語言有上百種,一般統稱為印第安語或美洲原住民語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語言的劃分情況至今均沒有公認的分類。

16世紀,到美洲歐洲殖民者大量奴役甚至屠殺印第安人。到21世紀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其混血後代麥士蒂索人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當地女性的後代。而在美國,印第安人僅占全國總人口的1.2%左右。

美國聯邦法律稱呼這些少數族裔時,將不再使用“印第安人”等具有“歧視性”的辭彙。而由“美洲原住民”取代。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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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印第安人”這一稱呼本是歐洲人對美洲土著的統稱,後來通行於世界。
印第安人(Native American),除對因紐特人(又稱愛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的統稱,並非單指某一個民族或種族。印第安人分布於南美洲北美洲各國。他們所說的語言有上百種,一般統稱為印第安語或美洲原住民語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語言的劃分情況至今均沒有公認的分類。

瑪雅人

瑪雅人是古代印第安人的一支,是美洲唯一留下文字記錄的民族。他們構成了多樣的美洲土著人民族,生活在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北部。“瑪雅”是為了方便而起的他們的一個集體的稱號,這包括為該地區貢獻某種程度的文化和語言遺產的人。但這之中也包括許多不同的人口、社會和種族群體,他們中誰都有自己特殊的傳統、文化和歷史的特徵。
古印第安人古印第安人
21世紀初,瑪雅人約有七百萬。墨西哥南部和尤卡坦半島瓜地馬拉貝里斯薩爾瓦多宏都拉斯還存在著大量遺留的古代文化遺產。一些瑪雅人已經相當地融入了現代文化,另一些人還在繼續著更傳統的習俗,這些人以瑪雅語作為主要語言。
當代瑪雅人大多數生活在墨西哥的尤卡坦州坎佩切州金塔納羅奧州塔巴斯科州和恰帕斯,和中美洲國家貝里斯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的西部和薩爾瓦多
主要從事農業,種植玉米、蠶豆、南瓜、可可、甘薯、辣椒、菸草、棉花等。
土地公有,分配給每個家庭使用,每3年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西元後,出現了自由人和奴隸的劃分,統治者稱為“大人”,職位世襲,掌握軍政大權。

阿茲特克人

阿茲特克人(Aztec)又譯阿茲台克人,阿茲特卡人,是墨西哥人數最多的一支印第安人。中心在墨西哥的特諾奇,故又稱墨西哥人或特諾奇人。主要分布在韋拉克魯斯、莫雷洛斯、格雷羅等州。屬蒙古人種美洲支。使用納瓦特爾語
阿茲台克人最先居住在墨西哥西部的海島上,11世紀開始遷移。根據傳說,他們得到神的啟示,如果一隻鷹站在仙人掌上啄食一條蛇,那就是定居的地方。1325年,他們在首領特諾克帶領下,在特斯科科湖的兩個島上建立了特諾奇提特蘭城(Tenochtitlán,今墨西哥城)。

印加人

印加人(Inca),或譯印卡人,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使用克丘亞語。“印加”(Inca)的意思是“太陽的子孫”。主要生活在安第斯山脈中段,中心在秘魯庫斯科城
印加人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區克丘亞族的一支,講克丘亞語,他們的“王”稱為“印加”,早期西班牙殖民者與其接觸時,錯誤的把他們“王”的稱號來稱呼這個部族,因此,印加人這個名字就延續了下來。與阿茲特克人一樣,印加人也是一支相當年輕的部族,他們在13世紀起開始向外擴張,並建立起歷史上習稱的“印加帝國”。

分布

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東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儘管環境不同,卻有類似的經濟活動。在美國西部──從俄勒岡州到墨西哥北部,從太平洋海岸區到落基山東邊──散居著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獵及採集果實為生,但已有原始農業技術發展。
北美印第安婦女(雅克瑪人)北美印第安婦女(雅克瑪人)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術上有了進步的發展,諸如有溝槽的石斧及石錘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區域的部落間有貿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氣候變得溫暖,於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後,進入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河與亞伯達(Alberta)地區,亦有更北進入北極凍原。
前2000年前後,美國西南部原住民已開始種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個寒冷時期,阻礙了農業發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發展出以村落為基礎的文化,特色是進步的農耕方法與複雜的宗教儀式。此時期在西南部各處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納薩齊(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屬前普韋布洛(pre-Pueblo)社會。莫戈隆的農業技術是阿納薩齊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與引導河水來澆灌作物;亞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來維持其農業經濟。西元後第一個1,000年期間,普韋布洛文化發展出用石塊建造居室的技術,並在制陶方面有重大進展。1300~1700年為退步的普韋布洛時期,由於居民向東、南方遷移,許多石屋因此荒廢。現代普韋布洛時期始自16世紀後期,西班牙人前來定居之時。普韋布洛文化與農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猶存。
在殖民時代,歐洲各國採取不同的政策來對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為基督徒,並使其居於指定地區。法國人與印第安人建立貿易關係。英國在1763年宣告將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區撥給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國統治結束而終止,接著由美國予以採行。1848年在加州發現黃金後,眾多白人向西遷移,遂爆發歐洲白人與印第安人爭奪土地的長期戰爭,包括1876年蘇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進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殺。1887年多數印第安人遷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喪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組織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來,由於新的政策以及社會上對民權的關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許多組織,並引起全國注意到他們的問題。

