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大綱介紹,口試大綱,1.1 考試對象和報考條件,1.2 考試形式,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1.3.1,1.3.2,1.4,1.5,1.6,1.7,2.1,2.2,2.3,詞表簡介,
考試介紹
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是為反映和評價高等學校專科層次(高等專科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修完英語課程的在校生英語套用能力而設立的標準化英語水平考試。相當於2002年以前舉辦的“大學英語二、三級考試”。參加“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取得60分以上(含60分)為考試成績合格,頒發有“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委員會”印章的國家級合格證書。
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分A、B兩級,A級考試為高職高專學生應該達到的標準要求,B級考試略低於A級考試,是過渡性的要求。原“大學英語三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A級考試”,原“大學英語二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B級考試”。學校自主決定參加A級或B級考試。
現有的大學外語考試考點,都可以設“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考點,均可組織該校的“三校生”(即高等專科學生、高職專學生、成人高校學生)或藝術、體育類院校的本科生參加“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但須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考辦備案。現未設大學外語考試考點的學校(主要是獨立設定的高職學院、
成人高等學校),須向省教育廳高教處申請設定“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考點,經審核批准後,可組織該校學生參加“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
大綱介紹
我國
高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專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目標是培養高級套用型人才,其英語教學應貫徹“實用為主,夠用為度”的方針;既要培養學生具備必要的英語語言基礎知識,也應強調培養學生運用英語進行有關涉外業務工作的能力。《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試行)》就是為檢測高職高專學生是否達到所規定的教學要求而設定的考試。本考試以《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試行)》(簡稱《基本要求》)為依據,既測試語言知識也測試語言技能,既測試一般性語言內容也測試與涉外業務有關的套用性內容。
考慮到目前我國高職高專學生英語入學水平的現狀,《基本要求》將教學要求分為a級要求和b級要求,本考試也相對應地分為a級考試和b級考試。修完《基本要求》規定的全部內容的學生可參加a級考試;修完《基本要求》b級規定的全部內容的學生可參加b級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測試語言知識和讀、聽、譯、寫四種技能。口試正在規劃之中,待時機成熟時實施。
客觀性試題有信度較高、覆蓋面廣的優點,而主觀性試題有利於提高測試的效度,能更好地檢測考生運用語言的能力,為此本考試採用主客觀題混合題型,以保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本考試按百分制計分,滿分為100分。60分及60分以上為及格;85分及85分以上為優秀。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
口試大綱
本考試是“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附設的口語能力考試,由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委員會設計、命題和提供評分標準,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主持、管理和實施。
1.1 考試對象和報考條件
“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口語考試”(以下簡稱“口試”)的報考條件是在校的高職高專學生。
1.2 考試形式