中美洲

萬餘年前,印第安人進入尼加拉瓜與墨西哥北部地區之間的中美洲,耕種技術的發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於農業技術的穩定進步導致前2000年前後建立農業社會,由於糧食供應漸趨穩定,使小的居民點演進為大市鎮,並刺激了陶器與其他藝術品之成長。公元後第一個1000年稱為古典時期,有瑪雅文明興起,當時人們由僧侶階級統治。他們最重要的神是豐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標誌是美洲虎,是現存雕刻品中常見的主題。在後來的文化中,以傳統上更為好戰的鷹來代替美洲虎,同時,以人作犧牲也成一種常見的宗教行為。公元1000年前後,托爾特克(Toltec)與阿茲特克(Aztec)兩帝國取代了這些以宗教為基礎的社會型態,直到16世紀西班牙入侵為止。阿茲特克帝國在巔峰時期,幾乎控制了整箇中美洲。
最早移民來的種族依居住地區可區分為幾個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與多山地區謀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卻肯(Michoacan)山區。瑪雅人則占居瓜地馬拉、猶卡坦半島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茲特克人則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個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區方式定居,而以個別家庭為基本單位,男性與年長者居領導地位。社區活動以市場為中心,另一中心為政府機關,政府官員同時亦主持宗教儀式。雖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為主要禮拜方式,但精靈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歐洲工業的技術與工具隨天主教與西班牙人的征服傳入中美洲,後來礦藏、農場、牛群成為殖民社會的經濟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與瓜地馬拉當地出生的西班牙人與其他混血後裔脫離歐洲人之控制並組成新的共和國政府。1910年墨西哥發生另一次革命,掃除了排他性的社會與經濟政策,開始認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與經濟方面的貢獻。20世紀後期,在墨西哥城市與農村社會中,對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無差別待遇出現。

南美洲

據考古紀錄,南美文明開始於公元前一萬年,第一批北美與中美移民到達時。他們定居於火地島、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峽谷地區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們的群體以親屬關係為基礎,而以性別及年齡來定階級。這些遊牧的群體後來被高度農業發展的社會所取代。農耕社會位於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內陸森林地區。由於他們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夠維持較大且穩定的社會單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軍事及宗教儀式為基礎,在農業技術支持下,出現較複雜的社會組織型態。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約在公元前2300年生根於安地斯山中部,其後進步迅速,數千年間在農耕、技術上皆有開展。約公元1000年前後,有奇穆(Chimu)、蒂瓦納庫(Tiwanaku)王國,及後來的印加帝國。印加的繁榮盛況直到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來。它的領域從秘魯延伸到智利北部,曾發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統和複雜的控制糧食生產、儲存與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時達350萬。其社會階級分為世襲的王室、貴族、工匠及農民。印加文明最顯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習俗來制定社會組織及高水準藝術產品的造詣。16世紀歐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國的農業與政治習慣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貴族與工匠階級納入殖民地階級制度中,而農民則淪為勞役者。在低度開發地區,印加人民仍保持他們某些文化傳統,並與現代工業中心維持經濟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勞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統治,直到19世紀後期始遭壓制、同化或遷入保留地。
秘魯印第安婦女(蓋丘亞人)秘魯印第安婦女(蓋丘亞人)

文化

婚俗

酋長印第安人的婚禮帶有濃厚的民族色彩。
婚禮地點多選擇在印第安人聚居區公共建築物里舉行,一般是一幢較大的木頭房屋。舉行婚禮時,親朋好友,左鄰右舍,村中居民紛紛來到木房裡,眾人席地而坐,互致問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裝,款式新穎,色澤艷麗。雖然印第安人性情開朗,但婚禮場合卻顯得非常安靜,即使說話也是輕言細語。
印第安人的婚姻很簡單,當需要結合的時候,只需要徵得父母的同意即可。
印第安人的貧富不是以財產來衡量,最富有的男人是能力最強的獵手,女人的嫁妝則是健康的身體和心甘情願地協助丈夫料理家務。當他們性情不合不願意再在一起生活時,只要舉行一個和結婚一樣簡單的儀式既可以分手,也沒有什麼財產分割之類的問題。
印第安人中未婚和已婚夫婦並無明顯界限,貞潔也不被視為是基本的道德標準。此外,在非常友好的朋友之間,還互相交換妻子過夜,這被看成是一種最堅固的友誼。
有些家庭的男主人或者女主人亡故後,他們的子女有時候認父母生前的好友為父母,就像基督教徒認教父或者教母一樣。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男人們總是通過婚姻來加強“家主”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比如,辛古部落允許一夫多妻制,因為多一個妻子就多一個“聯盟代表”,就多一份勞動力。男人可以娶一家的姐妹倆或者姐妹多人,也可以娶其他部落的女子為妻,多妻家庭中的妻子們也為擴大丈夫的權威和地位進行努力,並由此感到驕傲和自豪。
有時為了家庭的和睦,妻子可以建議丈夫娶某某女子,充當“丈夫”的“紅娘”。

節慶

印第安人的節日特別多,這與古代印第安人宗教儀式特別紛繁複雜有關。印第安人崇奉萬物有靈的圖騰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舉行各種圖騰崇拜的宗教儀式,一些儀式流傳演化下來就成為至今魅力猶存的非常獨特奇異的節日。印第安人的節慶多與宗教節日融合在一起,如墨西哥的亡靈節、秘魯印第安人的太陽祭等,同時印第安人還保留了一些自己獨特的節日,如巴西印第安人的穿耳節、玻利維亞印第安人的降魔節等。許多印第安人的節日到今天仍只是本民族自己的節日,但是有一些節日如今已成了當地人民共同的節日。
印第安人印第安人
喪葬不僅能夠體現人類對自身的認識程度,同時也能反映人類不同的生活觀念、生命觀念和靈魂觀念等。印第安人的喪葬習俗多與其宗教信仰有直接的關係,反映出了印第安人在不同世界觀的支配下,對於現實社會人生的態度和對未來的憧憬。
土著人日
土著人日是美國印第安人的傳統節日。在每年5月的第二個星期六和9月的第四個星期五舉行。在節日裡,美國各地都要舉行富有印第安民族傳統和文化特色的慶祝活動。
亡靈節
亡靈節是墨西哥境內的印第安人祭奠亡人的節日。亡靈節在每年的11月1—2日舉行,11月1日祭奠“幼靈”,11月2日祭奠“成靈”。節日期間,全國各機關上午停止辦公。人們利用從店鋪里買來的各種死者生前喜歡玩和吃的,例如骷髏狀玩具、糖果、糕點等物,在家裡搭起祭壇,祭祀亡靈。有的還要收拾好死者睡過的床,好讓亡靈回家。除此而外,人們還要到公墓去掃墓,他們來到舉行儀式活動的墓地,戴上各種面具跳起狂歡之舞,以喚醒長眠地下的亡靈與之共舞。最有特色的是墨西哥城東南密斯基克鎮的“紀念亡人之夜”。當夜幕降臨後,鎮裡處處火光熊熊。每家門前都點燃一堆柴火,為亡靈回家過年引路。古老的墓地上,每塊墓碑前都點燃數支蠟燭,擺放各色鮮花,亡人的家人在此守靈。當11月1日到來時,教堂的鐘敲響12下,然後燃放鞭炮,宣布小孩的亡靈歸來了,在11月2日到來時,教堂的鐘再敲12下,宣布送走了小孩的亡靈,迎來了成人的亡靈。如今,亡靈節已成墨西哥舉國上下共同慶祝的節日。
克拉克薩節
克拉克薩節是墨西哥人比較重視的傳統節日之一,每年7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瓦哈卡市的人們聚集在弗爾蒂小山腳下載歌載舞,歡度“克拉克薩”節。這是一個非宗教性的民間傳統節日。據說在古代的墨西哥,阿斯特克人每逢這天都要舉行儀式,將他們製作的小產品獻給大地,並預祝來年的豐收。後來,這種獻祭儀式便演變成了“克拉克薩”節。節日這天清早,祭壇上便響起了悅耳的鐘聲。接著一個個民間小樂隊走上大街小巷,用六弦吉他彈起了“克拉克薩”節的節日序曲。身著節日盛裝的男女老幼從四面八方聚集到弗爾蒂山腳下,隨著歡快的樂曲翩翩起舞。人們邊唱邊跳,並且頻頻向周圍的觀眾拋散他們自製的小禮品。傍晚時分,慶祝活動進入高潮,人們身著華麗的衣服,盡情地跳舞。
民俗節
民俗節是秘魯普諾族印第安人過的節日,是最能體現印第安人民風的節日。民俗節是普諾當地人民再現印加古風的一種慶典,是為紀念印加古國創始人曼科·卡帕克興建普諾城。普諾城位於的的喀喀湖的西北角,傳說印加古國的締造者曼科·卡帕克誕生在的的喀喀湖畔,並興建普諾城作為他後來遠征的出發地。普諾歷來是印第安人的聚居之地。城市建築風格和居民生活方式具有濃郁的印第安色彩,因而素有“印第安民俗之都”之稱。為了紀念曼科·卡帕克奠基立國的勳業,普諾人於每年11月的第一周歡慶民俗節。節日中,普諾人都穿上古老式樣的印加服裝,嚴格按照印加古俗互致問候、待人接物和處理一切問題。對曼科·卡帕克的緬懷和頌揚自然是節日的主題,每個家庭的長者都要給其他家庭成員講述關於這位締造者的英雄業績。同時,劇院、大街上演出的各種文藝節目都是表現這位傑出人物的傳奇故事。
太陽節
太陽節也是秘魯印第安人的民間傳統節日。在秘魯東南部古印加帝國的故都庫斯科附近的薩克薩伊瓦曼,每年6月24日都要舉行一次別開生面的太陽節,歷時9天。這個節日源自古印加人對太陽神的崇拜。在南半球,6月24日是太陽北偏後開始南移的日子。由於印第安人圖2-10太陽節上打扮成“印加王”的表演者
雅瓦爾節
雅瓦爾節也是秘魯印第安人的民間傳統節日,在每年的7月下旬舉行。雅瓦爾節的意思是“血的節日”或“血的狂歡節”。公元14世紀,在西班牙殖民者的殘酷壓迫和奴役下,秘魯印第安人不斷奮起反抗,可都遭到血腥鎮壓而告失敗。不屈的印第安人想到了兀鷹,便把復仇的願望與兀鷹的勇猛聯繫起來,由此興起了兀鷹鬥牛的“雅瓦爾節”。兀鷹是安第斯山麓中的百鳥之王,翼展可達3米,重10~12公斤,性猛善斗。印第安人以兀鷹代表英勇不屈的印第安人民,而牛則是殖民主義的化身。每次兀鷹與牛的決鬥總是以兀鷹的勝利結束,表現了印第安人不屈不撓的鬥爭意志和必勝信心。節日期間,鬥牛場周圍人山人海。人們給兀鷹和壯牛灌足白酒,然後把兀鷹用繩子系在壯牛身上,把它們趕到鬥牛場中。兀鷹騎在牛背上,將牛咬得亂蹦狂吼,奔跑不停。最後,牛實在支持不住了,慘叫一聲倒在地上。這時,捕鷹手進入場內,在人們的歡呼聲中解開縛鷹的繩子。兀鷹騰空而起,以勝利者的姿態飛向遠方。人們歡呼雀躍,跳起了集體舞。暮色降臨後,人們還要舉行宴會慶祝勝利。按當地習慣,這個節日是人生的新起點,因此常被青年男女作為舉行婚禮的最佳日期。
阿拉西塔斯節
阿拉西塔斯節是玻利維亞阿伊瑪拉印第安人的傳統節日,在每年1月24日~30日舉行。在阿伊瑪拉語中,“阿拉西塔斯”是“請買我的東西”的意思。因此,節日期間,玻利維亞的大街小巷到處是叫賣商品的小販。人們選購各種各樣的禮品,獻給心目中的“幸福之神——埃克科”,期望神保佑他們來年生活安定,五穀豐登,吉慶有餘,幸福美滿。節日期間要舉行盛大的民間慶祝活動,最後以舞蹈結束,一向是婦女們穿著寬大的裙子跳圓圈舞,男子們則戴假面具,穿化裝服跳各種舞蹈。如今阿拉西塔斯節不僅僅是阿伊瑪拉印第安人的節日,已經逐漸變成全玻利維亞人民的傳統節日。
降魔節
降魔節是玻利維亞奧魯羅省的印第安人每年舉辦的節日,是周圍許多地區的礦工都願意趕去參加的節日。因為這是印第安礦工祈求平安的重大節日。印第安人認為,人們尋找礦源,挖掘礦井,觸犯了地下的阿烏阿里魔王,故魔王要用“鬼咳”(就是矽肺病)、爆炸、塌頂等殘酷的災難來懲罰礦工,這種迷信和本能的自衛心理逐步演變成一個固定的節日。節日來臨前,礦區城市的商店中到處都出售各種各樣的面具和服飾。礦工們為了參加這一天的化裝節慶活動,往往不惜工本,耗費一年的積蓄去買一套自己最理想的面具和服裝。節慶時,化裝成各式各樣的人物團結一致地與“魔王”鬥爭,最後降服魔王。
穿耳節
穿耳節是巴西印第安人的民間傳統節日。每7年舉行一次,每次歷時半個月,具體時間要視“瓦普特”的訓練情況而定。穿耳節又叫“犧牲節”,源於巴西沙萬特人的一個奇特風俗。