口試採用計算機輔助形式在多媒體教室進行。根據多媒體教室的大小,每場考試可以有數十名考生同時參加。
考試不設主考,只設監考,試題(包括其指示說明)全部集成在本口語考試專用的軟體系統中。考生根據軟體系統螢幕和語音提示和問題直接以口頭方式回答,並通過麥克風實時錄製到系統中。
整個考試過程約為17分鐘,實際考試的時間為13到15分鐘;考生回答問題的實際時間累計約為7分鐘。
在正式考試開始之前,考生有1分30秒回答“熱身”問題,目的是讓考生熟悉、適應考場環境和考試方式,消除考生的緊張感,幫助他們進入良好的應考狀態。其內容包括核實考生身份(由考生通過麥克風把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證號錄入系統中),並讓考生回答3個問題(如天氣、家庭、個人興趣、校園生活等)。在考生回答完“熱身”問題之後,系統提示考生考試正式開始。
考試主體共由4個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都有系統提示,提醒考生即將進入下一個部分的考試。
第一部分
是朗讀短文(loud reading),共1題,短文長度在120詞左右。主要測試考生的語音、語調、斷句等
朗讀技巧和流利程度。朗讀的材料選自口語體短文或獨白,屬於口頭交際範疇,如開場白、電話轉述、口頭通知等。考生有1分鐘的準備時間。在聽到系統提示後,考生開始朗讀短文,時間為1分鐘。
第二部分
是提問—回答(questions & answers)。主要測試考生就交際話題提出問題或給予回應的能力。在這一部分,考生將讀到一段實用性的涉外交際活動文字,如廣告、啟事、通知等。本部分包含兩個子部分:提問部分和回答部分。在提問部分,系統將給考生提供一個身份以及所需要完成的任務。根據系統提示的要求,考生需就文字材料內容提出若干問題。在回答部分,系統提示將給考生提供另外一個身份;同時,考生會聽到一段內容不完整的對話。考生要根據文字材料內容和所扮演的角色補全該對話。例如,在第一部分,考生先在文字材料中讀到一則賓館的廣告,然後錄音的第一部分提示:假定考生是一名想要預訂房間的顧客。考生需要根據他(她)所看到的廣告內容提出若干問題,從而決定他(她)是否要預訂房間。在錄音的第二部分中,系統提示考生的身份是一個旅行社的職員,需要就顧客的諮詢做出恰當的回答。考生在聽到系統提示之後應立即開始提問或回答。每一次提問或回答的時間為10秒鐘。答題時間總計為1分鐘。
第三部分
是漢譯英(chinese-english interpretation),共5題。主要測試考生在日常涉外活動和涉外業務中的口頭翻譯能力。考生在聽到系統提示之後應立即開始或停止口頭翻譯。實際翻譯時間總計為1分40秒。本部分有以下幾種不同的題型:
(a)在這一部分的指示說明結束之後,考生將依次聽到並口頭翻譯5 個不很複雜的中文單句;
(b)考生在電腦螢幕上讀到一個包含5個不很複雜的中文單句的段落。考生有30秒鐘時間閱讀該材料。之後,考生需要將該段落逐句口頭翻譯成英文;
(c)考生在電腦螢幕上讀到一段中英文相間的對話。考生有30秒鐘時間閱讀該對話。然後考生需根據對話所提供的上下文,將對話中的中文部分(共5句)口頭翻譯成英文;
(d)首先,系統將播放一段中英文相間的對話(不顯示錄音文字),讓考生了解該對話的主題以及大致意思。然後,系統將該對話逐句再播放一遍,要求考生將對話中的中文部分(共5句)在留出的時間內口頭譯成英文。
第四部分
是看圖講話(presentation),共1題。主要測試考生用英語進行連貫的
口頭表達能力。在這一部分的指示說明結束之後,考生將在電視螢幕上看到一幅或幾幅圖片、照片或一個圖表(包括簡明文字提示),內容涉及廣告、產品/公司介紹、信息發布、業務交流等涉外業務交際。考生有1分鐘時間進行準備。在聽到系統提示後,考生需對圖片、照片或圖表的內容進行連貫陳述。答題時間為2分鐘。
1.3.1
語言交際範圍口試要求考生能在不同場景下參與不同形式的口頭交際。考生的語言能力將根據他們在考試中的表現進行測定。考生需要掌握的語言交際能力,以《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交際範圍表為依據,包括:
i. 日常交際:
a. 交際功能:介紹、問候、感謝、致歉、道別、指點、接受、拒絕、問訊等。
b. 交際主題:天氣、學習、愛好、飲食、健康、問路等。
ii. 業務交際:
a. 日常涉外活動:迎送,安排日程與活動,安排住宿,宴請與迎送會,陪同外賓購物、遊覽、就診等。
b. 一般涉外業務:
* 介紹公司/工廠:歷史、現狀;
* 介紹產品:類型、性能、規格、市場等;
* 業務洽談:合作意向、投資意向、簽訂契約、人員培訓、專家待遇、議價、折扣、佣金、訂購、付款方式、交貨日期、保險等;
1.3.2
系統提供給考生的信息
口試主要以下列三種形式向考生提供考試提示:
i. 文字提示;
ii. 聲音提示;
iii. 畫面提示(如圖片、圖表、動畫或錄像片段等)。
1.4
評分標準及評分描述
口試的評分圍繞內容、表達及所用語言等方面,採取在分項評分的基礎上總體計分的辦法評定。由考試委員會制定並提供評分細則和評分標準。
1.5
成績與證書
口試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等級 等級描述
優秀 能用英語比較順利地進行不十分複雜的、一定範圍內的日常和業務口頭涉外交際。