建築

瑪雅人擅長建築和藝術,他們用石料建立許多非常富麗堂皇的廟宇、陵墓和雄偉的紀念碑。在這些建築物上,瑪雅人為我們留下了各種顏色的圖畫和美麗生動的雕刻。博南帕克壁畫就是如此,壁畫內容包括貴族的儀仗隊行列、戰爭與凱旋、獻俘審俘、慶祝遊行和呈繳貢物等場面。畫中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態、栩栩如生。壁畫色彩絢麗,線條明晰,人像精緻、構圖嚴謹,成為世界壁畫藝術的著名寶藏之一。
無拱頂房屋
人類的居住形式是隨著人類對自然界的改造能力而變化的。最初人們缺乏對自然界的改造能力,只能借天然的屏障而居,隨著人類的進化和繁衍,天然洞穴等居住形式已不能滿足人類居住的需要。於是,利用一些自然材料修築房屋。但是,人類建造的房屋時,特別是在古代,又離不開自然環境的影響和對自然條件的利用。由於這個原因,就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居住形式。這一點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間具有特別明顯的反映:生活在南北美洲平原地區的印第安人便利用草木和泥土建造茅屋;而生活在山區的印第安人則利用石塊和土坯建造各種房屋;以狩獵為生的印第安人更多的是利用獸皮圍蓋屋頂;而從事農業的印第安人則利用莊稼秸稈覆蓋屋頂;農業人民建造的是永久性住宅,而遊獵人民則建造易於拆遷、利於攜運的帳篷。這樣印第安人創造出了草棚子、茅庵子、茅屋、帳篷和土木結構的房屋等居住形式,這些居住形式最大的特點就是都沒有拱頂,因為印第安人不懂得拱頂的知識。
由於歷史原因(主要是殖民者的迫害),印第安人仍然生活在偏僻的農村地區。和瑪雅人一樣,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著自己傳統的生活習俗。許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裡。在尤卡坦半島,聰明的印第安人在樹林中開出一塊平地,把粗樹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圍成一個大圓圈,把棕櫚樹的大葉子搭在上面,房子就大致蓋好了。

服飾

一提到印第安人的服飾,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獨特的頭飾鷹羽冠了,這的確是印第安人服飾的一大特色。印第安人衣著裝飾非常簡單,甚至不穿衣服,但是許多印第安人服裝的色彩、款式各不相同,裝飾品的材質、樣式多種多樣,充滿了民族特色,也稱得上絢麗多姿。
鷹羽冠隨著社會的發展印第安人生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一些社會經濟較發達和人數較多的印第安人的支系部分地保住了自己的風俗和傳統文化。一些生活在偏遠森林山區的印第安人部落至今仍保留著獨持的風俗和傳統文化。許多地區的印第安人還保留著古代印第安人的衣飾習俗,他們至今仍喜歡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傳統服裝,戴富有本民族特色的傳統飾物。
印第安人把羽毛作為勇敢的象徵,榮譽的標誌,還經常插在帽子上,以向人炫耀。擁有鳥羽象徵著勇敢、美貌與財富。
此外,根據顏色及佩戴方式,鳥羽也象徵不同的社會地位和情感狀態。比如在卡希納華部落,男子會在他所鐘情的婦女面前佩戴鳥羽裝飾品以表達熱切的情感,有效地防止了對方的敵意。神鷹的黑羽使人聯想到權貴和死亡,而南美大鸚鵡的紅羽則表達了善意、能力和富饒。如果當地居民都有資格佩戴紅羽,那么黑羽將凸顯其尊貴。
他們至今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傳統服裝。尤卡坦半島的瑪雅婦女不分老幼都身著寬鬆的白色繡花裙,頭戴色彩艷麗的鮮花;而男人則身穿寬鬆的白色衣褲,頭戴草帽,腳上穿草編涼鞋。而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婦女愛穿繡花罩衫和豎條紋的寬大長裙,上身披一種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這種披巾可遮陽、禦寒,還可背小孩、包東西。極富民族特色的服飾成為印第安人一個明顯標誌。

音樂

曲調
很強調由la、do、mi組成的羽三和弦和由do、mi、sol組成的宮三和弦的音調,這兩個音調可以看作是厄瓜多印第安人的音樂核心音調。印第安人音樂的旋律大多從高音區開始,採用逐漸下行的旋律線條(見譜例四十二),旋律進行中跳進比較多。民歌的歌詞一般都用本民族語言,也有在歌詞中加人西班牙語辭彙的,但很少有全用西班牙語的歌詞。
樂器
主要有排簫、豎笛和鼓。排簫用竹管或蘆管制成,尺寸不一,是印加帝國時期就已流行的古樂器。笛子有橫笛、豎笛兩種:橫笛與中國的笛子相仿,只是沒有笛膜;豎笛與歐洲人的高音豎笛類似,音色尖銳。它們的音色都很容易和排簫融合。雙面蒙皮的蒂尼亞鼓和單面蒙皮的萬卡爾鼓是印第安人的主要打擊樂器。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三個國家的印第安人常採用這幾種樂器加上一兩把吉他組成“安第斯樂隊”,這種“安第斯樂隊”經常在歐美各國大城市的街頭演出,已經成為莫斯科、巴黎、羅馬、柏林、紐約和舊金山等城市的一道風景。“安第斯樂隊”演奏和演唱的主要曲目是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三國印第安人的民歌和民間樂曲,也有這幾個國家和歐美各國的流行。
音樂。印第安人也用歐洲傳來的豎琴,這種豎琴與現代交響樂隊用豎琴的形制不同,而與西班牙l6、17世紀的豎琴形制相仿,在調音、構造、外型和琴弦方面都與其相同。