合格 能用英語進行簡單的、一定範圍內的日常和業務口頭涉外交際。
不合格 尚不具備用英語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
口試成績合格者,將獲得“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口試)”證書。證書分為兩個等級:優秀和合格。
1.6
考試時間
每年舉行一或二次。
1.7
考點設定
口試以學校為單位設立考點。達到施考條件的學校向所在省(市)教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市)教學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委員會協商後確定。考點原則上接受該校的考生報名;有條件的學校可接受外校考生報名。
二、考生須知
2.1
考生報名
考生原則上應在設有考點的本學校報名參加考試。跨校報名需得到所報考點的同意。
2.2
注意事項
* 考生需攜帶本人的准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10分鐘即不得進入候考室。此外,在候考期間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
* 考試時,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未經允許的物品(如行動電話、bp機、電子詞典、收音機等),並不得佩戴會發聲的飾物。
* 考試期間,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 考生不得擅自操作電腦設備。
* 考生應按照系統提示逐項完成任務。每項任務都有規定的準備時間和答錄時間。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任務,須安靜地等待系統提出下面一項任務的提示,不得擅離座位。
* 考試實錄過程中,考生要適當控制聲音的高低,保證錄音清晰可辨,否則將會影響考試成績。
* 如果沒有特殊原因,考試一旦開始將不得中途停頓。考生若無故中途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該考生已經完成的部分也將視作無效。
* 考試結束後,考生必須根據監考人員要求立即離開考區。
2.3
考生培訓
考生在報名時,可以自願購買《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口試)大綱和樣題》和《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口試指南》,了解考試內容及其形式。 在考生報名結束後,各個考點將適時集中公布考生所在考場及候考室等考試安排並根據需要對考生進行必要的考務培訓。
詞表簡介
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是依據教育部《高職高專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要求》)設定的教學—水平考試,考試對象為高職高專非英語專業的學生。
為了遵循高職高專英語教學“以實用為主,套用為目的”的原則,本門考試不僅考核考生的英語基礎,也考核考生使用英語進行日常交際和與業務有關的涉外交際能力,也即在考試中強調了套用性語言(口頭業務交際用語和套用文)的檢測。具體地說,本門考試主要是圍繞《基本要求》中的“交際範圍表”實施的。
由於《基本要求》所附辭彙表中的部分普通辭彙在考試中一般不會涉及,而“交際範圍表”中的業務交際項目所需要的辭彙短語在《基本要求》辭彙表中又未能全面反映,因此考生在參加本門考試時在辭彙短語的使用方面不能完全適應。
為了幫助參加高等學校英語套用能力考試(a、b級)的考生更好地進行考前複習準備,我們特編制了本詞表。編寫的基本原則是:刪除了一些考試中一般不涉及的普通辭彙,適當增加了能體現《基本要求》“交際範圍表”中有關業務交際的套用性辭彙。目前高職高專英語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注意了業務交際口語和套用文的教學,因此本詞表不會與教學脫節,而會更有利於在教學中貫徹培養日常交際與業務交際的實用能力的原則。
本詞表的具體編寫原則是:
1. 辭彙表覆蓋的英語辭彙為筆試與口試中需要考的辭彙。
2. 本詞表僅供考生備考使用,因此不是嚴格按照詞典編寫原則編排。
3. b級辭彙前不加符號;超出b級的a級辭彙以★號表示。
4. 意思沒有變化的常用派生詞不作為單獨的詞條,縮排在詞條下面,但是考試中要涉及。重要的派生詞則單獨列為詞條。屬於a級的派生詞也以★號表示。
5. 辭彙表中部分單詞所涉及的常用詞組和短語附在辭彙表後面,屬於考試範圍。
6. 本辭彙表還附有五個附表,也屬於考試範圍:
附表一:數詞表
附表二:部分國名與地名
附表三:常用前、後綴表
附表四:常用縮寫詞
附表五:代詞表
以附表三(常用前、後綴表)中的前、後綴構成的基本意思沒有變化的辭彙,雖然沒有列入辭彙表,在考試中仍要求識別其詞義,不要求復用。例如:
additionally
fulfillment
restless
nonexistent
unimportant
本詞表與《基本要求》的詞表相同,只注義項,不注音標。