宗教

印第安人相信“萬物有靈論”,他們崇敬自然,對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報以敬畏態度。印第安人相當程度上已經被歐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國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與基督教相混雜,成為一種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說,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據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領是宗教領袖,他在內部事務上的權力高於部落首長。在大多數部落,部落首長僅負責對外事務,主要是與聯邦或當地政府打交道,他對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權在宗教領袖,他在對內事務上更要聽宗教領袖的。
瑪雅人的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是崇拜自然神,以後逐步演變,有雨神(稱為查克)、五穀神、死神、戰神、北方星神、風神以及四方神等等。最高神為太陽神伊察納——他是諸神之皇,上帝的化身,是“白晝”和“黑夜”的主宰以及文字和書籍的創造者。
瑪雅人也有“天堂”和“地獄”之說。在天上,住著天堂之神王伊斯塔;在地下,有地獄(成為米特),由魔鬼和死神烏豪統治。瑪雅人死後的命運,主要取決於死者生前的社會地位,(比如,祭祀死後升入第三重天),部分取決於死的方式。
阿茲特克人的宗教信仰:
相信靈魂永生和一種由至高無上的主宰統治一切的觀念。他們崇拜自然神,如太陽神、月神、雲神、雨神、花神、玉米神等。阿茲特克人用“十字架”作為宗教的象徵,祭神時以戰俘做犧牲,“國王”為神的化身。
阿茲特克人認為,世界已經過四個發展階段,每個階段都由不同的神靈所統治。宇宙形如十字,中心為一火爐,由九至十三層天覆蓋著分成層次的地下世界。整個宇宙被水所包圍,由高位神俄默德庫特利(意為雙主)雙手托住。此神男女合體,具備生命和生殖的雙重秉性。
他們的宗教情緒極為的強烈,僅僅在首都,就修建了50座大型壇廟,供著著5000個以上的僧侶。
印加人的宗教信仰:
印加人特別崇拜太陽,具有典型的太陽崇拜的特點。他們自稱為太陽神的兒女們。
首都的太陽廟是最大的宗教禮拜中心。
黃金,作為太陽神的象徵,被廣泛開採,用於統治者和傑出人物,它們並不是用於交換,而主要用於裝飾或者舉辦儀式的目的。
印加族的祖先被認為起源於太陽,印加王更是太陽的化身。
其它的一些星宿也被崇拜,但地位比較次要。

語言

印第安人擁有奇怪的語言。翻譯成英文經常要連續使用同一個字母。例如美國麻薩諸塞州的州名叫Massachusetts,就是從印第安人里翻譯過來的。還有,印第安語說“我自己”大多說“doo”。其中,美國首都華盛頓有個印第安人博物館,內有許多關於印第安文化的講解。印第安人的語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難懂的語言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場,在同盟國的軍隊中服役的納瓦霍人,專門負責打電話,他們彼此用語言傳達部隊“命令”,然後翻譯成英文或其他文字)。這個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為除了他們以外,誰也不懂其中的秘密。——參見《風語者》

天文

印第安人在天文學上有很高的造詣,他們創造了相當準確的曆法,把一年分為18個20天的月,外加五天作為禁忌日,他們知道月亮、金星和其他行星運行的周期。

數學

瑪雅數學是一套最獨特的數學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最先進的部分便是“0”這個符號的使用,它的發明和使用比歐洲大約早了800年。
瑪雅的數學體系的適用性和科學性使他們能在許多科學和技術活動中解決了各種難題。在世界各古代文明中,除了起源於印度的阿拉伯數字之外,瑪雅數字要算是最先進的了。瑪雅文明的另一獨特創造是象形文字型系,其文字由複雜的圖形組成,一般刻在石頭建築物如祭台、梯道、石柱等之上,刻、寫需經長期訓練。現已知字元約800餘個,但除年代符號及少數人名、器物名外多未釋讀成功。瑪雅人篤信宗教,他們崇拜太陽神、雨神、五穀神、死神、戰神、風神、玉米神等神。太陽神居於諸神之上,被尊為上帝的化身。另外,行祖先崇拜,相信靈魂不滅。

其他

印第安人做飯時,仍喜歡使用質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
有人生病時,他們采來草藥,或將其點燃對病人進行煙燻,或煮湯為病人沐浴。
質樸好客
印第安民族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好客的民族,聯想到美國的感恩節的由來。最初感恩節沒有固定日期,由各州臨時決定,直到美國獨立後,感恩節才成為全國性的節日,當然如今的感恩節也不是感謝印第安人了,而是感謝上帝的恩賜。由此,可以看出熱情好客是印第安人的民族傳統與民族性格。
道德高尚
印第安人正直、樸實、剛毅、勇敢、感情豐富、溫柔、謙和、說話算數、忠厚老實、慷慨大方,可以稱得上是世界上道德最高尚的民族。哥倫布在他的《航海日記》和寫給西班牙國王和王后的報告中都有對印第安人高尚道德的描述。
英勇善戰
印第安人的英勇善戰為人所稱道,特別是生活在平原上以狩獵為生的印第安人多具有勇敢、善戰的精神。落基山脈以東到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廣大地區,是平原印第安人的居所圖6-4驍勇善戰的阿帕克騎兵,他們基本上以捕獵大動物為生。在這片平原上有成千上萬頭野牛,縱橫馳騁,勢不可擋,而生活在這裡的印第安人就是靠英勇戰勝牛群而生存下來的。他們用牛皮、牛筋建造房子,製作衣服和鞋子;用牛糞做燃料;用牛的膀胱來做水壺和飲水的器具。為了獲得足夠的食物,印第安人追尋野牛行蹤,伺機捕獵。面對兇猛的野牛等野獸,他們一不小心就會遭到獸群的蹂躪,他們只能祈禱神靈的庇護保佑他們免遭蹂躪。

經濟

農業

農業方面,首屈一指的就是玉米
玉米是包括水稻、小麥在內的世界三大糧食作物之一,是由印第安人培育出來,而後在全世界傳播開來的。據考古資料證實,早在5000年前印第安人就已經將野生玉米培育成為人工栽培作物了。印第安人培育出來的玉米有20多個品種,生長期有長有短,短的只要3個月左右就能成熟。自從16世紀初歐洲人把玉米從美洲印第安人那裡帶出來以後,由於它具有適應性強、產量高、播種和收穫季節早的特點,很快便在世界各地種植起來。特別是在高原、乾旱和陽光充足的地區,玉米成為了主要產作物。
在世界各種糧食的總產量中,玉米的產量占有很大的比重。印第安人培育出玉米是一件了不起的農業試驗。植物學家們認為,把野生玉米植物培育成農作物是農業史上最困難的試驗,而印第安人在5000年前就將它培育成功了,的確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大家都知道,玉米是高禾植物,而豆類為低禾和蔓藤植物,印第安人將玉米和豆類套種,首創植物間作技術,充分合理的使用土地,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
玉米豐富的營養、較高的產量和對各種環境的較強的適應性使之成為印第安文明的物質基礎。因而,美洲印第安文明被稱為“玉米文明”。
馬鈴薯甘薯(又名紅薯、山芋)是很重要的食物,也是由印第安人培育的。印第安人還培育出了木薯,山藥等作物。
歐洲研究者認為,除了中國大豆、歐洲蠶豆以外,其它的如綠豆、豌豆、豇豆,雲豆、赤豆、菜豆、架豆、扁豆、豆角、茶豆等等大部分的食用豆類都是印第安人培育出來的。這是因為歐洲人是在發現美洲之後從那裡得到這些豆類,並在歐亞大陸傳播開來。而中國的黃豆和赤豆在《神農本草》里已經有記載,神農本草成書在漢朝或更早。唐代《本草拾遺》《千金方》里記錄有黑豆、豌豆、白豆、綠豆等。但無論如何,印第安人種植並食用這些豆類。
此外,花生、西紅柿、黃瓜、南瓜、西葫蘆、辣椒、鳳梨、鱷梨、草莓、可可(可以製成朱古力)都是出自印第安人的培養。
歐洲學者相信,世界上的植物食品,有50%以上都出自印第安人之雙手。
印第安人還培育出了橡膠菸草等多種經濟作物
很早之前,印第安人就會將橡膠塗抹到斗篷上防雨。印第安人栽培的橡膠對人類的貢獻可以說是無法估量的,橡膠一詞來源於印第安語cauuchu,意為“流淚的樹”。
現代工業的發展與美洲的橡膠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橡膠是工業的基本原料,廣泛用於製造輪胎、膠管、膠帶、電纜及其他各種橡膠製品,幾乎所有的工業部門都離不開橡膠。印第安人栽培的橡膠對世界工業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如果說鋼鐵工業是西方舊大陸的驕傲,那么橡膠的貢獻足以和之相媲美。
此外,印第安人貢獻了世界上大多數的棉花品種。
印第安人培育出許多種藥用植物和燃料植物,如提取奎寧金雞納樹,提取麻醉劑的高根古柯),至於染料植物則有十幾種之多

博彩業

1988年,美國國會通過《印第安人賭博條規法》,要求各州不得阻止印第安人在保留地內從事州立法沒有禁止的賭博活動。從此,印第安人的博彩業,從幾個孤零零的用紙牌搭成方塊的賭博廳發展到規模巨大的產業。
負責印第安保留地賭博業和部落賭博項目審批的全國印第安人博彩委員會統計,1990年,印第安人保留地內的賭場收入只有5.7億美元,而如今已超過100億美元;在聯邦政府承認的全國558個印第安人部落中,有188個部落在全國28個州經營著285個賭場。
博彩業是印第安人在20世紀取得的最成功的經濟發展。開設賭場對貧困的印第安人有利無害。他們的博彩業收入反過來投資在學校教育和醫療衛生以及其他公共設施方面。
由於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博彩業獲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一些眼紅的州政府開始想方設法向印第安人伸手要錢。
1993年,康乃狄克州同當地印第安人部落簽訂賭博契約,要求部落向州政府進貢四分之一角子老虎機收入。作為交換條件,州政府允許這個部落壟斷這個州的角子老虎機。1997年,新墨西哥州不顧印第安人部落的反對,在同部落首領簽訂賭博契約時,堅持要求對方讓出16%的收入。

手工業

他們用陶土製成器皿,用燧石和黑曜石製成各種工具和武器,用棉花織成布匹,用金、銀、銅和錫等元素製成合金,再把這些合金製成各種器皿和裝飾品。

收入

在美國,印第安人總體收入水平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年收入2.5萬美元以下的占41.7%,是美國平均貧困率的兩倍;印第安人的教育水平也是全美最低的,大學以上文化的為7.6%,是美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失業率也是全美最高的,只有不到1%的印第安人擁有自己的土地。

社會

一派學者認為:印第安人的社會既然出現了階級、奴隸、私有制和城市以及發展了相當高的文化等,“國王”已經擁有很大的權力。他生活享受很高,大城市規模達到10萬人以上。文化發展到能創造文化和曆法,外科手術能運用麻醉劑,能把金屬煉成合金,能製造精美的手工藝品,能建造規模宏偉的金字塔,和先於舊大陸發明了數學上的“零”等等——這些是世界上所有其他地區的原始公社沒有達到過的,因此,其社會形態已經超越了原始公社,進入到初期奴隸制的階段。
而另一派學者則認為,決定社會形態向另一種社會形態的轉變,其主要標誌是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生產方式包括生產資料歸誰所有和由誰來支配,也包括人們怎么樣組織和從事物質資料的生產。
根據現有的資料研究,瑪雅,印加,阿茲特克等發展程度最高的印第安人的社會形態,雖然出現上述現象,但社會結構的基層組織仍然是公社和氏族,生產資料屬於公有。集體生產勞動和平均分配產品依然是社會關係的重要特徵。整個社會的生產主力是社會成員的自覺勞動。奴隸數目雖然多,但主要作為家庭奴僕或者其它公益事業的奴隸來使用,並非作為物質資料生產的主要勞動力來使用的——這同奴隸制社會中由奴隸承擔物質生產重擔有著根本區別。
而且,其社會主要由部落的議事會來統治。“國王”和酋長雖然權力比較大,但他是有議事會軍事首領和首要僧侶選出的,可以被他們罷免——這與奴隸制社會形態完全由奴隸主實行絕對統治,奴隸只是說話的工具,奴隸主對之擁有殺伐與奪之權,奴隸制社會的國王靠世襲或者暴力獲得權力,地位至高無上是本質上不同的。
結論:印第安人的社會屬於部落聯盟性質,是處於部落公社向奴隸制社會過渡的階段,即恩格斯所說的軍事民主制階段。它並未超越部落公社制度的範圍。有些書籍中所謂的“王國”、“帝國”,也只是一種部落聯盟性質的社會形態,與階級社會中的國家有所不同。

毀滅災難

16世紀後來到美洲的歐洲殖民者帶給當地印第安人是毀滅性的災難。據統計,殖民時期,西班牙所屬的領地有1300萬印第安人被殺,巴西地區有大約1000萬被殺,美國西進運動中又有100萬左右印第安人被殺。大量印第安人被奴役甚至屠殺。到21世紀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拉丁美洲的男性印第安人基本上沒有純男性系列的後代,其混血後代麥士蒂索人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當地女性的後代。而北美的情況更糟,印第安人被趕入印第安保留地,其在當地人口所占比例小於5%。在美國,印第安人僅占總人口的1%左右。
世界通史全編》有這樣的文字:“在當時世界‘文明’的國度美國(這裡指美國獨立前的十三個殖民地),這種種族滅絕政策,來得更加兇殘。他們一再提高屠殺印第安人的賞格。那些謹嚴的新教大師,新英格蘭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們的立法會議上決定,每剝一張印第安人的頭蓋皮和每俘獲一個紅種人都給賞金40鎊;1720年,每張頭蓋皮的賞金提高到100鎊;1744年麻薩諸塞灣的一個部落被宣布為叛匪以後,規定了這樣的賞格:‘每剝一個12歲以上男子的頭蓋皮得新幣一百鎊;……每剝一個婦女或兒童的頭蓋皮得五十鎊!’”
1783年,美國獨立以後,對印第安人的屠殺和虐待並沒有絲毫收斂。隨著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為了開拓疆土,美國政府把印第安人驅逐出祖居地。1830年,美國政府通過《印第安人遷移法案》,規定東部的印第安人要全部遷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為他們劃定的保留地中去,實行種族隔離和迫害。這些“印第安人保留地”絕大部分是偏僻貧瘠的山地或沙漠地帶。一個叫切羅基的部族,在被迫遷往“印第安準州”(即今奧克拉何馬州)的遷徙中,歷時3—5個月,約4000人喪生,占該部族的人口的25%。這一慘劇後來被稱為“血淚的審判”。印第安人長期遭到屠殺、圍攻、驅趕、被迫遷徙等迫害,人數急劇減少。到20世紀初期,只剩下30多萬人。直到1924年,美國國會才通過了《印第安人公民資格法》,宣布凡在美國境內出生的人均為美國公民。1934年,美國又根據羅斯福總統的“新政”通過了《印第安人重新組織法》,允許印第安人建立自己的政府,不再分配保留地的土地,停止強迫印第安人放棄傳統文化和宗教的政策,印第安人的境況才有所改善。才沒有遭到滅族。
在殖民者進入新大陸之前之前,美洲已經有了四個印第安人建立的奴隸制大帝國。令人遺憾的歷史事實是:處於萌芽狀態的美洲文明被來自歐洲的殖民者所毀滅,難以馴化的印第安人作為人類幾大人種之一,整體上被基本滅絕,以致於殖民者們不得不從文明程度更低的非洲運去更易於統御的黑人作為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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